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缆检测: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006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8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股权激励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信息,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5日,时限不少于10日。

2、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公司监事会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均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

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