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优金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金科技”)、深圳市博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数软件”)、深圳市佳博智联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博智联”)分别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 |
深圳市优金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444206395 | 2024年12月26日 | 三年 |
深圳市博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444202909 | 2024年12月26日 | 三年 |
深圳市佳博智联软件有限公司 | GR202444202687 | 2024年12月26日 | 三年 |
注:深圳市优金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变更名称为“深圳市优金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名称变更不影响优金科技正常经营,不影响优金科技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一)优金科技
优金科技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优金科技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即2024年、2025年、2026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优金科技202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预
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优金科技及公司2024年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二)博数软件
博数软件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博数软件自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连续三年(即2024年、2025年、2026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的规定,博数软件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博数软件2022年-202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年-202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博数软件2024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1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博数软件及公司2024年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三)佳博智联
佳博智联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佳博智联自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连续三年(即2024年、2025年、2026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的规定,佳博智联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佳博智联2020年-202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年-202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佳博智联2024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1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佳博智联及公司2024年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优金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博数软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佳博智联《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