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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上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