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5-012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81,469.9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2024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08,146.99元,2024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1,673,322.92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978,630,375.5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为2,000,303,698.49元。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2,046,53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共计分配74,883,024.9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听取了独立董事意见,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013号《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1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016号《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014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019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022号《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020号《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合计49.2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同意2025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
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监事林文华、李敏、虞静珠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注销该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021号《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和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年度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1、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相关会议内容均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了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恪尽职守、尽责勤勉的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安全性好,流通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做到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到位,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出现内幕信息交易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并加强自身学习,更好的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