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5-015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394,274.13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029,153.21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02,915.32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89,755,381.17元,并扣除期中已分配之现金股利46,671,967.76元后,母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653,009,651.30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
10日,公司总股本424,290,6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329,969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420,960,647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71,563,309.99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4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53%。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6,863,807.76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8,409,617.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5,273,425.3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7.3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6,863,807.7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3.27%。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329,96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1,563,309.99 | 46,863,807.76 | 128,392,984.8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1,394,274.13 | 232,394,544.59 | 160,575,547.4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53,009,651.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6,820,102.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8,121,455.3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6,820,102.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124.58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委员3名,实际参与表决委员3名,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4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务平稳。对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下提出的。董事会已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