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