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累计涨跌幅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该期间范围内的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以及上证指数、同行业板块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 停牌前21个交易日(2025年1月16日) | 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2月21日) | 累计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8.81 | 10.82 | 22.81% |
上证指数(点)(000001.SH)
上证指数(点)(000001.SH) | 3,236.03 | 3,379.11 | 4.42% |
电子商务指数(点)(884135.WI)
电子商务指数(点)(884135.WI) | 2,583.42 | 2,691.69 | 4.19%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18.39%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18.62% |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达到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