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