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3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春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宜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宜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
三、载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百通能源、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百通环保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衡宇 | 指 | 公司发起人股东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 |
曹县百通 | 指 |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泗阳百通 | 指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泗洪百通 | 指 | 百通宏达热力泗洪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连云港百通 | 指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96.67%的子公司 |
宿迁宝士腾 | 指 | 宿迁宝士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松滋百通 | 指 | 松滋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弘锐衡宇 | 指 | 宿迁弘锐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金溪百通 | 指 | 金溪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蒙阴百通 | 指 | 蒙阴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大龙百通 | 指 | 贵州大龙百通汇源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 |
江西荣圣吉 | 指 | 江西荣圣吉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百通智远 | 指 | 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百通图达 | 指 | 百通图达国际有限公司,系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赣榆百通 | 指 | 连云港赣榆百通热力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赛英特 | 指 | 北京赛英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金开资本 | 指 | 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乾霨投资 | 指 | 苏州金海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乾霨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乾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隆华汇投资
隆华汇投资 | 指 | 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隆华汇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德韬中盈 | 指 | 宿迁德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德韬中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天风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百通能源 | 股票代码 | 001376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百通能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iangxiBestooEner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ESTOO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春龙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917号世纪新宸大厦2号楼2202室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13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西大街528号B座6层613室”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917号世纪新宸大厦2号楼2202室”。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53 | ||
公司网址 | www.bestoo.group | ||
电子信箱 | bestoo@bestoo.group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宜峰 | 李莉莉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 |
电话 | 010-87870955 | 010-87870955 |
传真 | 010-87870955 | 010-87870955 |
电子信箱 | bestoo@bestoo.group | bestoo@bestoo.group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00553538361K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化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化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崇、于建永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 何朝丹、章琦 | 2023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132,485,704.17 | 1,082,184,150.94 | 4.65% | 1,082,335,62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1,229,024.17 | 131,329,289.29 | 45.61% | 109,897,229.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2,488,196.46 | 122,760,140.36 | 40.51% | 100,106,606.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2,879,049.84 | 297,004,221.05 | 8.71% | 244,829,440.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1 | 32.26% | 0.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1 | 32.26% | 0.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7% | 15.92% | 2.25% | 16.2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1,645,499,592.25 | 1,452,238,658.63 | 13.31% | 1,391,744,18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98,106,811.06 | 993,223,113.28 | 10.56% | 730,017,249.8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86,940,837.68 | 287,244,235.53 | 243,218,318.45 | 315,082,31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531,548.82 | 57,106,864.03 | 42,474,225.50 | 42,116,38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137,657.75 | 53,888,458.72 | 37,041,945.02 | 36,420,134.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237,973.64 | 91,587,360.80 | 26,370,424.01 | 129,683,291.3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12,224.03 | -2,778,262.40 | -3,123,563.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094,108.04 | 7,017,777.18 | 14,290,685.1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19,569.94 | 17,364.25 | 150,588.3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41,143.65 | 7,142,109.12 | 1,135,823.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8,040.78 | 26,935.77 | 27,310.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34,213.45 | 2,838,689.84 | 2,676,512.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97.22 | 18,085.15 | 13,708.51 | |
合计 | 18,740,827.71 | 8,569,148.93 | 9,790,622.3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公司2024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金额为38,040.78元。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部分经营热电联产业务的子公司属于“D4412热电联产”。
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新建项目应优先依托园区集中供热供汽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2023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构建多元高效的使用体系,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到2025年底,完成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的关停或整合。
公司通过建设热电联产装置和供热锅炉在工业园区开展集中供热业务,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能源利用和发展方向。由于工业园区在实现产业集聚、优化产业布局、土地集约利用、节约能源、集中治污等方面优势明显,在我国工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以及“退城入园”已成为重要趋势,工业园区已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公司在工业园区提供集中供热业务,一方面可以保障园区热力需求的稳定供应,是园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配套,另一方面通过集中供热对分散式小锅炉的替代也顺应了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一)行业概述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消费国和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最快的国家。根据2024年8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建立了煤、油、气、核、水、风、光等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澎湃动力。根据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4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目标是达到49.8亿吨标准煤。2024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4%,煤炭仍是保障能源供应的基础能源。
集中供热是指在工业生产区域、城市居民集聚区域建设集中热源,向该地区及周围的企业、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一种供热方式。与分户供热相比,集中供热具有节约燃料、降低污染、节省用地、提高供热质量、低噪音、自动化程度高、设备故障率低等多种优势,因此更加节能高效的集中供热模式得到愈加广泛的推广。
相对于各用热企业自行建造锅炉供热,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具有节约能源、综合能耗低、降低供热投资和运营费用、供热效率高、充分利用土地空间、减少大气污染等多种优势,对我国能源高效利用、燃煤减量替代及节能环保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现已成为现代化工业园区的重要基础配套设施之一。可为工业园区内热用户企业提供性能稳定、供给充分的热源,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作为集中供热的一种生产方式,热电联产是锅炉蒸汽经汽轮机发电后供热的运行过程,其通过能量梯级利用,从而同时供应热力和电力,提高了热能综合使用效率。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利于淘汰高耗能、污染大、效率低的小锅炉分散供热,已成为加强散煤治理,实现煤炭减量替代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构建我国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一环。
(二)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规模
1、集中供热
我国的集中供热发展始于上世纪50年代建国初期,主要集中供热对象为北方城市居民冬季采暖,工业用热主要以工厂自建供热锅炉生产。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受改革开放、基建投资力度加大、城镇化加速、供热需求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稳定增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相关统计,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已经从2010年的43.57亿平方米增长至2023年的115.49亿平方米,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7.79%;县城集中供热面积从2010年的6.09亿平方米增
长至2023年的22.02亿平方米,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39%。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工业用热占我国整体用热需求比重较大,在化工、冶金、造纸、印染、食品、医药等行业,工业用热应用场景较为广泛。与城市供暖市场明显的季节性不同,工业供热需求为连续需求,主要采用蒸汽供热,且对蒸汽参数要求较高,蒸汽需求量较大。以装机规模来看,主要分为集中供暖(热)的热电联产机组(以发电为主的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以供热为主的小型背压热电联产机组为主)和专门供热的供热锅炉(包括企业自备和公用两类)。
2、热电联产热电联产是集中供热行业重要的生产模式。目前,热电联产因其高热效率、低污染排放的特点,已成为全球各国的重要供热供电方式与节能措施。中国是热电联产最主要的市场之一。近年来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等国家政策鼓励下,我国热电联产保持较快的发展。受我国的能源结构影响,我国热电联产行业主要以煤炭为原料。随着城市和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热力需求不断增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稳步发展,总装机容量不断增长。目前,我国城市和工业园区供热已形成“以燃煤热电联产和大型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分散燃煤锅炉和其它清洁(或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的供热格局。
目前,我国的集中供热行业相对世界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未来在我国的发展将主要受益于产能替换、产业转移及宏观经济增长。其中,产能替换主要体现在大型集中供热项目替换小型零散供热锅炉,更好的实现规模效应与环境保护。产业转移主要体现在用热企业根据生产性质,在相关政策的指引下搬迁至同类园区内统一管理,有助于将分散的热需求集中满足,推动大型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在我国宏观经济稳健增长的前提下,我国居民、工业用热量稳步提高,集中供热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企业提供集中供热服务。公司通过建设热电联产装置和供热锅炉,以煤炭为主要燃料,为供热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提供蒸汽供应,蒸汽联产品电力直接出售给国家电网。
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相对于蒸汽热用户企业自建锅炉的分散式供热,具有节约能源、综合能耗低、降低供热投资和运营费用、供热效率高、充分利用土地空间、减少大气污染等多种优势,对我国能源高效利用、燃煤减量替代及节能环保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现已成为现代化工业园区的重要基础配套设施之一。
公司的集中供热业务经营区域为各地的工业园区,园区内热用户企业的热力需求的增长情况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设立蛇口工业区起,工业园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已经成为中国工业发展的重要形式和主要力量。工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实现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根据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显示,我国国家级开发区有552家,省级开发区有1,991家,省级以下的市县区级开发区、园区基数则更加庞大。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向“制造强国”迈进的时代背景下,工业园区已成为各地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抓手以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推动器。随着国家大力提倡节能减排以及对大气污染环境治理的高度重视,国家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鼓励以热电联产、清洁煤以及新能源等效率高、低污染的热力生产方式推进集中供热发展,同时大力淘汰小锅炉等高耗能、污染大、效率低的传统供热方式。我国《“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指出,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逐步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和散煤。目前,我国工业园区供热已基本形成“以燃煤热电联产和大型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分散燃煤锅炉和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辅”的供热格局。公司设立以来主要以提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为核心业务,实施集团总部管理模式下开发运营多个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公司的发展策略。公司目前已在江苏省宿迁市的泗阳经济开发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的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江西省抚州市的金溪工业园区、山东省菏泽市的曹县经济开发区以及山东省临沂市的蒙阴县孟良崮工业园等多个工业园区设立集中供热项目公司。近年来随着项目公司所处工业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和供热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保持着较好的增长态势。
(二)主要产品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蒸汽与电力。蒸汽作为热量载体,广泛用于工业园区中的化工、冶金、造纸、印染、食品、医药等行业。蒸汽具有动力驱动、加热保温、发酵、灭菌、干燥等多种用途,是一种清洁、安全、高效的热媒介。
电力是在以热电联产形式进行蒸汽生产过程中,通过蒸汽推动汽轮机组发电形成的联产品,公司生产的电力满足自用后向国家电网出售。
随着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陆续落地达产,公司的电力产品销售比重逐渐提高。热电联产项目为公司目前主要生产模式与发展方向。相较传统的集中供热锅炉房,热电联产项目能实现电能和热能同时生产,使能量得到梯级利用,减少能源损失,并采用较为先进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具有更高的热效率。公司进入工业园区初期,会充分考虑投资的经济性及产能的匹配性,按园区的预期用热需求规划配套的供热设备,并根据园区内企业实际入驻情况安排产能配置。在园区建设初期,整体用热需求不高时,公司采用集中供热锅炉生产蒸汽。随着园区招商引资、用热企业陆续入驻,园区用热需求量达到一定基础后,逐步实施热电联产。公司的第一台热电联产发电机组于2019年正式并网投产,目前已在泗阳、曹县两个园区内实现了热电联产发电上网。
(三)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1)自产蒸汽、电力销售
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为通过自建热源及供热管网生产蒸汽与电力进行销售。项目前期,公司实地考察工业园区的产业合规性、已有企业的热负荷需求及增长情况、未来园区招商引资入驻企业的热负荷需求预期,充分细致地开展市场调研和项目投资论证,确定项目投资园区及产能配置、设备选型、投资进度等投资规划。确定项目投资后,公司一般与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具体供热项目进区合同书,之后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后,进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园区供热系统。公司会视园区具体情况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投资协议,获得在一定期限、特定地域内的供热业务专营权,为园区内各类型用热需求企业提供蒸汽配套服务,同时通过热电联产发电,将所产电力销售给当地电网公司。
(2)外购蒸汽转售
除自建热源进行热力、电力生产外,公司还经营外购蒸汽转售业务。公司的子公司大龙百通与松滋百通未在园区内自建热源,而是通过铺设管网连接热电厂与所在园区内的用热企业,自外部购入供热蒸汽后通过管网销售给用热企业。
2、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报告期内的煤炭及运费采购额均占原材料采购额的90%以上。为保证煤炭供应的稳定,同时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煤炭需求计划集中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于每年年底根据各子公司制定的发电、供热等生产指标计划确定下一年度的煤炭采购量,并根据各时段的发电、供热指标分解情况,确定各时段的煤炭采购数量。公司会对煤炭供应商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和信誉的综合比对,通过“以产定购”模式,按照各子公司对应下游客户的蒸汽用量来安排煤炭采购。
(2)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大龙百通与松滋百通向当地热源采购蒸汽进行销售。大龙百通与松滋百通通过铺设供热管网及外购热源的模式为工业园区提供集中供热,采购方为所在园区内自建热电厂的企业及火电厂,采购的蒸汽经由自建管道向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和湖北省松滋市经济开发区供应。大龙百通、松滋百通采用上述业务模式的主要原因为目前当地园区内客户规模尚小,因此未自建热源生产蒸汽。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方式安排蒸汽产品供应。在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用汽需求安排生产计划,通过煤、天然气等燃料燃烧对水进行加热产生蒸汽,按照用户指定的温度、压力参数对蒸汽进行处理后输送给下游用户。公司部分子公司采用热电联产生产方式。公司根据供热所需的蒸汽用量来确定热电联产机组的进汽量,通过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并输送至国家电网,发电后的蒸汽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客户。
4、销售模式
(1)蒸汽销售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内的工业用户。公司在对项目进行调研时即会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和园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的蒸汽需求,并在项目投产前通过商业谈判与用户签署用汽合同,确定结算原则,依据实际用量办理结算。
公司的蒸汽价格主要在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格的约束和影响下,由公司根据客户用汽量、供热管网距离、煤炭价格波动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2)电力销售
目前子公司泗阳百通和曹县百通实现了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并网,电力直接销售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执行市场化交易模式,所有上网电量在当地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挂牌竞价销售。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一般按10公里考虑,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热电联产项目都是在充分利用已有热源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供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规划建设,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热电联产项目数量及规模均有限。目前,国内尚未形成全国性的大型供热集团。热电联产行业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分布,行业整体较为分散,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供热企业享有区域性排他优势,供热区域内行业竞争度相对较低。
(一)业务布局优势集中供热行业内的企业普遍有业务发展区域集中的特点。受供热半径的限制,单一热源往往仅能覆盖热源周边的工业园区。由于集中供热项目大量的前期资金需求,业内企业大多选择在单一工业园区内经营,虽然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排他优势,但业务规模也受供热规划和供热半径的限制。
公司采用了跨区域经营的业务布局,集中供热、热力销售业务已覆盖江苏、山东、江西、贵州、湖北等多个省,客户涉及食品、酿酒、化工、纺织、造纸、医药等诸多行业。公司在集中供热项目公司入驻工业园区的区域布局策略上,通常会避开市场竞争激烈、投资强度高的经济发达区域工业园区,选取当前有一定的热负荷需求,未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区域,不对单一园区或单一类型产业形成重大依赖。公司一贯重视项目的市场调研和相关信息收集的充分性、准确性,谨慎选择开发项目,做好项目开发前的评估论证工作,通过科学化的项目立项决策工作来降低项目投资的各项风险。在项目的规划建设阶段,公司会在前期供热区域热负荷及增长状况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工艺设计、产能配置、设备选型、投资进度安排等方面做好系统规划和匹配。公司根据各个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热源点+管网或单独建设管网的集中供热模式,搭配流化床锅炉、层燃炉、高效煤粉炉及燃气锅炉等不同的锅炉类型,以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二)项目所在区域与客户资源优势
由于集中供热行业存在较强的地域排他性,一个热区通常仅设置一个热源,单个工业园区均有主要的供热企业,其他供热企业很难接入该工业园区。故对于该工业园区的入驻企业来说,热力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因此,公司已对所在工业园区有一定的区域性排他优势。深耕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行业多年,通过优质的供热服务与积极的业务扩张,已建立起了用热需求稳定的多元化客户群体。公司的客户资源优势如下:
1、客户行业覆盖广泛,不受单一产业景气度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所处行业主要为化工、冶金、造纸、印染、食品、医药等。各项目公司所处园区均根据当地的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其特色产业。在公司整体层面,对单一产业没有明显的依赖性,可以有效规避单一产业不景气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影响。
2、主要客户用热稳定,自身发展情况较好
公司的客户群体中不乏大型知名企业。其中,洋河股份(证券代码:002304)及其子公司双沟酒业为公司重要客户;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江苏好彩头食品有限公司、欢乐家(证券代码:300997)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均为国内知名食品饮料制造商;中伟股份(证券代码:300919)为专业的锂电池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商,其业务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领域。上述客户主要生产基地的热源供应均由提供,优质的客户资源保障了对稳定的热力需求。
3、项目公司所处园区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得益于公司的战略性选址与布局能力,公司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宿迁市、连云港市、临沂市、菏泽市等地,这些区域虽处于经济发达省份内部相对欠发达地带,但所在工业园区发展势头猛,经济产值增长快,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拥有极为可观的发展潜力,为项目公司的成长提供了肥沃土壤。
(三)专业化、集团化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业务,通过多个供热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已积累了丰富的集中供热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高效精干的核心管理团队,探索和完善了集中供热的项目开发、规划、采购、建设、运营全业务流程的精益化管理模式。
采用集团化管控模式管理各子公司,在总部层面对各子公司的战略决策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和前期实施、协助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进行整体把控及提供各种技能和资源支持。通过高效的信息化沟通管控和科学的
人员调度、工作协同来提高工作效率,激发下属公司团队及员工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不同子公司之间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绩效评比来促进管理融合,优化管理架构,使公司的管理运作更加高效、灵活。
(四)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优势在项目的运营管理阶段,公司注重规范经营和精细化管理,快速响应用户需求,以实现各项运营成本的有效控制和项目公司的稳健运营。由于公司规模较大型热电企业相比偏小,公司更加注重项目管理。一方面,结合当地实际推动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开展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业务;另一方面,管理团队注重成本控制,包括采购成本、项目建造成本、运营成本等,在精细化管理中强调对细节的管控和流程的优化。正是对精细化管理及成本控制的高度重视,公司才能在运营中实现降本增效,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及运营管理,避开竞争激烈的大型成熟工业园区,提前布局于处在低热负荷阶段的发展中园区并实现盈利,以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与发展潜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概述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结构性调整压力,中国经济展现出强劲韧性,全年GDP实现5.0%的稳健增长,工业产能利用率保持合理区间,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持续释放增长动能。在全球能源格局深度重构、区域市场结构性调整的背景下,公司作为上游能源供应企业,面对严峻的市场考验。公司始终秉持战略定力,董事会与管理层协同发力,通过完善治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精益管理三重驱动,推动管理效能持续升级。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5%;营业利润2.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38%;利润总额
2.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45.61%,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3.23亿元。
(二)主要经营管理工作
1、公司层面:标准化、专业化
2024年,是公司成功登陆深交所主板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以及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全体百通人同舟共济,以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接续奋进。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一系列标准化和体系化管理举措,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强了后备梯队建设;强化目标管理和安全管理,实现了客户群体的持续增长、服务品质的显著提升以及品牌影响力的日益扩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响应国家环保要求,助力工业园区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繁荣。
2、管理层面:集团化、信息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于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业务,采用集团化管控模式管理各子公司,在总部层面对各子公司的战略决策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和前期实施、协助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进行整体把控及提供各种技能和资源支持。通过高效的信息化沟通管控和科学的人员调度、工作协同来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子公司团队及员工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不同子公司之间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绩效评比来促进管理融合,优化管理架构,使公司的管理运作更加高效、灵活。
3、运营层面:精益化、规范化
本年度,在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方面,公司注重精益化管理和规范经营,本着“精益从心开始,改善永无止境”的精益化管理,工作理念与意识已深入日常工作中,达到由浅入深,由线到面的精益化管理效果,精益化工作理念逐步深入基层并取得成效。在规范经营方面,结合当地实际推动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开展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业务;此外,管理团队注重成本控制,包括采购成本、项目建造成本、运营成本等,在精益化管理中强调对细节的管控和流程的优化。快速响应用户需求,以实现各项运营成本的有效控制和项目公司的稳健运营,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及运营管理,以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与发展潜力。
4、制度层面:合规化、健全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积极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则,切实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保持对资本市场的敬畏之心;公司全面梳理并修订了《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对公司的规范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32,485,704.17 | 100% | 1,082,184,150.94 | 100% | 4.65% |
分行业 |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337,718,850.57 | 29.82% | 332,302,316.76 | 30.71% | 1.63% |
热电联产 | 789,688,660.39 | 69.73% | 743,669,370.14 | 68.72% | 6.19% |
其他 | 5,078,193.21 | 0.45% | 6,212,464.04 | 0.57% | -18.26% |
分产品 | |||||
蒸汽 | 1,019,611,431.34 | 90.03% | 994,093,794.90 | 91.86% | 2.57% |
电力 | 107,796,079.62 | 9.52% | 81,877,892.00 | 7.57% | 31.65% |
其他 | 5,078,193.21 | 0.45% | 6,212,464.04 | 0.57% | -18.26% |
分地区 | |||||
江苏省 | 626,745,892.93 | 55.34% | 609,468,448.88 | 56.31% | 2.83% |
山东省 | 308,215,724.36 | 27.22% | 300,149,245.52 | 27.74% | 2.69% |
江西省
江西省 | 105,832,492.01 | 9.35% | 111,108,747.41 | 10.27% | -4.75% |
贵州省 | 76,010,847.85 | 6.71% | 52,833,996.11 | 4.88% | 43.87% |
湖北省 | 15,680,747.02 | 1.38% | 8,623,713.02 | 0.80% | 81.8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132,485,704.17 | 100.00% | 1,082,184,150.94 | 100.00% | 4.6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337,718,850.57 | 289,217,896.41 | 14.36% | 1.63% | 1.53% | 0.08% |
热电联产 | 789,688,660.39 | 483,870,072.25 | 38.73% | 6.19% | -5.90% | 7.87% |
分产品 | ||||||
蒸汽 | 1,019,611,431.34 | 717,906,123.84 | 29.59% | 2.57% | -4.27% | 5.03% |
分地区 | ||||||
江苏省 | 626,745,892.93 | 402,549,904.76 | 35.77% | 2.83% | -8.03% | 7.59% |
山东省 | 308,215,724.36 | 204,687,959.50 | 33.59% | 2.69% | -5.50% | 5.7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132,485,704.17 | 774,182,085.36 | 31.64% | 4.65% | -3.22% | 5.5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热力 | 销售量 | 万吨 | 394.03 | 355.30 | 10.90% |
生产量 | 万吨 | 466.39 | 442.66 | 5.36% | |
电力 | 销售量 | 万千瓦时 | 29,777.74 | 21,206.12 | 40.42% |
生产量 | 万千瓦时 | 38,080.20 | 28,516.49 | 33.5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电力销售量、生产量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泗阳百通热电二期3#发电机组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月起正式投入使用导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蒸汽 | 直接材料 | 555,264,809.59 | 71.72% | 595,335,580.20 | 74.42% | -6.73% |
人工成本 | 32,290,480.67 | 4.17% | 31,288,542.10 | 3.91% | 3.20% | |
制造费用 | 130,350,833.58 | 16.84% | 123,283,602.41 | 15.41% | 5.73% | |
电力 | 直接材料 | 40,758,910.59 | 5.26% | 38,080,814.08 | 4.76% | 7.03% |
人工成本 | 2,864,486.55 | 0.37% | 2,174,595.33 | 0.27% | 31.73% | |
制造费用 | 11,558,447.68 | 1.49% | 8,893,410.22 | 1.11% | 29.97% | |
其他 | 材料及其他成本 | 1,094,116.70 | 0.14% | 924,153.94 | 0.12% | 18.39%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本公司本期设立两家子公司,分别为:百通图达国际有限公司、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新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赣榆百通热力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期注销两家子公司,分别为:江西荣圣吉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95,513,458.8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3.7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80,223,070.66 | 15.91% |
2 | 第二名 | 103,066,778.99 | 9.10% |
3 | 第三名 | 93,253,109.56 | 8.23% |
4 | 第四名 | 85,240,719.69 | 7.53% |
5 | 第五名 | 33,729,779.92 | 2.98% |
合计 | -- | 495,513,458.82 | 43.7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36,389,212.1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7.0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96,825,647.75 | 13.55% |
2 | 第二名 | 89,467,962.39 | 12.52% |
3 | 第三名 | 65,942,098.89 | 9.23% |
4 | 第四名 | 51,345,043.77 | 7.18% |
5 | 第五名 | 32,808,459.33 | 4.59% |
合计 | -- | 336,389,212.13 | 47.0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 2,645,811.49 | 941,631.47 | 180.98% | 主要系本年度为开展新业务,销售人员增加导致; |
管理费用 | 105,384,649.27 | 81,674,319.22 | 29.03% | |
财务费用 | 7,237,145.92 | 18,134,648.99 | -60.09% | 主要系本年度优化资本结构,利息支出减少导致; |
研发费用 | 188,522.78 | -100.00% | 主要系本年度暂未开展研发项目导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6,415,067.11 | 1,214,707,944.02 | -1.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3,536,017.27 | 917,703,722.97 | -4.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879,049.84 | 297,004,221.05 | 8.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205,627.94 | 22,072,729.65 | 1,232.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0,460,466.16 | 211,788,191.87 | 84.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54,838.22 | -189,715,462.22 | 49.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7,768,578.86 | 536,949,433.37 | -27.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011,931.39 | 566,972,484.48 | -29.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43,352.53 | -30,023,051.11 | 69.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380,859.09 | 77,265,707.72 | 181.3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减少导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调整融资结构,支付的融资租赁款项减少导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及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87.90万元,净利润为19,114.72万元,两者差异较大的原因为:
一方面是本报告期发生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影响净利润金额为10,442.76万元,未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另一方面是财务费用不属于经营活动相关业务,影响净利润金额为953.28万元,但未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07,053,198.87 | 24.74% | 188,315,670.17 | 12.97% | 11.77% |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增加导致; |
应收账款 | 28,227,499.61 | 1.72% | 37,033,027.31 | 2.55% | -0.83% | |
存货 | 61,644,956.04 | 3.75% | 59,656,797.78 | 4.11% | -0.36% | |
固定资产 | 934,849,621.46 | 56.81% | 971,942,167.43 | 66.93% | -10.12% | |
在建工程 | 34,614,712.03 | 2.10% | 43,214,831.73 | 2.98% | -0.88% | |
使用权资产 | 10,832,532.51 | 0.66% | 5,023,494.02 | 0.35% | 0.31% |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房屋租赁导致; |
短期借款 | 302,677,520.84 | 18.39% | 193,393,927.25 | 13.32% | 5.07% | 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 |
合同负债 | 26,479,582.83 | 1.61% | 25,511,229.16 | 1.76% | -0.15%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 | 1.15% | 19,400,000.00 | 1.34% | -0.19% | |
租赁负债 | 4,257,217.81 | 0.26% | 33,796.41 | 0.00% | 0.26% |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房屋租赁导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电e盈协定存款 |
货币资金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3,466.66 | 23,466.66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固定资产 | 92,492,322.18 | 64,086,425.32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6,310,464.74 | 14,039,198.30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20,926,253.58 | 90,249,090.28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69,330,520.37 | 243,190,550.25 | -30.3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
称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百通图达国际有限公司 | 热力生产和供应、实业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贸易。 | 新设 | 74,070,000.001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未实际出资 | 0.00 | 0.00 | 否 | 2024年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4-028) |
连云港赣榆百通热力有限公司 | 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等。 | 新设 | 50,000,000.00 | 96.67%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未实际出资 | 0.00 | 0.00 | 否 | 2024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2024-051) |
合计 | -- | -- | 124,07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注:1以公司首次披露时银行间外汇市场港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列示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泗阳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 自建 | 是 | 热电联产 | 23,337,964.61 | 168,944,655.12 | 自有资金 | 76.00% | 26,185,387.72 | 不适用 | |||
泗阳百通供热管网1 | 自建 | 是 | 热电联产 | 7,402,721.35 | 9,941,457.02 | 自有资金 | 100.00% | 不适用 | ||||
泗阳百通前广场改造 | 自建 | 是 | 热电联产 | 2,119,523.61 | 2,119,523.61 | 自有资金 | 90.00% | 不适用 | ||||
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一期 | 自建 | 是 | 热电联产 | 1,433,309.05 | 29,313,725.0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17.00% | 不适用 | ||||
金溪百通超低排放项目 | 自建 | 是 | 集中供热 | 8,305,794.02 | 11,518,070.14 | 自有资金 | 100.00% | 不适用 | ||||
金溪百通工业废水工程 | 自建 | 是 | 集中供热 | 2,661,207.73 | 2,661,207.73 | 自有资金 | 1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45,260,520.37 | 224,498,638.62 | -- | -- | 0.00 | 26,185,387.72 | -- | -- | -- |
注:1泗阳百通供热管网,曾用名“泗阳百通供热管网-北线管网”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年11月03日 | 21,017.04 | 17,659.71 | 115.78 | 12,292.3 | 69.61% | 0 | 0 | 0.00% | 5,429.1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合计 | -- | -- | 21,017.04 | 17,659.71 | 115.78 | 12,292.3 | 69.61% | 0 | 0 | 0.00% | 5,429.18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292.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5,429.18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1月03日 | 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7,000 | 7,000 | 1,632.28 | 23.32% | 2027年03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2023年11月03日 | 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500 | 5,500 | 115.78 | 5,500.31 | 100.01% | 2026年05月31日 | 1,419.52 | 2,641.78 | 是 | 否 | |
2023年11月03日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 补流 | 否 | 5,159.71 | 5,159.71 | 5,159.71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659.71 | 17,659.71 | 115.78 | 12,292.30 | -- | -- | 1,419.52 | 2,641.7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659.71 | 17,659.71 | 115.78 | 12,292.30 | -- | -- | 1,419.52 | 2,641.78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主要为供热区域内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热用户的热负荷需求增长规划进行配套,由于重要热用户企业的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因此建设进度有所滞后。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快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7.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47.05万元,共计5,414.77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937.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28.08万元(不含增值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76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429.18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泗阳百通 | 子公司 | 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电力销售 | 110,000,000.00 | 551,719,794.59 | 185,289,701.04 | 511,333,795.68 | 65,845,449.75 | 53,441,286.08 |
曹县百通 | 子公司 | 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电力销售 | 130,000,000.00 | 312,289,517.22 | 161,073,360.48 | 280,496,240.52 | 38,307,820.28 | 28,390,475.7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百通图达国际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连云港赣榆百通热力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江西荣圣吉贸易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各子公司业绩及经营管理呈稳定态势,经营业绩未出现大幅波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落实好国家的政策,重点支持制造业升级和发展,这给我们高能效工业园区供热企业带来利好消息,同时也给我们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布局加快,伴随而来的能源结构“高效化、清洁化”已成为主流旋律,公司在传统的产业基础上,保持着积极探索的能力,逐渐建设能源高效利用的热电联产机组,积极进行产业布局。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未来较长时间内不会出现行业性的跨时代的技术突破,当前的技术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不断改进的燃烧技术及新材料的发展。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逐渐加大,加之能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也呈现出大好形势,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对能源的综合利用价值进一步体现出来,整体来讲,国家经济形势长期向好的局面不变,整个行业未来仍是积极向上乐观态度。
(二)发展战略
公司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立足并深耕于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业务领域,已在紧跟产业转移趋势进行多省份布局、集团化管控、精益化管理、服务低负荷发展中园区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与竞争优势。公司将充分发挥上述优势,不断拓展县区级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主业,继续跟踪利用国内外煤炭高效低碳排放技术,加速推进低谷电储能供热技术和低负荷热能存储平峰等新技术的应用。同时,公司将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利用好资本市场,努力发展成为工业集中供热行业领头羊,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经营目标
公司的经营目标将以公司现有业务为基础并结合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的行业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集中供热项目运营及扩展方面,公司将在发掘现有项目运行潜力,提高供热项目的能源利用效率和产能利用率,加大热电联产供热占比的同时,也将进一步积极拓展新市场与新项目。在节能、降耗的技术和工艺革新方面,公司将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发,探索智能管网管控以及热泵、高效换热机组等装置设备的投入应用。在管理水平提升方面,公司将充分发挥总部服务支持职能,提供前端业务支撑,在集中供热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建、投建、运行、售后、集中采购等环节进行深度优化,还将完善公司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与沟通效率,不断细化成本管控体系。
由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具有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高、节能环保等优势,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已经成为保障区域工业经济运行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未来能源利用向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将进一步加大对分散、落后的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力度,实现供热资源的优化整合以及对散煤的清洁替代。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产能,扩大业务规模,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的具体发展计划如下:
1、产能扩充计划
目前公司多家集中供热项目公司所在工业园区的热负荷需求稳步增长,作为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基础配套和先导性工程,公司将加大产能扩充力度,以保障工业园区的热力供应需求。公司未来几年的产能扩充计划除了“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之外,未来还将视泗阳百通所在工业园区的供热规划情况,分步推进“泗阳百通热电联产三期”项目的规划、立项、建设。公司还会在资金许可的前提下拓展一些规模适中、有发展潜力的新园区。上述产能扩充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所在园区热用户企业的供热能力,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2、项目开发计划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速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通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和项目投资建设的经验积累,能够针对不同工业园区的热负荷状况及增长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供热配套
规划和相匹配的投资运营方案,在满足区域用热需求的同时,更好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投资效益最大化。目前公司建设运营的集中供热项目公司中,既有一定规模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公司,也有通过自建供热锅炉开展集中供热的项目公司和铺设管网开展能源管理及管网运营的项目公司,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的工业园区,公司有着与之相匹配的、多类型的项目投资、运营、管理经验。公司未来也将寻找具有较好发展潜力,与公司的运营规模和能力相匹配的工业园区,将公司的项目投资经验扩展延伸,持续开发新项目,为公司后续的利润增长做好储备。
3、管理创新计划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公司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完善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将经营目标细化分解、过程监控和绩效考核,完善成本及费用考核指标,更好地管控成本,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依托于信息系统的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内部的数字化管理水平与效率。除了内部管理的提升之外,公司还将加强与科研院校、设计院、设备厂家之间的外部合作,加大生产环节的管理创新和节能环保的投入力度,顺应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从管理提升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4、人才培养及引进计划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及人才引进的制度流程和激励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后备技术力量和综合性管理人才储备。公司通过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环境,持续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完善员工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薪酬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积极性,为员工搭建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从而打造一支专业突出、稳定可靠、具有凝聚力的管理团队和人才梯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基础。
5、企业文化建设计划公司将不断深化核心理念,在公司“诚信、共赢,拼搏、合作,担当、公心,格局、胸怀”的核心价值观引领之下,将“成为最具竞争力的行业标兵”作为使命,聚焦能源,精深发展,为奋斗者打造学习成长成功的平台;建设热爱集体、关爱职工的能源大家庭。坚持把价值理念渗透于制度体系建设之中,促进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把价值理念内化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处理内外关系的经营准则、经营思想,培养全体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为下游工业客户提供热能服务,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的蒸汽产品销售收入,客户的用汽量、用汽稳定性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速度趋于平稳的态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加剧、宏观经济增速下降,下游客户的热力需求也存在减少或增速放缓的可能性。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实时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走向,分析产业政策,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活动,提高公司竞争力。
2、煤炭价格波动风险目前公司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业务所使用的燃料主要为煤炭,煤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波动影响重大。煤炭市场价格受国家政策、宏观经济波动、国际形势、电力和钢铁等煤炭主要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煤炭产能增减等多种因素影响。尽管在供热业务的定价上,可推动实施煤热联动机制,上游煤炭价格波动可通过供热价格调整适当向下游传导,但限于部分项目公司的煤热联动机制并不明确细化,不能及时根据动力煤的实际价格波动进行调价,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和局限性,同时供电价格主要为政府定价,公司自主定价的空间较小,无法完全消除煤炭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对原材料安排设置一定安全库存,以保证公司生产平稳运行;及时追踪重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通过提前采购等措施保障原材料供应及控制采购成本;利用商品价格联动机制,适当传导成本压力。
3、环保风险
公司的蒸汽生产主要依靠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在锅炉中燃烧获取热能与动能,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烟气、灰渣、废水、噪音等污染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各项目公司所在地的环保法律法规,针对各类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环保设施均按要求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各项环保排放指标均达标。公司的热电
联产锅炉均已实现烟气的超低排放,全部供热锅炉均达到了环保部门的排放限值要求。但随着我国环保政策要求日益提高,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可能会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届时公司将面临环保支出持续增加,从而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公司将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持续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以使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
4、安全生产风险
虽然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生产经营的首位,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生产。但由于热力供应企业长期处于高温高压环境下,如果公司因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故障、维护不当、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引进各方面专业人才,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强生产设备健康管理,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培养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提升安全技能等,安全措施逐步落实到位。
5、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49,408.58万元,一年内将归还的负债余额较小,未来如不能继续同银行续签借款协议、有效加强经营性资金管理、增加融资渠道等,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流动资金不足及短期偿债风险。上述风险的触发可能会导致公司借款逾期,进而影响公司信用状况,对后续的融资安排及公司的生产项目建设、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的现金流充足,已与银行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获得了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7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公司2023年经营基本情况、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或计划等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1) |
2024年10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富兴、方正证券、国中长城、积才私募、凯龙金服、开熙投资、量化投资等机构投资者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处行业竞争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2)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独立有效运作,持续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保证了全体股东对公司决策事项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特别是保证中小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的平等权利,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便利条件。同时根据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行监督,对公司相关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机构
公司十分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参与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接待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活动,安排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进一步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并充分利用股东大会、互动易网上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积极的互动和交流,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倾听投资者的建议,并为股东权利的行使提供便利。
(五)关于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客户、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利益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公司在保持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在扶贫助困、公益事业、生态保护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各类信息文件近110余份,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公平知情权。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个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业务独立情况公司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已形成完整的体系,独立于控股股东进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等管理。
(三)资产独立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晰,资产界定明确,公司未以其资产、权益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形。公司对所有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机构混同等影响公司独立运营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申报纳税和履行纳税义务,财务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存在干预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6.45% | 2024年01月24日 | 2024年01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9.69% | 2024年04月08日 | 2024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73% |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09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23% | 2024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张春龙 | 男 | 51 | 董事长 | 现任 | 2011年05月04日 | 2027年12月15日 | 54,000,000 | 0 | 0 | 0 | 54,000,000 | 无 |
原总经理 | 离任 | 2015年06月30日 | 2024年03月14日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
于瑞怀 | 男 | 54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12月18日 | 2027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杜建华
杜建华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张立娟 | 女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0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郝国敏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饶俊铭 | 男 | 59 | 原董事 | 离任 | 2017年05月15日 | 2024年12月16日 | 12,000,000 | 0 | 0 | 0 | 12,000,000 | 无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2月24日 | 2024年03月14日 | |||||||||
原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3月14日 | 2024年12月16日 | |||||||||
陈俊 | 男 | 55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1月13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江丽红 | 女 | 3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12月18日 | 2027年12月15日 | 390,000 | 0 | 0 | 0 | 390,000 | 无 |
刘冬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郭英 | 女 | 33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周璇 | 女 | 52 | 原监事 | 离任 | 2018年11月13日 | 2024年12月16日 | 30,000 | 0 | 0 | 0 | 30,000 | 无 |
王福光 | 男 | 60 | 原监事 | 离任 | 2017年05月15日 | 2024年12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刘木良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07月15日 | 2027年12月15日 | 1,650,000 | 0 | 0 | 0 | 1,650,000 | 无 |
刘宜峰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4年12月16日 | 2027年12月15日 | |||||||||
赵永华 | 男 | 49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11月30日 | 2024年12月16日 | 1,761,098 | 0 | 0 | 0 | 1,761,098 | 无 |
张平生 | 男 | 51 | 原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9年10月15日 | 2024年12月16日 | 645,000 | 0 | 0 | 0 | 645,000 | 无 |
原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2019年07月15日 | 2024年12月16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70,476,098 | 0 | 0 | 0 | 70,476,098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春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饶俊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饶俊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详见公司2024年3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张春龙 | 总经理 | 任免 | 2024年03月14日 | 个人原因 |
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
杜建华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郝国敏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饶俊铭 | 董事、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4年03月14日 | 工作调动 | |
陈俊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刘冬 | 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郭英 | 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周璇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王福光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刘宜峰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赵永华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张平生 |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6日 | 换届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张春龙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3月至1994年12月,任江西南丰白舍造纸厂副厂长;1995年1月至1997年4月,任江西南丰白舍造纸厂厂长;1997年5月至2002年1月,任南丰富龙新燃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8年10月,任南昌市富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安徽富龙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任百通能源董事;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任百通能源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24年12月,任百通能源董事长;2024年12月至今,任百通能源董事长、总经理。
于瑞怀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先后任百通能源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企业文化宣贯办公室主任;2023年12月至今,任百通能源董事。杜建华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任金吉列留学集团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总监;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自由职业;2020年5月至2022年7月,任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百通能源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2024年12月至今,任百通能源董事。
张立娟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任北京鲲鹏众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2023年6月,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10月至今,任北京市中盾(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百通能源独立董事。
郝国敏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3年10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2014年11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2024年12月至今,任百通能源独立董事。
江丽红女士,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百通能源监事;2010年2月至今,任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百通能源监事会主席。
刘冬先生,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0月至今,任百通能源内审部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郭英女士,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百通能源行政专员;2020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综合事务专员;2024年1月至今,任百通能源档案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木良先生,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8月至2000年2月,任福建省建宁县塔下造纸厂设备科科员;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任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科科员、科长助理;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历任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机修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05年9月至2010年5月,任安徽富龙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兼电气工程师;2010年6月至2015年9月,历任百通能源工程部副经理、采购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百通能源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百通能源采购中心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百通能源副总经理。
刘宜峰先生,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10年5月至2020年8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市帝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任百通能源总裁助理;2024年12月至今,任百通能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春龙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5月16日 | 否 | |
江丽红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0年02月03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春龙 | 百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9月27日 | 否 | |
江丽红 | 北京良友绿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11月06日 | 否 | |
张立娟 | 北京市中盾(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23年10月02日 | 是 | |
郝国敏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合伙人 | 2014年11月03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春龙 | 男 | 51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391.02 | 否 |
于瑞怀 | 男 | 54 | 董事 | 现任 | 85.96 | 否 |
杜建华
杜建华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4.55 | 否 |
张立娟 | 女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 | 否 |
郝国敏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55 | 否 |
饶俊铭 | 男 | 59 | 原董事、原总经理、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109.88 | 否 |
陈俊 | 男 | 55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11.5 | 否 |
江丽红 | 女 | 3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7.2 | 否 |
刘冬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1.46 | 否 |
郭英 | 女 | 33 | 监事 | 现任 | 0.75 | 否 |
周璇 | 女 | 52 | 原监事 | 离任 | 12.25 | 否 |
王福光 | 男 | 60 | 原监事 | 离任 | 10.15 | 否 |
刘木良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15.64 | 否 |
刘宜峰 | 男 | 45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6.44 | 否 |
赵永华 | 男 | 49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73.17 | 否 |
张平生 | 男 | 51 | 原董事会秘书、原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175.73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18.25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3月14日 | 2024年03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1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1月28日 | 2024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注: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仅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并获全票赞成通过,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可免于公告,会议决议以报备方式提交。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春龙 | 8 | 7 | 1 | 0 | 0 | 否 | 4 |
于瑞怀 | 8 | 4 | 4 | 0 | 0 | 否 | 4 |
杜建华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张立娟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郝国敏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饶俊铭 | 6 | 3 | 3 | 0 | 0 | 否 | 4 |
陈俊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张春龙(主任委员)、于瑞怀、饶俊铭(换届已离任) | 3 | 2024年03月1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11月28日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 无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陈俊(主任委员,换届已离任)、张立娟、于瑞怀(换届) | 4 | 2024年03月1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内审部门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总结>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08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内审部门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内审部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郝国敏(主任委员)、张立娟、杜建华 | 1 | 2024年12月16日 | 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提名委员会 | 张立娟(主任委员)、陈俊 | 2 | 2024年03月14日 | 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无 | 无 |
(换届已离任)、张春龙(换届)
(换届已离任)、张春龙(换届) | 2024年11月28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张立娟(主任委员)、郝国敏、于瑞怀 | 1 | 2024年12月16日 | 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俊(主任委员,换届已离任)、张立娟、张春龙 | 1 | 2024年03月14日 | 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郝国敏(主任委员)、张立娟、张春龙 | 1 | 2024年12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6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6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6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93 |
销售人员 | 6 |
技术人员 | 77 |
财务人员 | 23 |
行政人员 | 159 |
工程管理人员 | 7 |
合计 | 56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13 |
本科 | 106 |
大专 | 219 |
中专及以下 | 227 |
合计 | 565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结构包括月度工资、月度绩效奖金或季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价值观奖励基金和津贴福利等,并提供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同时还为员工提供食堂和组织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及按相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为员工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社会招聘等方式吸引和引进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及认同企业文化的人才,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发展,同时也巩固、增强了公司的管理团队,为后续企业持久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公司根据各岗位员工培训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和实施了一系列培训活动,包括新员工培训、专业技能类培训、综合管理类培训等,同时,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公司还定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团队建设活动和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以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利润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调整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的职责明确,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预案及时进行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相应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两次利润分配:
1、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4月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含税),支付现金为46,09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已于2024年4月17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9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含税),支付现金为23,045,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已于2024年9月20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59,1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5,91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5,91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46,884,630.5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2025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在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总股本460,9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59,1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5,91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1.2、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1.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1.4、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1、未遵循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应用会计政策;2.2、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2.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 1、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高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使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的重大事项。2、重要缺陷: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的重大事项。3、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2.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2.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3、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1%≤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3、一般缺陷: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1、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4‰。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5‰≤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4‰。3、一般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1.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百通能源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进行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各子公司均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及生产,建设项目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要求,无未经许可项目。
相关子公司所持排污许可证如下: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1 | 泗阳百通 |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 913213235900433761001Q | 2024.4.30-2029.4.29 |
2 | 泗洪百通 |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 91321324056695737X002V | 2023.4.17-2028.4.16 |
3 | 连云港百通 |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 91320707056608445C001R | 2023.11.26-2028.11.25 |
4 | 金溪百通 |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361027MA35QPP9X9001C | 2023.8.16-2028.8.15 |
5 | 曹县百通 |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 | 91371721083964576E001V | 2024.10.24-2029.10.23 |
6 | 蒙阴百通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91371328MA3EX89X4L001V | 2024.2.28-2029.2.27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
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泗阳百通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4 | 热电1、2、3号、供热废气排放口 | 50mg/Nm?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52.1767吨 | 153.295吨/年 | 无 |
二氧化硫 | 35mg/Nm? | 12.5226吨 | 102.02吨/年 | 无 | ||||||
烟尘 | 10mg/Nm? | 2.7681吨 | 41.968吨/年 | 无 | ||||||
泗洪百通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烟囱1(DA001) | 50mg/Nm? | 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8.830854吨 | 150.21吨/年 | 无 |
二氧化硫 | 35mg/Nm? | 1.64434吨 | 120.17吨/年 | 无 | ||||||
烟尘 | 10mg/Nm? | 1.241849吨 | 22.53吨/年 | 无 | ||||||
连云港百通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排气筒(DA002) | 50mg/Nm? | 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1.23268吨 | 54.0483吨/年 | 无 |
二氧化硫 | 35mg/Nm? | 5.09399吨 | 37.8339吨/年 | 无 | ||||||
烟尘 | 10mg/Nm? | 2.48923吨 | 10.8097吨/年 | 无 | ||||||
金溪百通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DA011排口、DA002排口 | 30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61.6684吨 | 131.955吨/年 | 无 |
二氧化硫 | 300mg/Nm3 | 30.04465吨 | 138.266吨/年 | 无 | ||||||
烟尘 | 50mg/Nm3 | 1.86529吨 | 25.678吨/年 | 无 | ||||||
曹县百通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烟囱DA001 | 50mg/Nm? | 山东省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57.2吨 | 59吨/年 | 无 |
二氧化硫 | 35mg/Nm? | 29.0吨 | 44吨/年 | 无 | ||||||
烟尘 | 5mg/Nm? | 3.63吨 | 4.4吨/年 | 无 | ||||||
蒙阴百通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烟筒DA001 | 100mg/Nm3 |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0.5吨 | 31.13吨/年 | 无 |
二氧化硫 | 50mg/Nm3 | 3.73吨 | 25.22吨/年 | 无 | ||||||
烟尘 | 10mg/Nm3 | 0.682吨 | 3.81吨/年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污染物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正常有效,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要求。各子公司应用炉膛低氮燃烧技术,并采用SNCR+SCR氨水(尿素)脱硝装置,同时运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最后经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等多级除尘工艺对烟尘进行过滤、吸附处理,工业废水经中和池中和、沉淀等处理后达到当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目前各装置均运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各子公司均已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详情请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各子公司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各公司均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公司在环境治理和保护共计投入2,351.4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设施建设/购置投入、排污费、环保设备运行维护费等;
2024年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共94.59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抓经济运行,各子公司通过将工频电机改为变频电机,泗阳百通、曹县百通还增设了低温省煤器来回收烟气余热等措施,减少碳排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部分子公司,如泗阳百通、泗洪百通积极响应当地环保部门友好排放标准,通过增加环保辅料(石灰石、氨水、尿素等)投入,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集中供热项目主要服务对象,工业园区是推动生产要素集聚、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和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公司实施集团总部管理模式下开发运营多个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公司的发展策略,公司多措并举增强园区供热配套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为满足经济建设的需求,公司主动适应新发展变化,优化供热格局。在子公司所在的工业园区内建设管道网络,完善区域供热保障体系。公司积极进行升级改造扩建工程,扎实推进工业园区供热建设,针对工业客户数量及管道建设可行性开展徒步调查,并现场向工业客户了解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线路设计,并协同开发区、地方政府多方联动协调。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对外公益捐赠金额达5.00万元,项目子公司积极参与地方慈善活动,付出企业应尽社会责任。
(二)坚决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方式、要求等,并通过实地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公开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良好的互动关系。
(三)关爱维护员工健康
“企业之本,以人为本”,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为此,企业应积极推行健康的工作环境,合理调节办公设施布局,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定期组织体检活动,早期发现并预防各类健康问题;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员工参与体育锻炼,提供员工工作餐,倡导健康饮食。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饶萍燕;饶清泉;席宇;张春娇;张春泉;江丽红;江德林;饶俊铭(已离任)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百通能源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百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百通能源回购上述股份;百通能源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百通能源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百通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将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3、若本公司/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公司/本人所持百通能源A股股票的,本公司/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百通能源A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百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百通能源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人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对于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将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5、如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则本公司/本人所持百通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再次被锁定6个月。6、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本公司/本人由此所得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百通能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百通能源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9月02日 | 2026年11月03日 | 正在履行 |
赖步连(已于2023年12月18日离职)、周璇(已离任) | 股份限售承诺 | 1、在百通能源A股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百通能源的股份,也不由百通能源回购上述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将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 | 2021年 | 2025年 | 正在履行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监事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本人由此所得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百通能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百通能源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监事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本人由此所得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百通能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百通能源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09月02日 | 06月15日 | |||
张栋(已于2023年9月8日离职);刘木良;张平生(已离任) | 股份限售承诺 | 1、在百通能源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百通能源的股份,也不由百通能源回购上述股份;百通能源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百通能源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百通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将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4、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则本人所持百通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再次被锁定6个月。5、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本人由此所得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百通能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百通能源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9月02日 | 2025年06月15日 | 正在履行 |
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关村中诺协同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樊秀华;付迎;刘福华;卢跃华;鲁燕;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隆华汇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乾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英;郑肖萍;顾学东1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本企业/本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距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计算不足12个月的,则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来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企业/本人将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对上述承诺予以调整。4、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本企业/本人由此所得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百通能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百通能源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督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年09月02日 | 2024年11月03日 | 已履行完毕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北京百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拟长期持有百通能源股票。2、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百通能源股票上市前,本公司/本人不会减持本人所持有的百通能源股票。3、本公司/本人承诺,减持本人所持有的百通能源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 20 | 长期 | 正在 |
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饶萍燕;饶清泉;席宇;张春娇;张春泉;江丽红;江德林;饶俊铭(已离任)
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饶萍燕;饶清泉;席宇;张春娇;张春泉;江丽红;江德林;饶俊铭(已离任) |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在本公司/本人所持百通能源的股份低于5%时继续减持的,应在交易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减持股数、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交易信息向百通能源报备。4、若本公司/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公司/本人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本公司/本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公司/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公司/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需承诺不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6、本公司/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将要求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5%,且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本公司/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本人及受让方将承诺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分别按照上述第3项承诺的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本人不减持百通能源股份:(1)本公司/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公司/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8、在上述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履行期间,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新的相应的减持规定,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新规定执行股份减持。9、本公司/本人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的,承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 21年09月02日 | 履行 | ||
赖步连(已于2023年12月18日离职);周璇(已离任) | 股份减持承诺 | 1、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所持百通能源A股股票的,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百通能源A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百通能源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张栋(已于2023年9月8日离职);刘木良;张平生(已离任) | 股份减持承诺 | 1、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所持百通能源A股股票的,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百通能源A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百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百通能源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百通能源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年0 | 长期 | 正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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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关村中诺协同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樊秀华;付迎;刘福华;卢跃华;鲁燕;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隆华汇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乾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英;郑肖萍;顾学东2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其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的相关规定。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与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除百通能源外,本公司/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百通能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百通能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对任何与百通能源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2、本公司/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自营、联营、合作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本公司/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百通能源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4、本公司/本人将不利用对百通能源的控制关系或投资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5、若未来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百通能源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东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6、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百通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如百通能源认定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将在百通能源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7、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百通能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或本公司/本人系百通能源的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对本公司/本人持续有效。8、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百通能源或其子公司所有。二、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影响地位或职务便利,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获得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2、本公司/本人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百通能源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3、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经营实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百通能源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百通能源或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百通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百通能源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百通能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5、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百通能源利润,不会通过影响百通能源的经营决策来损害百通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遵守上述承诺。7、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百通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违反并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也不要求百通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3、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其他非金融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其他资金占用相关议案时,将促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提名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百通能源及百通能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百通能源或其子公司所有。二、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影响地位或职务便利,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获得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2、本公司/本人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百通能源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3、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经营实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百通能源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百通能源或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百通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4、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百通能源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百通能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5、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百通能源利润,不会通过影响百通能源的经营决策来损害百通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遵守上述承诺。7、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百通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违反并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百通能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也不要求百通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3、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其他非金融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其他资金占用相关议案时,将促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提名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百通能源及百通能源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1年09月02日 | 2026年11月03日 | 正在履行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 | 稳定股价承诺 | 若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 2021 | 2026 | 正在履行 |
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年09月02日 | 年11月03日 | |||
刘木良;饶俊铭(已离任);孙亚辉(已于2023年11月28日离职);张春龙;张栋(已于2023年9月8日离职);张平生(已离任);于瑞怀;赵永华(已离任);杜建华;刘宜峰 | 稳定股价承诺 |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增持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于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一会计年度内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15%。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 2021年09月02日 | 2026年11月03日 | 正在履行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北京百通衡宇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张春泉;江德林;江丽红;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饶俊铭(已离任);饶萍燕;饶清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百通能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违反有关承诺而给有关主体造成损失的,则应立即停止有关行为,且对有关受损失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且百通能源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如有)并直接支付给受损失方,直至上述有关受损失方 | 2021年0 | 长期 | 正在履行 |
泉;席宇;张春娇
泉;席宇;张春娇 | 的损失得到弥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6)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7)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百通能源指定账户。(8)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如因百通能源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9月02日 | |||
张春龙;陈俊(已离任);赖步连(已于2023年12月18日离职);刘木良;饶俊铭(已离任);孙亚辉(已于2023年11月28日离职);王福光(已离任);张立娟;张平生(已离任);周璇(已离任);张栋(已于2023年9月8日离职) | 其他承诺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百通能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违反有关承诺而给有关主体造成损失的,则应立即停止有关行为,且对有关受损失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且百通能源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并直接支付给受损失方,直至上述有关受损失方的损失得到弥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6)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7)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百通能源指定账户。(8)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发行人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措施和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如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③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④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2)如公司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制定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募集的资金不用于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收购资产。(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公司/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本公司/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本公司/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 | 2021 | 长期 | 正在履行 |
投资、消费活动。④本公司/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⑤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⑥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⑦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投资、消费活动。④本公司/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⑤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⑥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⑦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年09月02日 | ||||
刘木良;饶俊铭(已离任);孙亚辉(已于2023年11月28日离职);张春龙;张平生(已离任);张栋(已于2023年9月8日离职)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募集的资金不用于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收购资产。(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⑤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⑥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⑦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北京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关村中诺协同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樊秀华;付迎;顾学东;刘福华;卢跃华;鲁燕;宁波九格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隆华汇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乾霨股权投资合伙企 | 其他承诺 |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执行关联交易的承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百通能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违反有关承诺而给有关主体造成损失的,则应立即停止有关行为,且对有关受损失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且百通能源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并直接支付给受损失方,直至上述有关受损失方的损失得到弥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企业/本人的部分。(5)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百通能源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百通能源指定账户。(6)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本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业(有限合伙);曾英;郑肖萍
业(有限合伙);曾英;郑肖萍 |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投资者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自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以可行的方式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若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损失依据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百通能源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百通能源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人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并承诺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时投赞成票。3、若百通能源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损失依据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本公司/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张春龙、饶俊铭(已离任)、孙亚辉(已于2023年11月28日离职)、张立娟、陈俊(已离任),监事赖步连(已于2023年12月18日离职)、周璇(已离任)、王福光(已离任)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栋(已于2023年9月8日离职)、刘木良、张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百通能源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百通能源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人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并承诺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3、若百通能源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损失依据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合理确定。4、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5、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薪酬、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平生(已离任)
平生(已离任) |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申请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况,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若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且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欺骗手段取得发行核准并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春龙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1、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申请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况,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若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且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欺骗手段取得发行核准并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1、本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本公司股东及其上层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为粤开证券(证券代码:830899)提供做市服务,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风证券持有粤开证券1.1128%的股份,粤开证券持有发行人0.0398%的股份,穿透后天风证券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较低。除此之外,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向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1年09月0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注:1顾学东仅就其于2021年8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作出上述承诺,其所持的公司其他股份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顾学东仅就其于2021年8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作出上述承诺。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14家,其中本报告期内新增2家子公司,注销2家子公司,具体请参阅“第十节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和“第十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0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崇、于建永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1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累计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汇总 | 532.66 | 否 | 本报告期,在审案件2起,仲裁裁决已生效或已达成调解协议2起,撤诉案件1起。 | 前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部分案件已执行完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及其配偶李国华夫妇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 2024年01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公告》 | 2024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泗阳百通 | 2023年05月29日 | 3,000 | 2023年06月12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6.12-2024.5.27 | 是 | 否 | ||
泗阳百通 | 2021年12月27日 | 1,000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4.25-2024.3.24 | 是 | 否 | ||
泗洪百通 | 2021年12月27日 | 500 | 2022年12月27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27-2024.2.1 | 是 | 否 | ||
泗洪百通 | 2021年12月27日 | 200 | 2022年12月27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2.27-2024.2.1 | 是 | 否 | ||
连云港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600 | 2023年06月19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6.19-2024.3.15 | 是 | 否 | ||
泗阳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2,500 | 2023年09月29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9.29-2024.9.27 | 是 | 否 | ||
泗阳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2,500 | 2023年09月29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9.29-2024.9.10 | 是 | 否 | ||
连云港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800 | 2023年07月31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7.31-2024.7.30 | 是 | 否 | ||
大龙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2,000 | 2023年08月18日 | 22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8.18-2024.8.17 | 是 | 否 | ||
金溪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2,000 | 2023年06月26日 | 1,9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6.26-2025.6.25 | 是 | 否 | ||
泗阳百通 | 2024年01月09日 | 1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3.28-2025.7.25 | 否 | 否 | ||
泗阳百通 | 2024年01月09日 | 8,000 | 2024年09月2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公司以持有的泗阳百通的100%股权、泗阳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为该融资提供质押 | 2024.9.27-2025.9.26 | 否 | 否 | |
连云港百 | 2024年01月09日 | 2,600 | 2024年09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9.27- | 否 | 否 |
通
通 | 月27日 | 2025.9.26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4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7,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5,1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7,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泗阳百通 | 2021年12月27日 | 1,000 | 2022年04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4.25-2024.3.24 | 是 | 否 | ||
泗阳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2,500 | 2023年09月29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9.29-2024.9.27 | 是 | 否 | ||
泗阳百通 | 2022年12月27日 | 2,500 | 2023年09月29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9.29-2024.9.10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6,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4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7,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1,1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7,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4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9月20日,公司子公司泗阳百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额度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泗阳百通的100%股权、泗阳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4,800 | 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000 | 0 | 0 | 0 |
合计 | 20,800 | 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险。该议案于2024年4月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4,810,000 | 90.00% | 0 | 0 | 0 | -165,226,715 | -165,226,715 | 249,583,285 | 54.15%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932,448 | 2.37% | 0 | 0 | 0 | -10,932,448 | -10,932,448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2,677,552 | 87.37% | 0 | 0 | 0 | -153,094,267 | -153,094,267 | 249,583,285 | 54.15%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81,079,490 | 39.29% | 0 | 0 | 0 | -54,358,803 | -54,358,803 | 126,720,687 | 27.49%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1,598,062 | 48.08% | 0 | 0 | 0 | -98,735,464 | -98,735,464 | 122,862,598 | 26.66% |
4、外资持股 | 1,200,000 | 0.26% | 0 | 0 | 0 | -1,200,000 | -1,200,00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200,000 | 0.26% | 0 | 0 | 0 | -1,200,000 | -1,200,00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090,000 | 10.00% | 0 | 0 | 0 | 165,226,715 | 165,226,715 | 211,316,715 | 45.85% |
1、人民币普通股 | 46,090,000 | 10.00% | 0 | 0 | 0 | 165,226,715 | 165,226,715 | 211,316,715 | 45.8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三、股份总数 | 460,900,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460,9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2024年11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165,122,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报告期内减少高管锁定股共计104,226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赛英特 | 15,000,000 | 0 | 15,000,0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乾霨投资 | 13,500,000 | 0 | 13,500,0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赵柏元 | 10,243,705 | 0 | 10,243,705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金开资本
金开资本 | 10,050,000 | 0 | 10,050,0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隆华汇投资 | 8,310,000 | 0 | 8,310,0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德韬中盈 | 7,500,000 | 0 | 7,500,0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中诺协同投资 | 5,826,600 | 0 | 5,826,6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卫勇 | 5,000,000 | 0 | 5,000,0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温渭萍 | 4,836,578 | 0 | 4,836,578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陈子霖 | 4,100,900 | 0 | 4,100,9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其余265名股东 | 80,858,932 | 0 | 80,858,932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1月4日 |
合计 | 165,226,715 | 0 | 165,226,715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91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28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百通环保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53% | 90,000,000 | 0 | 90,000,000 | 0 | 质押 | 9,300,000 |
张春龙 | 境内自然人 | 11.72% | 54,000,000 | 0 | 54,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张春泉 | 境内自然人 | 10.19% | 46,953,000 | 0 | 46,953,000 | 0 | 不适用 | 0 |
北京衡宇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97% | 36,720,687 | 0 | 36,720,687 | 0 | 不适用 | 0 |
饶俊铭 | 境内自然人 | 2.60% | 12,000,000 | 0 | 12,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赛英特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 | 10,391,000 | -4,609,000 | 0 | 10,391,000 | 不适用 | 0 |
乾霨投资 | 其他 | 1.94% | 8,954,300 | -4,545,700 | 0 | 8,954,300 | 不适用 | 0 |
金开资本 | 国有法人 | 1.75% | 8,050,000 | -2,000,000 | 0 | 8,050,000 | 不适用 | 0 |
赵柏元 | 境内自然人 | 1.22% | 5,634,705 | -4,609,000 | 0 | 5,634,705 | 不适用 | 0 |
德韬中盈 | 其他 | 0.95% | 4,400,000 | -3,100,000 | 0 | 4,400,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春龙系百通环保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其93.75%股权,持有北京衡宇1.67%股权;百通环保直接持有北京衡宇53.33%股权;张春泉直接持有北京衡宇15%股权;张春龙、张春泉、饶俊铭3人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赛英特 | 10,3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91,000 | |
乾霨投资 | 8,95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54,300 | |
金开资本 | 8,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50,000 | |
赵柏元 | 5,634,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4,705 | |
德韬中盈 | 4,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0,000 | |
隆华汇投资 | 3,7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1,000 | |
傅迪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0,000 | |
温渭萍 | 3,132,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2,778 | |
杨培胜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韩菁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隆华汇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隆华汇投资34.72%的合伙份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秦大乾的女儿秦妤为隆华汇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其持有隆华汇投资11.11%的合伙份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秦大乾的配偶顾玉莲为乾霨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其持有乾霨投资25.74%的合伙份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董事张萍为乾霨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其持有乾霨投资3.68%的合伙份额)。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张春龙 | 2010年02月10日 | 91360106MA35F5E28H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春龙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春泉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饶俊铭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饶清泉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张春娇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江德林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春龙,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春泉,现任北京衡宇执行董事、总经理;饶俊铭,现任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饶清泉,退休;张春娇,无工作经历;江德林,现任公司采购主管。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
时间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11月29日 | 1,000,000-1,800,000 | 0.22%-0.39% | 不高于3,600.00 | 2024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 | 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1,225,7001 |
注:1截至2025年1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3月10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2025]0011002163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崇、于建永 |
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02163号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百通能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百通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蒸汽收入确认;
2.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计量。
(一)蒸汽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百通能源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报表列报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34)及财务报表附注七注释36。
百通能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3,248.57万元,其中蒸汽收入为101,961.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0.03%。
由于收入是百通能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蒸汽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蒸汽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蒸汽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蒸汽销售合同样本并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以评价百通能源公司蒸汽销售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期蒸汽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实施分析程序,判断本期蒸汽收入及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4)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百通能源公司实际确认的蒸汽收入执行核查程序,通过检查重要客户合同、蒸汽结算确认单、银行对账单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及报告期内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
(5)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通过查询或者获取其工商档案资料等核查程序,以确定收入的真实性及其与百通能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蒸汽收入与交易中的合同及结算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7)评估管理层对蒸汽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百通能源公司管理层对蒸汽收入确认的判断是合理的。
(二)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计量
1.事项描述
百通能源公司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报表列报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22)、
(23)及附注七注释9、注释10。
百通能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3,484.96万元、3,461.47万元,合计占总资产的58.92%,为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由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在百通能源公司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确认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入账时点和折旧政策等事项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计量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计量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账,对重要的在建工程增加项目检查在建工程的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及发票、付款凭据、验收及结算等支持性文件,并结合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3)实地查看在建工程现场,了解和评价工程进度,与入账记录进行核对;
(4)获取固定资产明细账以及公司盘点表,对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
(5)检查利息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6)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对已经达到预定的固定资产可使用状态,检查验收资料。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按估计价值入账;
(7)复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及残值率等政策是否保持一贯性,获取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表,重新计算折旧计提是否准确;
(8)评估管理层对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百通能源公司管理层对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计量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百通能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百通能源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百通能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百通能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百通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百通能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百通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百通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百通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百通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于建永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张崇 | |||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7,053,198.87 | 188,315,670.1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617,105.79 | 17,089,143.03 |
应收账款 | 28,227,499.61 | 37,033,027.31 |
应收款项融资 | 3,332,080.00 | |
预付款项 | 6,906,139.79 | 12,361,438.8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1,860,335.37 | 7,643,762.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1,644,956.04 | 59,656,797.7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121,335.34 | 23,970,383.38 |
流动资产合计 | 560,762,650.81 | 346,070,223.5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4,849,621.46 | 971,942,167.43 |
在建工程 | 34,614,712.03 | 43,214,831.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832,532.51 | 5,023,494.02 |
无形资产 | 68,987,580.26 | 54,807,393.6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85,289.92 | 2,667,034.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006,179.10 | 27,511,496.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61,026.16 | 1,002,016.8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84,736,941.44 | 1,106,168,435.13 |
资产总计 | 1,645,499,592.25 | 1,452,238,658.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2,677,520.84 | 193,393,927.2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97,872.00 |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 62,441,151.61 | 81,608,560.0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479,582.83 | 25,511,229.1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438,042.55 | 36,162,686.76 |
应交税费 | 19,636,870.17 | 21,305,390.30 |
其他应付款 | 8,461,609.42 | 10,463,864.0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11,550.74 | 20,683,710.09 |
其他流动负债 | 26,739,492.13 | 19,396,042.98 |
流动负债合计 | 494,085,820.29 | 409,223,282.6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 | 19,4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257,217.81 | 33,796.4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608,619.79 | 20,876,431.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08,133.12 | 1,255,873.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753,985.54 | 6,165,366.3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327,956.26 | 47,731,467.72 |
负债合计 | 545,413,776.55 | 456,954,750.3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900,000.00 | 460,9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7,151,078.35 | 227,151,078.35 |
减:库存股 | 18,320,025.1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479,174.75 | 1,369,476.02 |
盈余公积 | 58,042,181.18 | 44,832,277.3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67,854,401.90 | 258,970,281.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8,106,811.06 | 993,223,113.28 |
少数股东权益 | 1,979,004.64 | 2,060,794.9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00,085,815.70 | 995,283,908.2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45,499,592.25 | 1,452,238,658.63 |
法定代表人:张春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宜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2,129,077.59 | 112,545,342.3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7,500,000.00 | 10,000,000.00 |
应收账款 | 107,258,804.76 | 21,694,380.4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125,739.63 | 3,391,093.05 |
其他应收款 | 233,559,480.20 | 353,449,711.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4,891,102.37 | 8,993,943.0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67,582.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647,464,204.55 | 510,842,052.8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5,565,560.65 | 576,565,560.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2,043.75 | 199,692.0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786,408.00 | 4,789,487.11 |
无形资产 | 583,785.14 | 670,608.3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7,202.90 | 48,570.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36,404.16 | 927,750.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0,611,404.60 | 583,201,668.96 |
资产总计 | 1,228,075,609.15 | 1,094,043,721.8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5,110,840.28 | 100,089,152.2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330,671.94 | 1,822,858.1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99,423.97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378,838.08 | 13,797,241.94 |
应交税费 | 7,200,311.44 | 2,751,348.62 |
其他应付款 | 37,013,328.76 | 31,701,292.1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76,321.87 | 3,176,342.34 |
其他流动负债 | 17,759,925.1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7,969,661.46 | 153,338,235.4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257,217.8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96,601.99 | 1,197,371.7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953,819.80 | 1,197,371.78 |
负债合计 | 243,923,481.26 | 154,535,607.1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900,000.00 | 460,9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6,645,341.28 | 236,645,341.28 |
减:库存股
减:库存股 | 18,320,025.1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8,042,181.18 | 44,832,277.34 |
未分配利润 | 246,884,630.55 | 197,130,496.0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84,152,127.89 | 939,508,114.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28,075,609.15 | 1,094,043,721.8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32,485,704.17 | 1,082,184,150.94 |
其中:营业收入 | 1,132,485,704.17 | 1,082,184,150.9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98,818,047.32 | 908,443,930.39 |
其中:营业成本 | 774,182,085.36 | 799,980,698.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368,355.28 | 7,524,109.65 |
销售费用 | 2,645,811.49 | 941,631.47 |
管理费用 | 105,384,649.27 | 81,674,319.22 |
研发费用 | 188,522.78 | |
财务费用 | 7,237,145.92 | 18,134,648.99 |
其中:利息费用 | 9,532,842.26 | 21,320,024.45 |
利息收入 | 2,396,339.75 | 3,265,965.95 |
加:其他收益 | 21,132,148.82 | 7,044,712.9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9,569.94 | 17,364.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71,924.39 | -69,042.1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7,218.68 | 1,275.4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1,904,669.90 | 180,734,531.09 |
加:营业外收入
加:营业外收入 | 6,487,694.54 | 8,447,139.94 |
减:营业外支出 | 3,794,035.71 | 4,084,568.6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4,598,328.73 | 185,097,102.35 |
减:所得税费用 | 63,451,094.91 | 53,982,555.3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1,147,233.82 | 131,114,546.9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1,147,233.82 | 131,114,546.9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1,229,024.17 | 131,329,289.29 |
2.少数股东损益 | -81,790.35 | -214,742.3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1,147,233.82 | 131,114,546.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1,229,024.17 | 131,329,289.2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1,790.35 | -214,742.3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1 | 0.3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1 | 0.3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春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宜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宜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79,114,633.77 | 333,786,688.64 |
减:营业成本 | 275,942,513.05 | 273,854,179.43 |
税金及附加 | 2,095,159.00 | 1,100,897.76 |
销售费用 | 2,634,464.09 | |
管理费用 | 72,869,604.35 | 31,756,406.0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224,123.66 | 5,644,621.41 |
其中:利息费用 | 3,543,786.11 | 6,201,110.20 |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 1,391,020.08 | 601,038.97 |
加:其他收益 | 23,678.41 | 22,240.4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9,081,061.54 | 60,0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803,270.80 | -281,474.6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3,347.88 | -117.1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4,833,586.65 | 81,171,232.51 |
加:营业外收入 | 256.73 | 9,005.73 |
减:营业外支出 | 537.06 | 56,608.3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4,833,306.32 | 81,123,629.92 |
减:所得税费用 | 2,734,267.97 | 5,536,666.6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099,038.35 | 75,586,963.2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099,038.35 | 75,586,963.2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2,099,038.35 | 75,586,963.2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58,078,817.51 | 1,176,569,624.7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092,814.51 | 16,291,555.7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243,435.09 | 21,846,763.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6,415,067.11 | 1,214,707,944.0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6,070,520.22 | 729,898,526.4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7,296,678.95 | 77,271,734.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623,650.59 | 83,107,597.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545,167.51 | 27,425,865.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3,536,017.27 | 917,703,722.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879,049.84 | 297,004,221.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3,000,000.00 | 20,7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19,569.94 | 17,364.2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6,058.00 | 1,355,365.4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205,627.94 | 22,072,729.6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460,466.16 | 191,088,191.8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3,000,000.00 | 20,7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0,460,466.16 | 211,788,191.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54,838.22 | -189,715,462.2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2,245,871.7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1,844,055.55 | 343,125,416.6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24,523.31 | 1,578,145.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7,768,578.86 | 536,949,433.3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9,920,000.00 | 296,28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5,167,573.99 | 57,392,382.0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24,357.40 | 213,300,102.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011,931.39 | 566,972,484.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43,352.53 | -30,023,051.1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380,859.09 | 77,265,707.7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548,873.12 | 100,283,165.4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4,929,732.21 | 177,548,873.1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4,594,460.92 | 421,782,705.5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7,231.93 | 4,568.4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2,830,268.38 | 259,028,522.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7,611,961.23 | 680,815,796.5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9,852,808.19 | 320,974,668.2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727,688.57 | 7,437,969.8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488,199.00 | 25,172,906.8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937,264.13 | 427,068,658.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7,005,959.89 | 780,654,203.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06,001.34 | -99,838,407.2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058,811.2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0,022,250.30 | 60,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0 | 6,3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9,081,661.54 | 60,006,3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2,500.22 | 181,174.5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9,000,000.00 | 29,5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372,500.22 | 29,681,174.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709,161.32 | 30,325,125.4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2,245,871.7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7,844,055.55 | 149,925,416.6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00,042.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244,098.52 | 342,171,288.3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3,000,000.00 | 12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2,214,815.20 | 51,683,020.8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760,710.72 | 15,034,196.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3,975,525.92 | 186,717,217.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31,427.40 | 155,454,071.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9,583,735.26 | 85,940,789.3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545,342.33 | 26,604,552.9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2,129,077.59 | 112,545,342.3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0,900,000.00 | 227,151,078.35 | 1,369,476.02 | 44,832,277.34 | 258,970,281.57 | 993,223,113.28 | 2,060,794.99 | 995,283,908.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0,900,000.00 | 227,151,078.35 | 1,369,476.02 | 44,832,277.34 | 258,970,281.57 | 993,223,113.28 | 2,060,794.99 | 995,283,908.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18,320,025.12 | 1,109,698.73 | 13,209,903.84 | 108,884,120.33 | 104,883,697.78 | -81,790.35 | 104,801,907.43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1,229,024.17 | 191,229,024.17 | -81,790.35 | 191,147,233.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
(三)利润分配 | 13,209,903.84 | -82,344,903.84 | -69,135,000.00 | -69,13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209,903.84 | -13,209,903.8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135,000.00 | -69,135,000.00 | -69,13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 |
其他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09,698.73 | 1,109,698.73 | 1,109,698.73 | ||||||||||
1.本期提取 | 1,528,168.33 | 1,528,168.33 | 1,528,168.33 | ||||||||||
2.本期使用 | -418,469.60 | -418,469.60 | -418,469.6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900,000.00 | 227,151,078.35 | 18,320,025.12 | 2,479,174.75 | 58,042,181.18 | 367,854,401.90 | 1,098,106,811.06 | 1,979,004.64 | 1,100,085,815.7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4,810,000.00 | 96,643,980.24 | 37,273,581.01 | 181,289,688.61 | 730,017,249.86 | 2,275,537.30 | 732,292,787.16 | ||||||||
加:会计政 |
策变更
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4,810,000.00 | 96,643,980.24 | 37,273,581.01 | 181,289,688.61 | 730,017,249.86 | 2,275,537.30 | 732,292,787.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90,000.00 | 130,507,098.11 | 1,369,476.02 | 7,558,696.33 | 77,680,592.96 | 263,205,863.42 | -214,742.31 | 262,991,121.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1,329,289.29 | 131,329,289.29 | -214,742.31 | 131,114,546.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090,000.00 | 130,507,098.11 | 176,597,098.11 | 176,597,098.11 | ||||||||
1.所有 | 46,090,000.00 | 130,507,098.11 | 176,597,098.11 | 176,597,098.11 |
者投入的普通股
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58,696.33 | -53,648,696.33 | -46,090,000.00 | -46,09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58,696.33 | -7,558,696.3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46,090,000.00 | -46,090,000.00 | -46,090,000.00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 |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69,476.02 | 1,369,476.02 | 1,369,476.02 | |||||||||
1.本期提取 | 1,369,476.02 | 1,369,476.02 | 1,369,476.02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900,000.00 | 227,151,078.35 | 1,369,476.02 | 44,832,277.34 | 258,970,281.57 | 993,223,113.28 | 2,060,794.99 | 995,283,908.2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0,900,000.00 | 236,645,341.28 | 44,832,277.34 | 197,130,496.04 | 939,508,114.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0,900,000.00 | 236,645,341.28 | 44,832,277.34 | 197,130,496.04 | 939,508,114.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20,025.12 | 13,209,903.84 | 49,754,134.51 | 44,644,013.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2,099,038.35 | 132,099,038.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
(三)利润分配 | 13,209,903.84 | -82,344,903.84 | -69,13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209,903.84 | -13,209,903.8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135,000.00 | -69,135,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转
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900,000.00 | 236,645,341.28 | 18,320,025.12 | 58,042,181.18 | 246,884,630.55 | 984,152,127.8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4,810,000.00 | 106,138,243.17 | 37,273,581.01 | 175,192,229.12 | 733,414,053.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4,810,000.00 | 106,138,243.17 | 37,273,581.01 | 175,192,229.12 | 733,414,053.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90,000.00 | 130,507,098.11 | 7,558,696.33 | 21,938,266.92 | 206,094,061.3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586,963.25 | 75,586,963.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090,000.00 | 130,507,098.11 | 176,597,098.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090,000.00 | 130,507,098.11 | 176,597,098.1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58,696.33 | -53,648,696.33 | -46,09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58,696.33 | -7,558,696.3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090,000.00 | -46,09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900,000.00 | 236,645,341.28 | 44,832,277.34 | 197,130,496.04 | 939,508,114.6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江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3日,经江西省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有限公司成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36010052094045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0553538361K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6,090万股,注册资本为46,09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917号世纪新宸大厦2号楼2202室,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4号院钢设总院6层A区,控股股东为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春龙。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企业提供集中供热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蒸汽,电力。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2024年注销2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减值、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200万元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
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
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6+9以外的商业银行(注1)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注1:6+9银行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较低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较低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相同款项性质分类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融资租赁及土地保证金 | 此类保证金款项具有类似较低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计量坏账准备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类别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煤炭采用实地盘存制,其他采用永续盘存制。因公司原材料煤炭中的供热用煤在使用前需经泡水处理,会对煤炭重量产生影响,公司虽然煤炭领料时也多通过皮带秤等工具进行计量核算,但为准确的核算煤炭消耗及结存数据,公司更依赖于期末严格的实地盘存来进行核算管理。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管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不适用
23、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5、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土地使用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标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5-10 | 合理估计/合同性权利 |
土地使用权 | 25、50 | 合同性权利/工业用地使用权年限/土地出让合同 |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标 | 10 | 合理估计 |
其他(注1) | 10-30 | 合理估计 |
注1:其他主要包括专利权、特许权和排污权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7、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租赁负债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4、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蒸汽产品与电力产品的销售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主要销售蒸汽和电力。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电力销售为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的电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电力销售收入。蒸汽销售为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的蒸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蒸汽销售收入。
①蒸汽、供电收入
以双方约定的日期(每月月底或每月25号左右)共同抄表(计量表),且在《结算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后确认收入;月末,对于非月底抄表的,根据计量表的读表记录,将客户未抄表确认的部分(客户在下月抄表时签字确认),全部确认为收入。
②煤炭
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在交付货物时予以确认。
③管网建设费
管网建设费为向用热单位收取的一次性的供热管网配套建设费用,按管网剩余使用期限进行分摊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5、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12个月内的房屋及车辆租赁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花卉租赁 |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25)和(32)。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40、安全生产费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货物销售、蒸汽销售、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0%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0% |
土地使用税 |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 0.6、2、3、4、6.4 |
环境保护税 |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6、4.8、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宿迁宝士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 25% |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25%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25% |
百通宏达热力泗洪有限公司 | 25% |
松滋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25% |
宿迁弘锐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5% |
金溪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25% |
贵州大龙百通汇源热力有限公司 | 25% |
蒙阴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25% |
百通图达国际有限公司 | 16.50% |
连云港赣榆百通热力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按照此优惠文件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百通宏达热力泗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百通”)、蒙阴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阴百通”)、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金溪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溪百通”)和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百通”)部分月份因部分应税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五十,该部分应税污染物排放享受减按百分之七十五、百分之五十计缴环境保护税的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00.00 | |
银行存款 | 383,349,185.89 | 177,548,429.85 |
其他货币资金 | 23,704,012.98 | 10,766,840.32 |
合计 | 407,053,198.87 | 188,315,670.17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3,704,012.98元,其中:期货资金账户余额43.27元,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为11,680,503.05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2,000,000.00元,未到期应收利息23,466.66元。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电e盈协定存款 | 1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000,000.00 | 10,697,872.00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23,466.66 | 68,925.05 |
合计 | 12,123,466.66 | 10,766,797.05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泗阳百通电e盈协定存款控制金额为100,000.00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泗阳百通以人民币12,000,000.00元定期存款质押取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人民币12,000,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期限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00,000.00元的定期存款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未到期应收利息23,466.66元。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617,105.79 | 17,089,143.03 |
合计 | 24,617,105.79 | 17,089,143.03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349,185.79 | |
合计 | 24,349,185.79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509,451.40 | 37,407,098.29 |
1至2年 | 14,469.80 | |
合计 | 28,523,921.20 | 37,407,098.2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523,921.20 | 100.00% | 296,421.59 | 1.04% | 28,227,499.61 | 37,407,098.29 | 100.00% | 374,070.98 | 1.00% | 37,033,027.3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8,523,921.20 | 100.00% | 296,421.59 | 1.04% | 28,227,499.61 | 37,407,098.29 | 100.00% | 374,070.98 | 1.00% | 37,033,027.31 |
合计 | 28,523,921.20 | 100.00% | 296,421.59 | 1.04% | 28,227,499.61 | 37,407,098.29 | 100.00% | 374,070.98 | 1.00% | 37,033,027.3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6,421.5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8,523,921.20 | 296,421.59 | 1.04% |
合计 | 28,523,921.20 | 296,421.5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较低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4,070.98 | 39,247.83 | 116,897.22 | 296,421.59 | ||
合计 | 374,070.98 | 39,247.83 | 116,897.22 | 296,421.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13,881,129.00 | 0.00 | 13,881,129.00 | 48.66% | 138,811.29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11,068,035.73 | 0.00 | 11,068,035.73 | 38.80% | 110,680.36 |
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2,806,414.57 | 0.00 | 2,806,414.57 | 9.84% | 28,064.15 |
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 | 495,306.24 | 0.00 | 495,306.24 | 1.74% | 4,953.06 |
江西金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246,716.49 | 0.00 | 246,716.49 | 0.86% | 12,335.82 |
合计 | 28,497,602.03 | 0.00 | 28,497,602.03 | 99.90% | 294,844.68 |
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332,080.00 | |
合计 | 3,332,080.00 |
(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
(3)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成本 | 公允价值 | 成本 | 公允价值 | |
变动 | 变动 | 变动 | ||||
应收票据 | 3,332,080.00 | 3,332,080.00 |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但实际利率与市场利率差异不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4)其他说明
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60,335.37 | 7,643,762.97 |
合计 | 1,860,335.37 | 7,643,762.97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442,934.00 | 1,476,271.00 |
往来款 | 600,000.00 | 600,000.00 |
利息补贴 | 1,369,167.00 | |
应退煤炭款 | 4,453,083.50 | 4,933,295.71 |
备用金 | 70,000.00 | |
赔偿款 | 168,862.39 | |
合计 | 6,734,879.89 | 8,378,733.71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61,372.39 | 6,013,986.71 |
1至2年 | 4,672,007.50 | 1,016,430.00 |
2至3年 | 726,667.00 | |
3年以上 | 701,500.00 | 621,650.00 |
3至4年 | 100,000.00 | 620,150.00 |
4至5年 | 600,000.00 | 500.00 |
5年以上 | 1,500.00 | 1,000.00 |
合计 | 6,734,879.89 | 8,378,733.71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53,083.50 | 66.12% | 4,453,083.50 | 100.00% | ||||||
其中: | ||||||||||
中核绿能煤炭运销(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4,453,083.50 | 66.12% | 4,453,083.50 | 100.00% | ||||||
按组合 | 2,281,796.39 | 33.88% | 421,461.02 | 18.47% | 1,860,335.37 | 8,378,733.71 | 100.00% | 734,970.74 | 8.77% | 7,643,762.97 |
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81,796.39 | 33.88% | 421,461.02 | 18.47% | 1,860,335.37 | 8,378,733.71 | 100.00% | 734,970.74 | 8.77% | 7,643,762.97 |
合计 | 6,734,879.89 | 100.00% | 4,874,544.52 | 72.38% | 1,860,335.37 | 8,378,733.71 | 100.00% | 734,970.74 | 8.77% | 7,643,762.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453,083.5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核绿能煤炭运销(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4,453,083.50 | 4,453,083.50 | 100.00% | 款项已逾期,预期无法收回 | ||
合计 | 4,453,083.50 | 4,453,083.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1,461.0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81,796.39 | 421,461.02 | 18.47% |
合计 | 2,281,796.39 | 421,461.0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将相同款项性质分类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34,970.74 | 734,970.7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46,664.79 | -246,664.79 | ||
本期计提 | 4,206,418.71 | 4,206,418.71 | ||
本期转回 | 56,844.93 | 56,844.93 | ||
本期核销 | 10,000.00 | 10,000.00 | ||
其他变动 | 246,664.79 | 246,664.7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21,461.02 | 4,453,083.50 | 4,874,544.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应退煤炭款4,453,083.50元。鉴于合同履约时间已过,供应商未能完全履约,仍有上述金额煤炭未能交付,也未退还预付款项。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其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预计收回可能性不大,对该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综合客观事实和法律意见,对该笔债权按100%比例进行计提,该款项坏账计提金额为4,453,083.50元,账面价值为0.00元。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206,418.71 | 246,664.79 | 4,453,083.5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4,970.74 | 56,844.93 | 10,000.00 | -246,664.79 | 421,461.02 | |
合计 | 734,970.74 | 4,206,418.71 | 56,844.93 | 10,000.00 | 4,874,544.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核绿能煤炭运销(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应退煤炭款 | 4,453,083.50 | 1-2年 | 66.12% | 4,453,083.50 |
北京宣泰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70,710.00 | 1年以内 | 11.44% | 38,535.50 |
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00,000.00 | 4-5年 | 8.91% | 300,000.00 |
榆林煤炭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4.45% | 15,000.00 |
榆林煤炭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00,000.00 | 1-2年 | 2.97% | 20,000.00 |
榆林煤炭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 | 3-4年 | 1.48% | 30,000.00 |
李民 | 备用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0.74% | 2,500.00 |
合计 | 6,473,793.50 | 96.11% | 4,859,119.00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855,525.39 | 99.27% | 12,299,664.26 | 99.50% |
1至2年 | 900.00 | 0.01% | 49,714.40 | 0.40% |
2至3年 | 49,714.40 | 0.72% | 12,060.20 | 0.10% |
合计 | 6,906,139.79 | 12,361,438.8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 | 1,473,959.46 | 21.34% | 一年以内 | 预付货款 |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 1,118,498.45 | 16.20% | 一年以内 | 预付货款 |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801,837.87 | 11.61% | 一年以内 | 预付货款 |
上海蓝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718,200.00 | 10.40% | 一年以内 | 预付货款 |
神木市金浩源科贸有限公司 | 508,141.84 | 7.36% | 一年以内 | 预付货款 |
合计 | 4,620,637.62 | 66.91% |
其他说明:
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644,956.04 | 61,644,956.04 | 59,656,797.78 | 59,656,797.78 | ||
合计 | 61,644,956.04 | 61,644,956.04 | 59,656,797.78 | 59,656,797.78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20,664,587.85 | 14,604,620.25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752,093.11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6,456,747.49 | 8,613,670.02 |
合计 | 27,121,335.34 | 23,970,383.38 |
其他说明:
无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34,849,621.46 | 971,922,273.23 |
固定资产清理 | 19,894.20 |
合计
合计 | 934,849,621.46 | 971,942,167.43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管道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4,744,541.93 | 620,272,104.39 | 2,703,886.58 | 6,595,416.42 | 348,660,908.30 | 96,404,921.44 | 1,309,381,779.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54,605.55 | 32,423,106.47 | 572,216.30 | 507,283.95 | 16,259,670.69 | 912,280.59 | 70,329,163.55 |
(1)购置 | 242,980.27 | 375,309.74 | 572,216.30 | 440,307.60 | 135,933.12 | 1,766,747.0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035,185.64 | 28,878,588.13 | 12,738,285.37 | 683,474.97 | 61,335,534.1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增加 | 376,439.64 | 3,169,208.60 | 66,976.35 | 3,521,385.32 | 92,872.50 | 7,226,882.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587.37 | 15,130,892.35 | 264,347.56 | 461,142.04 | 306,270.01 | 342,364.50 | 16,707,603.83 |
(1)处置或报废 | 126,215.08 | 10,425,396.01 | 3,663.79 | 104,704.55 | 338,642.14 | 10,998,621.57 | |
其他减少 | 76,372.29 | 4,705,496.34 | 260,683.77 | 356,437.49 | 306,270.01 | 3,722.36 | 5,708,982.26 |
4.期末余额 | 254,196,560.11 | 637,564,318.51 | 3,011,755.32 | 6,641,558.33 | 364,614,308.98 | 96,974,837.53 | 1,363,003,338.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349,619.48 | 145,608,498.62 | 1,951,633.48 | 4,147,181.38 | 115,251,059.32 | 24,151,513.55 | 337,459,505.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11,909.26 | 43,571,930.46 | 272,734.09 | 594,667.18 | 35,902,806.93 | 5,065,540.30 | 97,219,588.22 |
(1)计提 | 11,811,909.26 | 43,571,930.46 | 272,734.09 | 594,667.18 | 35,902,806.93 | 5,065,540.30 | 97,219,588.2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9,444.40 | 5,861,103.03 | 251,130.18 | 98,790.00 | 244,909.12 | 6,525,376.73 | |
(1)处置或报废 | 69,444.40 | 5,139,135.24 | 3,480.60 | 98,790.00 | 244,909.12 | 5,555,759.36 | |
其他减少 | 721,967.79 | 247,649.58 | 969,617.37 | ||||
4.期末余额 | 58,092,084.34 | 183,319,326.05 | 1,973,237.39 | 4,643,058.56 | 151,153,866.25 | 28,972,144.73 | 428,153,717.32 |
三、减值准备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6,104,475.77 | 454,244,992.46 | 1,038,517.93 | 1,998,499.77 | 213,460,442.73 | 68,002,692.80 | 934,849,621.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8,394,922.45 | 474,663,605.77 | 752,253.10 | 2,448,235.04 | 233,409,848.98 | 72,253,407.89 | 971,922,273.23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泗阳百通房屋及建筑物 | 31,423.32 | 尚未办理、临时性板房 |
泗阳百通房屋及建筑物 | 2,484,498.16 | 无法办理,为构筑物 |
泗阳百通房屋及建筑物 | 53,385,165.41 | 尚未办理,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
曹县百通房屋及建筑物 | 25,244,842.57 | 尚未办理 |
泗洪百通房屋及建筑物 | 40,877.81 | 尚未办理 |
泗洪百通房屋及建筑物 | 9,722,836.24 | 租赁土地,无法办理产权证 |
蒙阴百通房屋及建筑 | 409,523.93 | 尚未办理 |
连云港百通房屋及建筑 | 233,534.58 | 尚未办理 |
合计 | 91,552,702.02 |
其他说明:
无
(3)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 | 19,894.20 | |
合计 | 19,894.20 |
其他说明:
无
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614,712.03 | 43,214,831.73 |
合计 | 34,614,712.03 | 43,214,831.7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泗阳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 166,344.04 | 166,344.04 | 8,545,464.14 | 8,545,464.14 | ||
泗阳百通供热管网 | 1,793,799.89 | 1,793,799.89 | ||||
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1#机组及配套工程 | 29,313,725.00 | 29,313,725.00 | 27,880,415.95 | 27,880,415.95 | ||
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 3,212,276.12 | 3,212,276.12 | ||||
金溪默锐支线 | 1,163,382.39 | 1,163,382.39 | ||||
泗阳百通前广场改造 | 1,927,180.30 | 1,927,180.30 | ||||
泗阳百通办公楼装修 | 1,477,766.29 | 1,477,766.29 | ||||
泗阳百通热电联产三期 | 800,075.79 | 800,075.79 | ||||
其他工程 | 929,620.61 | 929,620.61 | 619,493.24 | 619,493.24 | ||
合计 | 34,614,712.03 | 34,614,712.03 | 43,214,831.73 | 43,214,831.7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泗 | 310,000,0 | 8,545,464 | 23,337,96 | 31,717,08 | 166,344.0 | 56.4 | 0. | 其 |
阳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阳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 00.00 | .14 | 4.61 | 4.71 | 4 | 5% | 76 | 他 | |||
泗阳供热管网 | 9,918,800.00 | 1,793,799.89 | 7,402,721.35 | 9,196,521.24 | 100.00% | 1 | 其他 | ||||
泗阳前广场改造 | 2,408,900.00 | 2,119,523.61 | 192,343.31 | 1,927,180.30 | 80.00% | 0.9 | 其他 | ||||
泗阳办公楼装修 | 2,675,500.00 | 1,477,766.29 | 1,477,766.29 | 55.23% | 0.6 | 其他 | |||||
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1#机组及配套工程 | 150,000,000.00 | 27,880,415.95 | 1,433,309.05 | 29,313,725.00 | 19.54% | 0.17 | 1,751,607.86 | 募集资金 | |||
超低排放改造EPC | 15,000,000.00 | 3,212,276.12 | 8,305,794.02 | 11,518,070.14 | 76.79% | 1 | 其他 |
工程
工程 | |||||||||||
金溪默锐支线 | 1,800,000.00 | 1,163,382.39 | 231,152.29 | 1,394,534.68 | 79.85% | 1 | 其他 | ||||
金溪工业废水EPC工程 | 3,000,000.00 | 2,661,207.73 | 2,661,207.73 | 88.71% | 1 | 其他 | |||||
合计 | 494,803,200.00 | 42,595,338.49 | 46,969,438.95 | 56,487,418.50 | 192,343.31 | 32,885,015.63 | 1,751,607.86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1、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14,583.83 | 165,506.19 | 12,280,090.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00,708.59 | 12,800,708.59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2,114,583.83 | 12,114,583.83 | |
租赁到期 | 12,114,583.83 | 12,114,583.83 | |
4.期末余额 | 12,800,708.59 | 165,506.19 | 12,966,214.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169,772.96 | 86,823.04 | 7,256,596.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3,391.67 | 32,558.64 | 3,785,950.31 |
(1)计提 | 3,753,391.67 | 32,558.64 | 3,785,950.3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8,908,864.04 | 8,908,864.04 | |
(1)处置 | |||
租赁到期 | 8,908,864.04 | 8,908,864.04 | |
4.期末余额 | 2,014,300.59 | 119,381.68 | 2,133,682.2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86,408.00 | 46,124.51 | 10,832,532.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44,810.87 | 78,683.15 | 5,023,494.02 |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标 | 排污权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311,212.82 | 63,944.31 | 1,206,936.45 | 11,205,395.91 | 706,153.20 | 62,493,642.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08,773.50 | 6,378,325.46 | 125,026.42 | 16,712,125.38 | ||||
(1)购置 | 10,208,773.50 | 6,378,325.46 | 125,026.42 | 16,712,125.3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9,519,986.32 | 63,944.31 | 1,206,936.45 | 17,583,721.37 | 125,026.42 | 706,153.20 | 79,205,768.0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91,730.55 | 17,937.95 | 546,150.55 | 466,891.50 | 463,538.46 | 7,686,249.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6,672.30 | 3,675.96 | 105,058.58 | 1,120,539.60 | 9,377.00 | 66,615.36 | 2,531,938.80 | |
(1)计提 | 1,226,672.30 | 3,675.96 | 105,058.58 | 1,120,539.60 | 9,377.00 | 66,615.36 | 2,531,938.80 |
3.本期减
少金额
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7,418,402.85 | 21,613.91 | 651,209.13 | 1,587,431.10 | 9,377.00 | 530,153.82 | 10,218,187.8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101,583.47 | 42,330.40 | 555,727.32 | 15,996,290.27 | 115,649.42 | 175,999.38 | 68,987,580.2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119,482.27 | 46,006.36 | 660,785.90 | 10,738,504.41 | 242,614.74 | 54,807,393.6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费 | 718,656.62 | 152,637.80 | 378,309.17 | 492,985.25 | |
供水管网配套费 | 1,519,266.12 | 99,082.56 | 1,420,183.56 | ||
锅炉经纬防磨费 | 295,303.17 | 104,224.68 | 191,078.49 | ||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 2,240,563.56 | 248,951.52 | 1,991,612.04 | ||
其他 | 133,808.64 | 415,204.85 | 59,582.91 | 489,430.58 | |
合计 | 2,667,034.55 | 2,808,406.21 | 890,150.84 | 4,585,289.92 |
其他说明:
无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875,032.15 | 1,468,758.03 | 1,109,041.72 | 277,260.44 |
可抵扣亏损 | 69,634,935.04 | 17,408,733.76 | 72,523,624.66 | 18,130,906.20 |
政府补助 | 19,919,327.66 | 4,979,831.93 | 19,212,869.78 | 4,803,217.45 |
管网建设费 | 4,753,985.54 | 1,188,496.39 | 6,165,366.40 | 1,541,341.59 |
资产折旧 | 3,391,611.83 | 847,902.96 | 7,684,974.89 | 1,921,243.73 |
租赁负债 | 8,449,824.10 | 2,112,456.03 | 3,350,109.93 | 837,527.49 |
合计 | 112,024,716.32 | 28,006,179.10 | 110,045,987.38 | 27,511,496.9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10,832,532.51 | 2,708,133.12 | 5,023,494.02 | 1,255,873.50 |
合计 | 10,832,532.51 | 2,708,133.12 | 5,023,494.02 | 1,255,873.5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006,179.10 | 27,511,496.9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08,133.12 | 1,255,873.5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4,343,018.30 | |
合计 | 14,343,018.3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
2025 | |||
2026 | |||
2027 | 7,016,662.82 | ||
2028 | 7,326,355.48 |
合计
合计 | 14,343,018.30 |
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系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可抵扣亏损。由于预计转回期间较长,未来能否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未就该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注销。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861,026.16 | 2,861,026.16 | 886,990.40 | 886,990.40 | ||
预付排污权款 | 115,026.42 | 115,026.42 | ||||
合计 | 2,861,026.16 | 2,861,026.16 | 1,002,016.82 | 1,002,016.82 |
其他说明:
无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123,466.66 | 12,123,466.66 | 电e盈协定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未到期应收利息 | 电e盈协定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未到期应收利息 | 10,766,797.05 | 10,766,797.0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未到期应收利息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固定资产 | 92,492,322.18 | 64,086,425.32 | 借款抵押 | 借款抵押 | 106,256,164.03 | 78,147,050.59 | 借款担保 | 部分资产借款担保受限 |
无形资产 | 16,310,464.74 | 14,039,198.30 | 借款抵押 | 借款抵押 | 31,785,807.94 | 27,523,012.56 | 借款抵押 | 部分资产借款抵押受限 |
合计 | 120,926,253.58 | 90,249,090.28 | 148,808,769.02 | 116,436,860.20 |
其他说明:
无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120,000,000.00 | 3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32,500,000.00 | 98,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9,925,416.66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77,520.84 | 268,510.59 |
合计 | 302,677,520.84 | 193,393,927.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4年9月20日,本公司子公司泗阳百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协议编号:2024年授字第210500306号),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泗阳百通提供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2024年9月27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泗阳百通提供5,0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利率为固定利率,由本公司、张春龙提供最高额担保,本公司以其持有的泗阳百通11,000.00万元的股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以其对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质押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泗阳百通以收费权质押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
(2)2024年3月11日,本公司子公司泗阳百通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SX131424001423),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向泗阳百通提供1亿元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度,循环贷款额度的期限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7年1月29日。由本公司、张春龙夫妇提供最高额担保,泗阳百通以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2024年3月28日,泗阳百通以国内信用证开证的形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取得贷款3,500.00万元,信用证开立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承诺付款日为2025年3月26日,利率为固定利率;2024年6月13日,泗阳百通以反向保理额度(e融单)的形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取得贷款4,000.00万元,开立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承诺付款日为2025年6月12日,利率为固定利率;2024年8月20日,泗阳百通以国内信用证开证的形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取得贷款2,500.00万元,信用证开立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承诺付款日为2025年7月25日,利率为固定利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亿元。
(3)2024年9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连云港百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合同编号:2024年授字第210500118号),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授权审批,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向连云港百通提供2,6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2024年9月27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向连云港百通提供2,0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利率为浮动利率,由本公司、张春龙提供担保,同时连云港百通以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4)2023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协议编号:791XY2023047097),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向本公司提供1亿元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度,循环贷款额度的期限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由张春龙提供最高额担保。
2024年7月15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云锦支行向本公司提供2,0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6月24日,利率为固定利率;2024年8月1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云锦支行向本公司提供3,0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6月24日,利率为固定利率;2024年9月25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云锦支行向本公司提供3,0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利率为固定利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
(5)2024年3月6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信e融”业务合作协议》(1.0版2021年)(合同编号:(2023)信银京信e融合字第0248号),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本公司提供4,000.00万元的循环贷款额度,循环贷款额度的期限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12月4日。2024年3月27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山壹号院支行向本公司提供2,5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利率为固定利率,由张春龙提供最高额担保;2024年8月13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山壹号院支行向本公司提供1,0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6月4日,利率为固定利率,由张春龙提供最高额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500.00万元。
(6)2024年1月8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额度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3)广银授额字第001135号),约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向本公司提供7,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2月17日。利率为固定利率,由张春龙提供保证担保。2024年9月20日,本公司以商业汇票贴现的形式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办理由子公司曹县百通开具的1,750.00万元附追索权票据贴现,贴现率为2.8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票据还未到期,贴现净额为1,750.00万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无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7,872.00 | |
合计 | 697,872.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及质保金 | 34,502,718.49 | 57,643,204.51 |
货款及材料款
货款及材料款 | 27,938,433.12 | 23,965,355.50 |
合计 | 62,441,151.61 | 81,608,560.0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8,461,609.42 | 10,463,864.09 |
合计 | 8,461,609.42 | 10,463,864.09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8,035,999.70 | 10,266,305.65 |
其他 | 425,609.72 | 197,558.44 |
合计 | 8,461,609.42 | 10,463,864.0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无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蒸汽款 | 26,300,986.14 | 24,782,651.05 |
其他 | 178,596.69 | 728,578.11 |
合计 | 26,479,582.83 | 25,511,229.16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6,162,686.76 | 115,309,328.71 | 109,149,063.35 | 42,322,952.1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534,321.28 | 8,534,321.28 | ||
三、辞退福利 | 834,119.34 | 719,028.91 | 115,090.43 | |
合计 | 36,162,686.76 | 124,677,769.33 | 118,402,413.54 | 42,438,042.5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5,542,327.75 | 101,861,466.81 | 95,652,166.97 | 41,751,627.59 |
2、职工福利费 | 8,050.32 | 2,103,389.30 | 2,111,439.62 | |
3、社会保险费 | 4,866,957.54 | 4,866,957.5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01,146.99 | 4,201,146.99 | ||
工伤保险费 | 369,721.81 | 369,721.81 | ||
生育保险费 | 114,048.98 | 114,048.98 | ||
补充医疗保险 | 182,039.76 | 182,039.76 | ||
4、住房公积金 | 3,626,566.00 | 3,626,566.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12,308.69 | 2,205,171.56 | 2,246,155.72 | 571,324.53 |
8、非货币性福利 | 645,777.50 | 645,777.50 | ||
合计 | 36,162,686.76 | 115,309,328.71 | 109,149,063.35 | 42,322,952.1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257,883.98 | 8,257,883.98 | ||
2、失业保险费 | 276,437.30 | 276,437.30 | ||
合计 | 8,534,321.28 | 8,534,321.28 |
其他说明:
无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39,380.22 | 4,002,422.90 |
企业所得税 | 13,016,246.13 | 12,744,636.49 |
个人所得税 | 193,535.42 | 2,738,494.5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0,756.61 | 258,562.84 |
房产税 | 578,860.74 | 547,373.16 |
土地使用税 | 331,602.82 | 296,152.15 |
环境保护税 | 221,408.34 | 218,317.87 |
教育费附加 | 133,181.41 | 110,812.6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8,787.60 | 73,875.10 |
印花税 | 261,900.98 | 314,742.56 |
水资源税 | 61,209.90 | |
合计 | 19,636,870.17 | 21,305,390.30 |
其他说明:
无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000.00 | 17,32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92,606.29 | 3,316,313.5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8,944.45 | 47,396.57 |
合计 | 5,211,550.74 | 20,683,710.09 |
其他说明:
无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票据背书 | 24,349,185.79 | 17,089,143.03 |
待转销项税金 | 2,390,306.34 | 2,306,899.95 |
合计 | 26,739,492.13 | 19,396,042.9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无
26、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4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9,000,000.00 | |
合计 | 19,000,000.00 | 19,4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4年11月6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营运资金类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HET022300001820241100000003),约定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为1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6年11月5日,利率为固定利率,由张春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12月2日,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向本公司发放2,000.00万元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其中100万元借款将于2025年进行偿还。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长期借款年利率区间为3.10%。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8,449,824.10 | 3,350,109.9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92,606.29 | -3,316,313.52 |
合计 | 4,257,217.81 | 33,796.41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271,040.34元。
28、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876,431.43 | 1,777,100.00 | 2,044,911.64 | 20,608,619.79 | 详见1 |
合计 | 20,876,431.43 | 1,777,100.00 | 2,044,911.64 | 20,608,619.79 | -- |
其他说明:
1.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29、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管网建设费 | 4,753,985.54 | 6,165,366.38 |
合计 | 4,753,985.54 | 6,165,366.38 |
其他说明:
无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60,900,000.00 | 460,9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7,954,646.70 | 207,954,646.7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9,196,431.65 | 19,196,431.65 | ||
合计 | 227,151,078.35 | 227,151,078.3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2、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
合计 | 18,320,025.12 | 18,320,025.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度本公司因实行股权激励而回购本公司股份1,225,7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0.27%,累计库存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0.27%。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369,476.02 | 1,528,168.33 | 418,469.60 | 2,479,174.75 |
合计
合计 | 1,369,476.02 | 1,528,168.33 | 418,469.60 | 2,479,174.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度计提安全生产费1,528,168.33元,2024年度用于安全设施投入费用418,469.60元。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4,832,277.34 | 13,209,903.84 | 58,042,181.18 | |
合计 | 44,832,277.34 | 13,209,903.84 | 58,042,181.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再提取。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8,970,281.57 | 181,289,688.6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8,970,281.57 | 181,289,688.6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1,229,024.17 | 131,329,289.2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209,903.84 | 7,558,696.3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9,135,000.00 | 46,09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7,854,401.90 | 258,970,281.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27,899,804.54 | 773,510,722.70 | 1,076,316,641.02 | 799,364,558.75 |
其他业务 | 4,585,899.63 | 671,362.66 | 5,867,509.92 | 616,139.53 |
合计 | 1,132,485,704.17 | 774,182,085.36 | 1,082,184,150.94 | 799,980,698.2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
项目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商品销售通常仅包含与转让商品相关的履约义务,本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与客户签订商品销售合同,通常在相关商品完成交付,客户实际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753,985.54元,其中,1,520,213.3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922,764.32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836,095.12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45,212.47 | 1,312,275.41 |
教育费附加 | 962,491.03 | 565,849.96 |
房产税 | 2,295,362.91 | 2,048,216.32 |
土地使用税 | 1,275,076.25 | 1,184,608.60 |
车船使用税 | 7,115.45 | 5,334.52 |
印花税 | 931,245.07 | 1,021,477.86 |
环境保护税 | 948,981.53 | 1,003,536.3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41,660.67 | 377,233.34 |
水资源税 | 61,209.90 | |
其他 | 5,577.28 | |
合计 | 9,368,355.28 | 7,524,109.65 |
其他说明:
无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572,732.82 | 58,335,508.02 |
中介服务费 | 2,994,944.93 | 4,106,977.16 |
租赁费 | 3,852,687.07 | 198,848.27 |
折旧与摊销 | 4,244,385.69 | 6,767,272.63 |
业务招待费 | 5,716,165.11 | 5,055,613.92 |
差旅费 | 2,438,166.31 | 1,687,680.63 |
交通车辆使用费 | 813,845.24 | 459,955.69 |
办公费 | 1,310,113.29 | 719,612.01 |
残保金 | 76,857.79 | 113,773.57 |
其他 | 2,364,751.02 | 4,229,077.32 |
合计 | 105,384,649.27 | 81,674,319.22 |
其他说明:
无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 | 2,081,121.04 | 835,339.71 |
业务招待费 | 249,118.62 | 59,686.40 |
差旅费 | 306,666.03 | 46,261.36 |
其他 | 8,905.80 | 344.00 |
合计 | 2,645,811.49 | 941,631.47 |
其他说明:
无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185,758.38 | |
直接材料 | 2,764.40 | |
合计 | 188,522.78 |
其他说明:
无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261,801.92 | 11,700,108.32 |
利息收入 | -2,396,339.75 | -3,265,965.95 |
银行手续费 | 100,643.41 | 80,590.49 |
融资费用 | 271,040.34 | 9,619,916.13 |
合计 | 7,237,145.92 | 18,134,648.99 |
其他说明:
无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094,108.04 | 7,017,777.18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8,040.78 | 26,935.77 |
合计 | 21,132,148.82 | 7,044,712.95 |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1,019,569.94 | 17,364.25 |
合计 | 1,019,569.94 | 17,364.25 |
其他说明:
无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7,649.39 | 256,004.0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149,573.78 | -325,046.19 |
合计 | -4,071,924.39 | -69,042.12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57,218.68 | 1,275.46 |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 | 7,185,597.69 |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收入 | 1,599,852.71 | 742,120.07 | 1,599,852.71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4,884,264.13 | 272,759.04 | 4,884,264.13 |
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利得 | 3,533.32 | 250.98 | 3,533.32 |
其他 | 44.38 | 246,412.16 | 44.38 |
合计 | 6,487,694.54 | 8,447,139.94 | 6,487,694.54 |
其他说明:
无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110,000.00 | 5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572,976.03 | 2,780,125.04 | 3,572,976.03 |
生态补偿金 | 1,050,000.00 | ||
赔偿金及违约金 | 55,123.04 | ||
其他 | 171,059.68 | 89,320.60 | 171,059.68 |
合计 | 3,794,035.71 | 4,084,568.68 | 3,794,035.71 |
其他说明:
无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2,493,517.49 | 47,946,124.2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57,577.42 | 6,036,431.15 |
合计 | 63,451,094.91 | 53,982,555.3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4,598,328.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3,649,582.1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84,232.9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21,841.8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05,571.13 |
专项补贴的影响 | -53,167.38 |
关联方内部交易抵消的影响 | -212,884.51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6,030.00 |
房屋租赁的影响 | 141,556.86 |
所得税费用 | 63,451,094.91 |
其他说明:
无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876,484.47 | 1,521,959.45 |
备用金及保证金、押金 | 4,405,847.00 | 5,504,716.32 |
碳排放权交易收入 | 7,616,733.60 | |
往来及其他款项 | 23,961,103.62 | 7,203,354.22 |
合计 | 30,243,435.09 | 21,846,763.5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 18,454,652.53 | 17,626,568.90 |
备用金及保证金、押金 | 6,375,718.00 | 6,804,525.70 |
银行手续费 | 40,480.02 | 41,664.0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000,000.00 | |
往来款及其他 | 3,674,316.96 | 2,953,106.57 |
合计 | 40,545,167.51 | 27,425,865.2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赎回 | 293,000,000.00 | 20,700,000.00 |
合计 | 293,000,000.00 | 20,7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293,000,000.00 | 20,700,000.00 |
合计 | 293,000,000.00 | 20,7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回租收到的款项 | 400,000.00 | |
用于担保的存款利息 | 524,480.34 | 1,178,145.01 |
代收代缴分红个税 | 5,400,042.97 | |
合计 | 5,924,523.31 | 1,578,145.0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有关的费用 | 11,443,196.37 | |
分期支付的租赁费 | 5,019,914.00 | 191,856,906.0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000,000.00 | |
股份回购 | 18,320,025.12 | |
代收代缴分红个税 | 5,400,042.97 | |
票据贴现利息 | 3,118,141.68 | |
分红手续费及其他 | 66,233.63 | |
合计 | 31,924,357.40 | 213,300,102.4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93,393,927.25 | 325,500,000.00 | 5,364,164.36 | 191,424,626.32 | 30,155,944.45 | 302,677,520.8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83,710.09 | 5,335,746.30 | 17,535,149.11 | 3,272,756.54 | 5,211,550.74 | |
长期借款 | 19,400,000.00 | 20,000,000.00 | 745,216.66 | 20,126,272.21 | 1,018,944.45 | 19,000,000.00 |
租赁负债 | 33,796.41 | 13,385,923.09 | 4,969,895.40 | 4,192,606.29 | 4,257,217.81 | |
合计 | 233,511,433.75 | 345,500,000.00 | 24,831,050.41 | 234,055,943.04 | 38,640,251.73 | 331,146,289.3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91,147,233.82 | 131,114,546.9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 4,071,924.39 | 69,042.1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7,219,588.22 | 87,954,254.9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785,950.31 | 8,510,563.45 |
无形资产摊销 | 2,531,938.80 | 1,816,111.9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90,150.84 | 561,333.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7,218.68 | -1,275.4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69,442.71 | 2,779,874.0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532,842.26 | 19,169,833.7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9,569.94 | -17,364.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4,682.20 | 6,842,526.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52,259.62 | -806,095.5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88,158.26 | 1,066,405.3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93,415.26 | 15,586,598.7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34,233.96 | 20,988,388.36 |
其他 | 1,109,698.73 | 1,369,476.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879,049.84 | 297,004,221.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94,929,732.21 | 177,548,873.1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7,548,873.12 | 100,283,165.4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380,859.09 | 77,265,707.7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94,929,732.21 | 177,548,873.12 |
其中:库存现金 | 40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3,249,185.89 | 177,548,429.8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1,680,546.32 | 43.2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4,929,732.21 | 177,548,873.12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电e盈协定存款 | 1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2,000,000.00 | 10,697,872.00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23,466.66 | 68,925.05 |
合计 | 12,123,466.66 | 10,766,797.05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重大活动说明本期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5,461,814.07元(上期:人民币192,147,158.44元)。
51、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情况详见注释11、注释27和注释49。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271,040.34 | 712,921.09 |
短期租赁费用 | 378,212.27 | 260,898.20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63,687.80 | 44,830.18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185,758.38 | |
直接材料 | 2,764.40 | |
合计 | 188,522.78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88,522.78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公司本期注销两家子公司,分别为:江西荣圣吉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本公司本期设立两家子公司,分别为:百通图达国际有限公司、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新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赣榆百通热力有限公司。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宿迁宝士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宿迁市 | 宿迁市 | 压力管道安装;热网、消防、水电工程施工;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风机、油罐、非标设备及除尘设备制造;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煤炭、钢材销售;电力供应;工程机械销售、维修;工程安装;工业废气、废液及废渣处理技术的研发、设计、技术咨询、运营管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服务;环境处理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销售;对环境处理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泗阳县 | 泗阳县 | 蒸汽、热水生产、销售;电力生产、销售;石膏、煤灰、煤渣销售;外购蒸汽销售;提供热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供热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曹县 | 曹县 | 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 | 能源技术研发服务;热水及蒸汽生产、热水及蒸汽供应;供热设施的维修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96.67% | 设立 | |
百通宏达热力泗洪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泗洪县 | 泗洪县 | 集中供热(供应蒸汽和热水)(仅限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双沟工业园区企业);销售:煤炭、煤灰、煤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松滋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松滋市 | 松滋市 | 集中供热运营、蒸汽的生产和供应;热力工程设计、热力设备管网安装和维修、供热技术咨询服务、热力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100.00% | 设立 | |
宿迁弘锐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宿迁市 | 宿迁市 | 环境处理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煤炭、钢材、机电产品、工程机械销售;废气、废液及废渣处理技术的研发、设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金溪百通宏达 | 50,000,000.00 | 金溪 | 金溪 | 蒸汽、热水的生产、销售;煤灰、煤渣销售;供热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供热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依法须经 | 100.00% | 设立 |
热力有限公司
热力有限公司 | 县 | 县 |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贵州大龙百通汇源热力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铜仁市 | 铜仁市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蒸气采购与销售;集中供热运营;热力工程设计;热力设备管网安装和维修;供热技术咨询服务、热力技术服务。) | 80.00% | 设立 | |
江西荣圣吉贸易有限公司1 | 10,000,000.00 | 南昌市 | 南昌市 | 煤炭及制品销售;钢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交通运输咨询;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
蒙阴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蒙阴县 | 蒙阴县 | 热力及热水生产、供应;煤灰、煤渣销售;供热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供热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 1,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职业中介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百通图达国际有限公司 | 74,070,000.00 | 香港 | 香港 | 热力生产和供应、实业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贸易 | 100.00% | 设立 | |
连云港赣榆百通热力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 | 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6.67% | 设立 |
注:1子公司江西荣圣吉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注销。2子公司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注销。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贵州大龙百通汇源热力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4,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0%,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缴注册资本4,000.00万元,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未实缴,本公司享有全部股东权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3.33% | -81,790.35 | 1,979,004.6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19,062,133.85 | 92,990,168.40 | 112,052,302.25 | 52,055,436.57 | 567,296.81 | 52,622,733.38 | 20,709,986.12 | 95,754,931.45 | 116,464,917.57 | 53,780,219.35 | 798,962.60 | 54,579,181.95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 | 39,035,693.78 | -2,456,166.75 | -2,456,166.75 | 6,846,464.14 | 51,286,442.97 | -6,448,717.92 | -6,448,717.92 | 11,759,692.89 |
力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力有限公司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0,876,431.43 | 1,777,100.00 | 2,044,911.64 | 20,608,619.79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1,094,108.04 | 7,017,777.18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
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五、(1)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项目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24,617,105.79 | |
应收账款 | 28,523,921.20 | 296,421.59 |
其他应收款 | 6,734,879.89 | 4,874,544.52 |
合计 | 59,875,906.88 | 5,170,966.11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担保事项。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山东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正道轮胎有限公司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41,6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30,250.00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6个月以内 | 6个月-1年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7,677,520.84 | 95,000,000.00 | 302,677,520.84 | ||||
应付账款 | 31,849,948.70 | 17,355,094.87 | 8,427,162.01 | 4,742,527.17 | 63,018.86 | 3,400.00 | 62,441,151.61 |
其他应付款 | 2,614,805.80 | 2,023,160.00 | 3,823,643.62 | 8,461,609.4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739,492.13 | 26,739,492.13 | |||||
长期借款 | 518,944.45 | 500,000.00 | 19,000,000.00 | 20,018,944.45 | |||
租赁负债 | 2,146,164.08 | 2,046,442.21 | 4,257,217.81 | 8,449,824.10 | |||
合计 | 34,464,754.50 | 256,460,376.37 | 109,797,247.84 | 27,999,744.98 | 63,018.86 | 3,400.00 | 428,788,542.55 |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非金融机构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无浮动利率合同。
(2)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企业管理 | 1,000.00万元 | 19.53% | 19.5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春龙先生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春龙。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饶俊铭 | 曾任董事、总经理 |
于瑞怀 | 董事 |
杜建华 | 董事 |
张立娟 | 独立董事 |
陈俊 | 曾任独立董事(已离职) |
郝国敏 | 独立董事 |
王福光 | 曾任职工代表监事 |
郭英 | 职工代表监事 |
周璇 | 曾任监事 |
刘冬 | 监事 |
江丽红 | 监事会主席 |
刘木良 | 副总经理 |
张平生 | 曾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刘宜峰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赵永华 | 曾任副总经理 |
饶本平 |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 |
张春泉 |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兄弟 |
李国华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汤彦 | 张春泉之配偶 |
其他说明:
无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20,000,000.00 | 2023年09月29日 | 2024年07月01日 | 是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29,000,000.00 | 2023年09月29日 | 2024年07月17日 | 是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1,000,000.00 | 2023年09月29日 | 2024年09月27日 | 是 |
张春龙 | 8,000,000.00 | 2023年07月31日 | 2024年07月08日 | 是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10,000,000.00 | 2023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27日 | 是 |
张春龙 | 10,000,000.00 | 2023年11月17日 | 2024年11月16日 | 是 |
张春龙 | 20,000,000.00 | 2023年06月26日 | 2024年12月26日 | 是 |
张春龙 | 10,000,000.00 | 2023年04月28日 | 2024年04月26日 | 是 |
张春龙 | 2,200,000.00 | 2023年08月18日 | 2024年08月17日 | 是 |
张春龙 | 6,000,000.00 | 2023年06月19日 | 2024年03月15日 | 是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25,000,000.00 | 2023年05月23日 | 2024年05月22日 | 是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25,000,000.00 | 2023年04月03日 | 2024年04月02日 | 是 |
张春龙 | 20,000,000.00 | 2023年02月23日 | 2024年02月22日 | 是 |
张春龙 | 5,000,000.00 | 2022年12月27日 | 2024年02月01日 | 是 |
张春龙
张春龙 | 2,000,000.00 | 2022年12月27日 | 2024年02月01日 | 是 |
张春龙 | 50,000,000.00 | 2024年09月27日 | 2025年09月26日 | 否 |
张春龙 | 20,000,000.00 | 2024年07月15日 | 2025年06月24日 | 否 |
张春龙 | 30,000,000.00 | 2024年08月19日 | 2025年06月24日 | 否 |
张春龙 | 30,000,000.00 | 2024年09月25日 | 2025年06月24日 | 否 |
张春龙 | 20,000,000.00 | 2024年12月02日 | 2026年11月05日 | 否 |
张春龙 | 25,000,000.00 | 2024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26日 | 否 |
张春龙 | 10,000,000.00 | 2024年08月13日 | 2025年06月04日 | 否 |
张春龙 | 20,000,000.00 | 2024年09月27日 | 2025年09月26日 | 否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35,0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3月26日 | 否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25,000,000.00 | 2024年08月20日 | 2025年07月25日 | 否 |
张春龙夫妇(张春龙、李国华) | 40,000,000.00 | 2024年06月13日 | 2025年06月12日 | 否 |
张春龙 | 17,500,000.00 | 2024年09月11日 | 2025年03月10日 | 否 |
合计 | 515,7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尚未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五、(1)重要承诺事项”、“七、注释(17)短期借款”、“七、注释(26)长期借款”相关内容。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0,182,388.12 | 9,827,934.08 |
(3)其他关联交易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抵押资产情况
(1)2024年9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连云港百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合同编号:2024年授字第210500118号),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授权审批,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向连云港百通提供2,6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利率为浮动利率,由本公司、张春龙提供担保,同时连云港百通以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5,782,933.88元,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8,260,744.14元。
(2)2024年3月11日,本公司子公司泗阳百通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SX131424001423),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向泗阳百通提供1亿元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度,
循环贷款额度的期限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7年1月29日。2024年3月28日,泗阳百通以国内信用证开证的形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取得贷款3,500.00万元,信用证开立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承诺付款日为2025年3月26日,利率为固定利率;2024年6月13日,泗阳百通以反向保理额度(e融单)的形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取得贷款4,000.00万元,开立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承诺付款日为2025年6月12日,利率为固定利率;2024年8月20日,泗阳百通以国内信用证开证的形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取得贷款2,500.00万元,信用证开立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承诺付款日为2025年7月25日,利率为固定利率。上述1亿元借款均由本公司、张春龙夫妇提供最高额担保,泗阳百通以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58,303,491.44元,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5,778,454.16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公司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在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460,9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59,1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5,910,000.00元(含税),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67.7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47.05万元,共计5,414.77万元转入“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无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7,258,804.76 | 21,694,380.47 |
合计 | 107,258,804.76 | 21,694,380.4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 | 107,258,804.76 | 100.00% | 107,258,804.76 | 21,694,380.47 | 100.00% | 21,694,380.47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7,258,804.76 | 100.00% | 107,258,804.76 | 21,694,380.47 | 100.00% | 21,694,380.47 | ||
合计 | 107,258,804.76 | 100.00% | 107,258,804.76 | 21,694,380.47 | 100.00% | 21,694,380.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07,258,804.76 | ||
合计 | 107,258,804.7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确认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 57,311,447.33 | 0.00 | 57,311,447.33 | 53.43% | 0.00 |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32,206,742.09 | 0.00 | 32,206,742.09 | 30.03% | 0.00 |
金溪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11,842,508.85 | 0.00 | 11,842,508.85 | 11.04% | 0.00 |
百通宏达热力泗洪有限公司 | 5,898,106.49 | 0.00 | 5,898,106.49 | 5.50% | 0.00 |
合计 | 107,258,804.76 | 0.00 | 107,258,804.76 | 100.00% | 0.0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33,559,480.20 | 353,449,711.78 |
合计 | 233,559,480.20 | 353,449,711.78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979,734.00 | 1,225,691.00 |
往来款 | 232,587,684.10 | 346,456,215.81 |
利息补贴 | 1,369,167.00 | |
应退煤炭款 | 4,453,083.50 | 4,933,295.71 |
备用金 | 70,000.00 | |
合计 | 238,090,501.60 | 353,984,369.52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6,378,326.44 | 352,252,702.52 |
1至2年 | 71,612,175.16 | 1,015,000.00 |
2至3年 | 716,667.00 | |
3年以上 | 100,000.00 | |
3至4年 | 100,000.00 | |
合计 | 238,090,501.60 | 353,984,369.5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53,083.50 | 1.87% | 4,453,083.50 | 100.00% | ||||||
其中: |
中核绿能煤炭运销(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中核绿能煤炭运销(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4,453,083.50 | 1.87% | 4,453,083.5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3,637,418.10 | 98.13% | 77,937.90 | 0.03% | 233,559,480.20 | 353,984,369.52 | 100.00% | 534,657.74 | 0.15% | 353,449,711.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49,734.00 | 0.44% | 77,937.90 | 7.42% | 971,796.10 | 7,528,153.71 | 2.13% | 534,657.74 | 7.10% | 6,993,495.9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32,587,684.10 | 97.69% | 232,587,684.10 | 346,456,215.81 | 97.87% | 346,456,215.81 | ||||
合计 | 238,090,501.60 | 100.00% | 4,531,021.40 | 1.90% | 233,559,480.20 | 353,984,369.52 | 100.00% | 534,657.74 | 0.15% | 353,449,711.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453,083.5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核绿能煤炭运销(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4,453,083.50 | 4,453,083.50 | 100.00% | 款项已逾期,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合计 | 4,453,083.50 | 4,453,083.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7,937.9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1年以内) | 940,710.00 | 47,035.50 | 5.00% |
账龄组合(1-2年) | 9,024.00 | 902.40 | 10.00% |
账龄组合(2-3年) | 100,000.00 | 30,000.00 | 30.00% |
合计 | 1,049,734.00 | 77,937.9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将相同款项性质分类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1年以内) | 165,437,616.44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1-2年) | 67,150,067.66 | ||
合计 | 232,587,684.1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34,657.74 | 534,657.7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46,664.79 | -246,664.79 | ||
本期计提 | 4,206,418.71 | 4,206,418.71 | ||
本期转回 | 210,055.05 | 210,055.05 | ||
其他变动 | 246,664.79 | 246,664.7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7,937.90 | 4,453,083.50 | 4,531,021.4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划分为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煤炭款4,453,083.50元。鉴于合同履约时间已过,供应商未能完全履约,仍有上述金额煤炭未能交付,也未退还预付款项。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其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预计收回可能性不大,对该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综合客观事实和法律意见,对该笔债权按100%比例进行计提,该款项坏账计提金额为4,453,083.50元,账面价值为0.00元。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206,418.71 | 246,664.79 | 4,453,083.5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4,657.74 | 210,055.05 | -246,664.79 | 77,937.9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534,657.74 | 4,206,418.71 | 210,055.05 | 4,531,021.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38,250,000.00 | 1年以内 | 16.07% |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23,950,188.00 | 1-2年 | 10.06% | |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4,000,000.00 | 1年以内 | 5.88% | |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2,000,000.00 | 1-2年 | 17.64% | |
蒙阴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2,700,000.00 | 1年以内 | 17.93% | |
金溪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27,000,000.00 | 1年以内 | 11.34% | |
金溪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169,879.66 | 1-2年 | 0.49% |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25,260,116.24 | 1年以内 | 10.61% | |
合计 | 214,330,183.90 | 90.02%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65,565,560.65 | 565,565,560.65 | 576,565,560.65 | 576,565,560.65 | ||
合计 | 565,565,560.65 | 565,565,560.65 | 576,565,560.65 | 576,565,560.65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 117,579,590.61 | 117,579,590.61 | ||||||
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92,165,487.05 | 92,165,487.05 | ||||||
百通宏达热力泗洪有限公司 | 55,329,304.40 | 55,329,304.40 | ||||||
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129,987,189.28 | 129,987,189.28 | ||||||
宿迁宝士腾工程有限公司 | 10,503,989.31 | 10,503,989.31 | ||||||
松滋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宿迁弘锐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宿迁弘锐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金溪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贵州大龙百通汇源热力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蒙阴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江西荣圣吉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
北京百通智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00 | ||
合计 | 576,565,560.65 | 11,000,000.00 | 565,565,560.65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9,114,633.77 | 275,942,513.05 | 333,785,255.01 | 273,854,179.43 |
其他业务 | 1,433.63 | |||
合计 | 379,114,633.77 | 275,942,513.05 | 333,786,688.64 | 273,854,179.4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项目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4,800,000.00 | 60,000,000.00 |
注销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02,852.60 |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878,208.94 | |
合计 | 129,081,061.54 | 60,000,000.00 |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412,224.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094,108.0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19,569.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41,143.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8,040.7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34,213.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97.22 | |
合计 | 18,740,827.7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公司2024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金额为38,040.78元。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17% | 0.41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38% | 0.37 | 0.3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