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零星交易事项未纳入预计,如有发生,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廖周荣先生、陈洪先生、韩成珂先生、魏红英女士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24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预计了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额369,234.41万元;2024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补充预计了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额5,822.00万元。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75,056.41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关联
交易总额223,372.88万元,实际发生额度占预计金额的59.56%。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公告预计数 | 2024年实际发生额 | |
日常经营类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电 | 8,292.00 | 8,847.42 |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服务 | 78,280.00 | 37,728.60 | ||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 | 3,313.07 | 3,189.47 |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 | 1,812.92 | 1,331.80 | ||
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 | 5,001.98 | 4.28 |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服务 | 82,808.81 | 67,370.90 | ||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服务 | 21,589.08 | 9,376.88 | ||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 | 1,500.00 | 149.74 | ||
其他零星采购 | 水、服务 | 513.40 | 510.50 | ||
小计 | 203,111.26 | 128,509.59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 |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电 | 9,000.00 | 5,739.06 | |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服务 | 10,000.00 | 4,368.57 | ||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产品 | 1,810.00 | 1,374.70 |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材料、服务 | 5,145.00 | 1,601.74 | ||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 | 1,250.00 | - | ||
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 | 33,835.00 | 22,940.49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服务 | 70,500.00 | 53,096.40 | ||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化工产品、服务 | 36,000.00 | 4,406.25 | ||
其他零星销售 | 化工产品 | 3,550.00 | 518.01 | ||
小计 | 171,090.00 | 94,045.22 | |||
合计 | 374,201.26 | 222,554.81 | |||
融资类 |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 |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300.00 | 220.22 |
小计 | 300.00 | 220.22 | |||
关联租赁 | 接受租赁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 | 租赁房屋 | 380.00 | 524.52 |
接受租赁 | 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房屋 | 112.00 | 15.40 | |
提供租赁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出租房屋 | 63.15 | 57.93 | |
小计 | 555.15 | 597.85 | |||
总计 | 375,056.41 | 223,372.88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对未来交易业务的预期,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受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的业务,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须发生的,其交易价格均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三、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等交易事项的预计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5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项目 | 披露名称 | 2024年发生额 | 2025年预计数 | 年初至披露日发生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日常经营类 | 采购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67,370.90 | 57,550.25 | 148.74 | 化工产品 |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37,728.60 | 70,500.00 | 4,469.47 | 化工产品 | ||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9,376.88 | 14,038.00 | 6.84 | 化工产品 | ||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8,847.42 | 10,498.00 | 771.41 | 电 | ||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89.47 | 4,115.00 | 492.35 | 服务 |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 | 1,331.80 | 542.00 | 22.78 | 锂电产品、技术服务 | ||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190.45 | 402.00 | 51.25 | 水 | ||
其他零星采购 | 94.34 | 445.07 | 18.29 | 服务、设备 | ||
小计 | 128,129.86 | 158,090.32 | 5,981.31 | |||
销售 | 宜宾丝丽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22,940.49 | 34,441.00 | 5,209.81 | 化工产品 | |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4,406.25 | 13,153.00 | 520.71 | 化工产品 |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53,096.40 | 5,000.00 | 7.81 | 化工产品 | ||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4,368.57 | 7,050.00 | 5.16 | 化工产品 | ||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5,739.06 | 9,000.00 | 141.35 | 电 |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 | 1,601.74 | 7,480.00 | 420.74 | 电、蒸汽、技术服务等 | ||
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74.70 | 2,568.00 | 256.67 | 水电、人工等 | ||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 1,000.00 | - | 管材管件 |
其他零星销售 | 18.22 | 280 | - | 管材管件 | |
小计 | 93,545.43 | 79,972.00 | 6,562.35 | ||
合计 | 221,675.29 | 238,062.32 | 12,543.66 |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5年度的关联融资租赁及委托贷款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项目 | 披露名称 | 2024年发生额 | 2025年预计数 | 年初至披露日发生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融资类 |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 |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20.22 | 1,143.47 | 28.26 | 融资租赁服务 |
归还贷款 |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64.00 | 33.83 | 归还贷款 |
(1)融资租赁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本年度尚未到期,本期将继续发生。每半年还款一次,最后一笔还款日为2027年12月20日。
融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金额:5000万人民币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5年
(2)委托贷款交易概况:
2020年03月30日,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优质主体企业债资金0.5亿元。
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金额:5000万人民币
期限:5年(2025年3月到期)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5年度的关联租赁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项目 | 披露名称 | 2024年发生额 | 2025年预计数 | 年初至披露日发生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租赁 | 接受租赁 | 宜宾三江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15.40 | 10.00 | 汽车租赁 | |
宜宾锂宝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 | 524.52 | 300.00 | 房屋租赁 | |||
小计 | 539.92 | 310.00 | ||||
提供租赁 |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2.00 | 场地租赁 | |||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57.93 | 80.00 | 9.66 | 房屋租赁 | ||
合计 | 597.85 | 392.00 | 9.66 |
注: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关于加快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决定》(宜委发〔2024〕5号)文件精神,公司与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光伏场景资源(屋顶、立面、车棚等),租赁期限20年,可续订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同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投入运营后,公司可直接优先利用光伏电站所产生的电量进行生产及应用,电费计算明确电价优惠,帮助公司节省用电费用。按照租赁时间25年计算,预计整个租赁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大约为1690万元,每年大约为68万元。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5年度的关联担保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项目 | 披露名称 | 2024年发生额 | 2025年预计数 | 年初至披露日发生额 | 关联交易内容 |
担保 | 接受担保服务 |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30.00 | 担保服务费 |
(1)关联担保交易概况:
①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 亿元)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券计划向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由其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债券的整个存续期间,公司将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②为对公司新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公司拟对部分项目在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时,由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贷款债务的有效存续期内,公司将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以确保贷款的顺利实施与风险控制。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团”):
法定代表人:曾从钦;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注册地: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五粮液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五粮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河电力”):法定代表人:牟永立;注册资本:2,766.29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丝丽雅”):法定代表人:
胡波;注册资本:87,438.11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路;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及其他综合服务;粘胶纤
维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棉浆粕的生产、销售。丝丽雅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丝丽雅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法定代表人:王政强;注册资本135,827.2637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兴港路东段2号;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原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宜宾锂宝是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政强担任宜宾锂宝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四)款的规定,宜宾锂宝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5、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是经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市机编(1997)72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批准,于1999年8月4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成珂;营业执照号:915115007118234259;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宜发展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第(一)的规定,宜发展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6、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淋;注册资本:1,66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化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供应链的管理
和相关配套服务等。天原包装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7、宜宾博原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原环境),法定代表人:唐昌运;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办公楼;主营业务:环境治理业;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筑业;工程技术;销售:建材、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博原环境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8、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用事业集团),法定代表人:周文武;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BQ12-05地块13号楼11楼;主营业务:自来水、电力、燃气、城市公共交通等生活服务。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公用事业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9、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法定代表人:岳育洁;注册资本:127,053.8371万元;注册地: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三江汇海融资租赁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10、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宾三江投资集团”),法定代表人:罗庆;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注册地:
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僰侯庙路一段42号盛世临港9幢;主营业务:
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宜宾三江投资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宜宾三江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11、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华供应链),法定代表人:陈雪;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7号;主营业务:化学品经营、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鑫华供应链是公司的参股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12、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宜宾新能源”),法定代表人:韩成珂;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南丝绸路12号;主营业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等。
宜宾新能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中第(二)款的规定,宜宾新能源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融资、租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已发生及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及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