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2024年度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委员会由王振宙先生(独立董事)、徐培富先生、胡仁昱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王振宙先生担任召集人。其中王振宙先生和胡仁昱先生为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其中2次以现场方式召开,1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3次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题 | 沟通审议情况 |
2024年2月19日 |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3年报审计进展情况及重要审计事项沟通 | 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进展情况及重要审计事项进行汇报,并就重点关注领域等进行沟通与讨论。 |
2024年3月6日 | 2023年度会议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支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 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总体情况汇报,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减值计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以及审计机构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等,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预算草案》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 关注当期财务报告重大会计确认和估计的客观性、报表项目金额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
2024年8月28日 | 2024年半年度会议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核销部分不良资产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 关注减值计提依据、资产核销的内部程序规范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关注当期财务报告重大会计确认和估计的客观性、合理性,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 关注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情况及变化原因,了解合并报表其他重要项目组成及变化情况,重点关注报表数据变化的合理性、真实性。 |
2024年12月9日 | 2024年第六次会议 | 沟通2024年报审计计划 | 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时间、审计团队、重点关注领域、审计策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与讨论,充分识别和了解应当关注的风险点。 |
三、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与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必要的、良好的沟通互动,全面了解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领域;严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既定审计计划,全面完整地实施审计任务;督促跟进审计进展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审计结论,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委员会认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的执业能力和履职质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支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报告期内,委员会对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
充分评估,认为其保持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作风,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必要的关注并保持及时的沟通,审慎发表了专业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同意续聘其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审计工作思路,积极督促内部审计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并通过实施反馈,密切跟踪审计开展情况。同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委员会致力于强化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揭示的问题,要求内部审计亦将其纳入内审范畴,全面审视、督促改进,有效发挥了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三)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充分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合并报表项目组成及变化情况,重点关注了当期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处理和审计调整事项。通过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亦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在多个关键领域表现稳健,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委员会建议公司高度重视内外部环境变化,针对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不懈优化
完善,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合理有效。
(五) 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有助于公司贸易业务拓展,增强经营稳健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2024年,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助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