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李君先生将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李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李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君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吉林省高级专家,唐敖庆特聘教授。曾任中国第一汽车厂轿车分厂助理工程师,日本交通安全研究所特别研究员,吉林大学副教授、教授;担任“十五”国家科技部“清洁汽车行动”专家组成员;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代用燃料汽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电动汽车分会委员,现任长春市奔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