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全体监事会成员均出席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内部控制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事会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所有财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和质询,并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依规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制度规定应该报告监事会的事项和议案,公司全部按照规定,完整、及时报告监事会,或由监事会审议,或由监事会发表意见。除此以外,监事会成员可以获得充分的决议信息和生产经营信息,公司创造条件,使监事可充分获得机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监事经常列席经营层会议,包括总裁办公会、季度年度总结会、专题会议、研讨会议等。因此,监事会获得公司信息和资料的渠道是多元的、充分的。公司制度确保了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也保证了对重大违规事项的知情权。公司三名监事的工作密切联系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中,
联系方式公开透明,可随时接收信息以及接受举报。在实际执行中,2024年度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举报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各项临时议案等16项,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审查、做出决议并认真监督履行情况。所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名称 |
1 | 2024年4月16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2 | 2024年6月24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 2024年8月11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4 | 2024年10月23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5 | 2024年11月15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制订<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 |||
6 | 2024年11月25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三)监事会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全部6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全部10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落
实。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理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已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监管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