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于瑞怀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春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作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立娟女士、郝国敏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陈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各独立董事单独出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总经理张春龙先生递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现任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春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天风证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张立娟女士、郝国敏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立娟、郝国敏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出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3月31日14:0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