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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8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5-016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功海先生、韩旭先生、高凤勇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友干先生、谢瀚鹏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友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友干先生、谢瀚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经选举后上述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锋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2年1月26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胡涛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锋先生及胡涛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锋先生和胡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锋先生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9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于张锋先生的离职而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两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8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功海,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省潢川师范。1992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淄博交通灯具集团陶瓷分厂厂长;1997年1月至2008年6月任淄博海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深圳市玉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2月至今任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4月至2016年1月任河南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3月担任河南得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2019年11月担任上海知了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功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599,423股,通过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76,660股,通过北京莫高丝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63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643,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1%。陈功海先生与李娜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功海先生为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及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以上关联关系外,陈功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韩旭,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国际会计专业,硕士毕业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培养会计专业硕士。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任香港溢达集团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中心主管;2002年8月至2004年4月任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销售结算中心经理;2004年5月至2006年5月任科倍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6月至2010年2月任郑州领秀(梦舒雅)服饰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兼国际业务总监;2010年3月至2016年1月任河南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2014年11月至今兼任郑州市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14年12月至今兼任河南省生物天然气和车用压缩生物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60,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韩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高凤勇,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1992年4月至1996年4月任中国投资银行天津分行职员;1996年4月至2002年10月历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营业部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07年4月任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信托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2007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董事;2012年10月至今任上海滦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泛华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凤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友干,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年3月至今任北京服装学院教师;2014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朗迈(无锡)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友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谢瀚鹏,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博士毕业于河南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天津大学、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管理博士后,副教授,高级经济师,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担任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6月至2022年8月历任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22年2月历任河南正荣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河南南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担任格威特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教师;2022年9月至今担任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担任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瀚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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