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测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董事马骏先生、苗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彭骞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彭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专门委员会成员 | 主任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彭骞、王宁宁、邓社民 | 彭骞 |
审计委员会 | 季小琴、张慧德、王宁宁 | 季小琴 |
提名委员会 | 张慧德、季小琴、王宁宁 | 张慧德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邓社民、彭骞、季小琴 | 邓社民 |
专业委员会委员彭骞先生、王宁宁女士、张慧德女士、邓社民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季小琴女士自2020年9月1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季小琴女士本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荣华先生、马骏先生、刘炳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炳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游丽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曾燕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同意聘任程敏女士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议案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彭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刘荣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马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刘炳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游丽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曾燕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聘任程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