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风险提示:
1.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最新市盈率为401.74,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最新市盈率为30.66。
3.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2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7日)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7.7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核实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核实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电话询问、口头询问、微信询问等方式。
3、 核实结论: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明光天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睿投资”)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6日期间减持160万股,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天睿投资减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近日,公司关注到媒体平台出现一些信息将本公司与机器人概念相关联。公司就相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公司多年前已开始研发、生产及销售无人驾驶消防车,目前无人驾驶消防车在技术层面还需要持续迭代升级,以满足应急救援装备无人化、智能化的发展需求。相关业务情况及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风险。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平台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