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历史情况
2024年3月27日,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
二、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26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