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慧盟”)函告,获悉新平慧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新平慧盟 | 公司5%以上股东 | 2,150.00 | 12.4490 | 0.9234 | 否 | 否 | 2025年3月10日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为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
合计 | 2,150.00 | 12.4490 | 0.9234 | - | - | -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5%以上股东新平慧盟所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新平慧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 | 占其所持股份 | 占公司总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 数量 (万股) | 比例 (%) | 股本比例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73,882.7828 | 31.7333 | 40,919.2559 | 55.3840 | 17.5752 | 0 | 0 | 0 | 0 |
新平慧盟 | 17,270.40 | 7.4178 | 2,150.00 | 12.4490 | 0.9234 | 0 | 0 | 0 | 0 |
合计 | 91,153.1828 | 39.1511 | 43,069.2559 | - | 18.4986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情况说明如下:
1、新平慧盟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为东方集团提供股份质押担保,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000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7.67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66%,该质押为对第三方融资担保,不涉及其自身融资;未来一年内到期(含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090.2559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16.55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814%,对应融资余额3,998.75万元。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新平慧盟上述股份质押担保情况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股份无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5、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
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