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6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本次豁免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豁免符合监管规定,有利于加快交易实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事梁倩倩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