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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钛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1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9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009号)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074,907.0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61,704,911.9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母公司净利润261,704,911.95元提

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6,170,491.20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2,314,597,567.77元,扣除报告期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184,605,679.21元,截止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5,526,309.31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情况,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后,考虑公司后续整体发展规划所需资金安排,为更好的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股东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规则、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3,654,354,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8,469,670.21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5%。

3、拟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58,469,670.21元。

(2)2024年股份回购金额

2024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09,986,171.82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268,455,842.03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7.51%。

4、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8,469,670.21184,605,679.21190,333,609.1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5,074,907.04419,080,729.65643,177,990.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741,143,053.6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65,526,309.31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33,408,958.5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42,444,542.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33,408,958.57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268,455,842.03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7.51%,高于本年度净利润30%。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3,537.93万元、人民币37,062.24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1%、1.90%,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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