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4亿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722号),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亿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实现净利润7.6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4亿元。
2、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9,246,632.25 | 786,593,065.97 | 464,431,322.6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4,970,767.5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44,173,720.0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56,757,006.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518Z0722号《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