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
2024年度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
索引 | 页码 |
备考审阅报告 | |
备考财务报告 |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3 |
—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4-89 |
审阅报告
XYZH/2025CDAA6B000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披露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海天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及方法编制,未能公允反映海天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审阅报告仅供海天股份收购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事项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五年三月六日 |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08年3月7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南段506号。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集团属水务行业,主要从事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6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重组交易的基本情况
1. 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4 年12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公司拟通过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具体包括:(1)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利氏中国、HCI)持有的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利氏光伏、HPTS)100%股权及其对HPTS的债权;(2)贺利氏中国持有的贺利氏光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科技、HPRD)100%股权;
(3)Heraeus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HMSL )持有的贺利氏光伏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Heraeus Photovoltaics 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HPSL)100%股权。
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所述,本次交易的资产在交割日的购买价格为在固定金额5.02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交割日现金减去交割日财务负债(交割日关联方借款和银行借款账面金额)及其他调整事项后确定。2025年1月,贺利氏中国分别对贺利氏光伏、光伏科技增资2亿元和1.3亿元,合计3.3亿元,在假设2024年12月31日贺利氏中国完成对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上述增资,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股权交易公式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购买价格为33,385.73万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由贺利氏光伏、光伏科技及HPSL组成,主要从事光伏银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贺利氏光伏成立于2021年4月16日,光伏科技成立于2021年8月10日,两者的设立主要系为承接贺利氏集团旗下的上海贺利氏工业技术材料有限公司的光伏相关业务和资产,两家公司均由贺利氏中国100%全资控股,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改变。
HPSL成立于2021年7月1日,是贺利氏光伏事业部的新加坡生产基地,主要承担生产与部分研发职能,其设立主要为承接贺利氏集团旗下的HMSL新加坡的光伏业务与资产,自成立以来,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涉及主体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 | 被投资主体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贺利氏中国 | 贺利氏光伏 | 35,000,000.00 | 100.00 |
贺利氏中国 | 光伏科技 | 20,000,000.00 | 100.00 |
HMSL | HPSL | 62,324,579.08 | 100.00 |
合计 | 117,324,579.08 | - |
三、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本备考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编制。
2、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本公司财务信息、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按“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列示与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有限备考合并附注,未具体披露与本次重组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等信息。
3、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6B0003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
4、基于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法律主体贺利氏光伏、光伏科技与HPSL无股权控制关系,为整体反映贺利氏光伏银浆业务报告期内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贺利氏光伏编制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2023年度的模拟合并利润表、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模拟财务报表附注。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XYZH/2025CDAA6B0005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
5、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附注二中所述的本次交易已经于2024年1月1日完成,并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架构,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和上述经审计的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下述主要假设和附注四所述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定而编制。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本公司收购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假设本公司已于2024年1月1日完成了本次交易。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本次交易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映。
(3)根据重组方案,本次交易的资产在交割日的购买价格为在固定金额5.02亿元的基础上加上交割日现金减去交割日财务负债(交割日关联方借款和银行借款账面金额)及其他调整事项后确定。
2025年1月,贺利氏中国分别对贺利氏光伏、光伏科技增资2亿元和1.3亿元,合计3.3亿元。假设2024年1月1日贺利氏中国完成对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上述增资。同时,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偿还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关联方借款32,194万元,在其他事项不变的情况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从-3,645.52万元增加至29,354.48万元。根据交易公式计算,资产购买价格为33,385.73万元,以此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及其他应付款。
(4)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拟现金收购资产涉及的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资产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20051号),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资产组评估值为5,406.05万元,即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406.05万元。假设2024年底贺利氏中国完成对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增资3.3亿元,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8,406.05万元,较账面净资产29,354.48万元增值9,051.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值2,859.00万元、存货增值118.35万元、无形资产专利权增值6,074.23万元。
(5)本次备考报表基于以下考虑,暂未根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8,406.05万元(假设完成3.3亿元增资)与资产购买价格33,385.73万元的差异,确认营业外收入。暂将差异金额在扣除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后计入无形资产专利权。待交割日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复核,以复核结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的要求进行处理。
①根据重组方案,资产收购对价将根据交割日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②本次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专利权公允价值以收益法为基础,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进行评估,预测相关产品在对应技术剩余使用年限内各年的销售收入,并结合预计的销售收入分成率及适当折现率得出,存在一定的主观判断,交割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此进行复核,以复核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6)假设评估增值资产自2024年1月1日已经存在,并按本集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及溢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过程 | 2024年1月1日 |
合并成本 | ① | 33,385.73 |
账面净资产 | ② | -3,645.52 |
贺利氏中国增资 | ③ | 33,000.00 |
评估增值固定资产 | ④ | 2,859.00 |
评估增值固定资产应考虑的递延所得税 | ⑤ | -490.42 |
考虑的递延所得税后增值无形资产 | ⑥=①-(②+③+④+⑤) | 1,662.67 |
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⑦=②+③+④+⑤+⑥ | 33,385.73 |
上市公司收购比例 | ⑧ | 100% |
上市公司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⑨=⑦×⑧ | 33,385.73 |
合并成本超过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 ⑩=①-⑨ | - |
(7)除上述所述的假设外,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
6、由于假设购买日的确定与实际购买日不同,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存在差异,故与将来收购完成后的法定合并财务报表是不衔接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次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方案之参考,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套期会计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本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及方法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HPSL系在新加坡设立的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四、10.(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所述方法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核销 | — | 单项收回或转回、核销金额占各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重要的应付账款 | 六、27 | 单项金额占该项总额的比重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预计负债/其他应付款 | 六、28(2) | 单项金额占该项总额的比重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 | 单项资产本年增加、减少或者余额超过资产总额1%以上的 |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 — | 单项调整占本集团合并报表收入的8%以上的 |
重要的联合营企业 | —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产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九、1.(2) | 单一主体收入占本集团合并报表收入的5%以上 |
重要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十二、十三、十四 | 金额超过净利润的5%的或涉及重组、并购等性质重要的事项 |
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为合营企业,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四、
15.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
11.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不同客户信用风险、金融工具类型、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 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本集团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为: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
应收自来水、污水客户款项 | 应收光伏银浆客户款项 | |
0-6个月 | 5 | 0 |
7个月-1年以内 | 5 | 10 |
1-2年 | 20 | 20 |
2-3年 | 5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针对合同资产本年度本集团依据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 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员工备用金、应收关联方往来款等。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2个组合,具体为: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应收其他款项。
本集团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为: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含贺利氏集团资金池) | 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其他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④长期应收款
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为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本公司依据承租人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本年度本公司依据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
3)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
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商品远期合同和利率互换,分别对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及户表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工程施工投入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集团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3.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系工程业务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及应收项目质保金。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的合同负债主要系预收用户自来水费和户表安装款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14.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5.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
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16.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 | 0 | 1.4-2.5 |
房屋建筑物 | 30 | 5 | 3.17 |
17.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房屋建筑物 | 30-40 | 5 | 2.38-3.17 |
2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20 | 5 | 4.75 |
3 | 管道及沟槽 | 15 | 5 | 6.33 |
4 | 机器设备 | 3-15 | 0-5 | 6.7-33.3 |
5 | 运输设备 | 6 | 0-5 | 15.83 |
6 | 电子设备 | 4-15 | 0-5 | 6.7-25 |
7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5-10 | 0-5 | 9.5-19.00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达到实际可使用状态。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
管道及沟槽 | 管道铺设完工,完成通水试压并经验收合格。 |
机器设备及其他 | 完成安装调试 |
19. 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应用软件、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①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②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移交经营移交方式(TOT),或作为PPP业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项目公司从政府部门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BOT、TOT特许经营权项目在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根据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摊销。
② 专利技术、办公及其他软件类
本集团专利技术、应用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本集团评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有足够
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目前本集团的研发支出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办公及厂房装修费、融资担保费等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3.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产生,在辞退职工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补偿款,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24. 预计负债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根据租赁协议约定有义务使有关租赁场地在移交给出租人时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本集团BOT(TOT)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有义务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等,针对该等义务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5.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 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综合考虑下列迹象:①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2) 具体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供水业务收入、污水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工程业务收入、银浆销售收入。
(1)供水业务收入
①自来水销售收入
本集团销售自来水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实际销售水量,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及代收污水处理费)确认当月销售收入。
③ 户表安装服务
本集团提供户表安装服务,在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累积工程支出,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列报存货。预计可收回金额小于工程支出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
本集团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开展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按照约定的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量确认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收入。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了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费用的确认一般考虑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回报、日常运营成本和运营利润等信息。因投资金额、成本监审的滞后性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工程业务
本集团实际提供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通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预计发生的成本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本集团工程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龙元建设实际参与BOT建造服务,BOT建造服务合同的交易价格以经政府审计后的工程价款或其他依据合同约定能够可靠计量的对价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实施问答-PPP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相关规定,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其他方(第三方),由第三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项目公司作为代理人,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PPP项目建设的实际承包方为子公司龙元建设且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客户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或指定方,有关收入在建造服务提供即建造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无需对龙元建设上述PPP项目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予以抵销。
(4)银浆销售收入
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本集团通过向客户转让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交付且客户接受商品的时点确认收入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总额确认交易价格。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8. 租赁
(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 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
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本集团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1) 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9. 持有代售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持有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0.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对于第一和第二层次)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对于第三层次)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
级金融资产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但其公允价值对这些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如持有非上市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估计具有不确定性的)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1. 套期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分类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①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②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套期无效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套期成本:
本集团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或本集团将远期合同的远期要素和即期要素分开,只将即期要素的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或将金融工具的外汇基差单独分拆、只将排除外汇基差后的金融工具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本集团将期权的时间价值、远期合同的远期要素以及金融工具的外汇基差的公允价值变动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被套期项目的性质与交易相关,则按照与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相同的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如果被套期项目的性质与时间段相关,则将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在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期间内摊销,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2. 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
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1%、3%、5%、8%、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7%、15% |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海天) | 15 |
四川贞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贞巢建设) | 20 |
资阳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污水) | 15 |
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海天) | 15 |
四川信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宇建设) | 15 |
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至海天) | 15 |
四川九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歌建筑) | 15 |
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津海天) | 15 |
四川陆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臻建设) | 20 |
四川海天分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质供水) | 25 |
四川龙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 | 25 |
简阳市沱江环保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简阳环保) | 15 |
宜宾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海天) | 15 |
珙县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珙县海天) | 15 |
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 | 15 |
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海天) | 15 |
峨眉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海天) | 1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 | 25 |
金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海天) | 15 |
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海天) | 15 |
眉山市彭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海天) | 15 |
开封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海天) | 15 |
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务) | 25 |
平昌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昌海天) | 15 |
江油海天鸿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海天) | 15 |
新疆高新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高新海天) | 25 |
罗平海天长青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海天) | 15 |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 | 15 |
乐山五通桥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通桥达海) | 15 |
乐山金口河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口河达海) | 20 |
乐山马边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边达海) | 15 |
四川振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元环保) | 15 |
宜宾高新海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高新) | 25 |
平舆海天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舆海天) | 25 |
中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康环保) | 25 |
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阳渊昌) | 25 |
四川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达环保) | 25 |
四川贝普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普乐咨询) | 20 |
四川海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壹) | 20 |
成都海天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科创) | 25 |
成都天府新区锦悦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悦泰贸易) | 25 |
四川天府新区沣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霏贸易) | 20 |
四川天府新区毅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澄贸易) | 20 |
四川天府新区旻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旻择贸易) | 20 |
四川天府新区瀚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务贸易) | 20 |
贺利氏光伏 | 25% |
光伏科技 | 15% |
HPSL | 17% |
2. 税收优惠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乐山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海天、简阳环保、清源水务、彭山海天、平昌海天、资阳污水、江油海天2024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退税比例70%;汾阳渊昌2024年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收入采取即征即退,退税比例为70%;峨眉山海天、珙县海天、开封海天、翠屏海天、五通桥达海、马边达海、金口河达海、振元环保、资阳海天2024年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的增值税采取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下属新津海天、乐至海天符合上述规定,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旻择贸易、瀚务贸易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1)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的规定,企业从事相关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乐山海天(乐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三期))、宜宾海天(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彭山海天(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能、观音镇污水处理厂)、平昌海天(平昌县星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罗平海天、蒲江达海(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寿安二期污水处理厂)、翠屏海天、宜宾高新(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珙县海天(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雅安海天(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扩能工程项目)从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企业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免税期 | 减半征收期 |
乐山海天(乐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三期))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宜宾海天(宜宾市杨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彭山海天(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能)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彭山海天(观音镇污水处理厂)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平昌海天(平昌县星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2019年-2021年 | 2022年-2024年 |
罗平海天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蒲江达海(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 | 2020年-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蒲江达海(寿安二期污水处理厂) | 2023年-2025年 | 2026年-2028年 |
翠屏海天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宜宾高新(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 | 2023年-2025年 | 2026年-2028年 |
珙县海天(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 | 2024年-2026年 | 2027年-2029年 |
雅安海天(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扩能工程项目) | 2024年-2026年 | 2027年-2029年 |
2)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资阳海天、乐至海天、乐山海天、峨眉山海天、金堂海天、天府海天、简阳环保、宜宾海天、珙县海天、翠屏海天、新津海天、彭山海天、平昌海天、江油海天、罗平海天、简阳海天、资阳污水、蒲江达海、五通桥达海、马边达海、振元环保、信维宇建设、九歌建筑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3)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光伏科技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收优惠。
4)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贞巢建设、金口河达海、四川海壹、沣霏贸易、毅澄贸易、旻择贸易、瀚务贸易、陆臻建设、贝普乐咨询符合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条件,2024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5) 第三方防治污染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 ),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封海天符合第三方防治污染企业优惠条件,2024年享受第三方防治污染企业所得税优惠。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4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4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余额
项目 | 年末余额 |
银行存款 | 461,504,162.94 |
其他货币资金 | 156,481,859.28 |
合计 | 617,986,022.2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288,388.50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4,912,558.73 |
商业承兑汇票 | 7,632,601.60 |
合计 | 52,545,160.33 |
年末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部分客户采用票据方式支付款项。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995,353.73 | 100.00 | 2,450,193.40 | 4.46 | 52,545,160.33 |
其中: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 | 54,995,353.73 | 100.00 | 2,450,193.40 | 4.46 | 52,545,160.33 |
合计 | 54,995,353.73 | 100.00 | 2,450,193.40 | 4.46 | 52,545,160.33 |
1)应收票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5,452,329.37 | 501,988.53 | 1.10 |
1-2年 | 9,411,024.36 | 1,882,204.87 | 20.00 |
2-3年 | 132,000.00 | 66,000.00 | 50.00 |
合计 | 54,995,353.73 | 2,450,193.40 | — |
注:应收票据账龄按照初始确认应收账款时的账龄连续计算。
(3)应收票据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 | 2,450,193.40 | - | - | - | 2,450,193.40 |
合计 | - | 2,450,193.40 | - | - | - | 2,450,193.40 |
(4)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257,993.20 | |
商业承兑汇票 | 9,582,795.00 |
合计
合计 | 35,840,788.20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49,442,440.84 |
1-2年 | 288,969,920.08 |
2-3年 | 38,032,845.74 |
3年以上 | 42,091,238.15 |
其中:3-4年 | 26,718,945.04 |
4-5年 | 1,532,605.39 |
5年以上
5年以上 | 13,839,687.72 |
合计 | 1,218,536,444.81 |
(2)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8,058.63 | 0.00 | 28,058.63 | 100.00 | 0.00 |
其中:按个别风险计提坏账准备 | 28,058.63 | 0.00 | 28,058.63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8,508,386.18 | 100.00 | 157,350,804.13 | 12.91 | 1,061,157,582.05 |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218,508,386.18 | 100.00 | 157,350,804.13 | 12.91 | 1,061,157,582.05 |
合计
合计 | 1,218,536,444.81 | 100.00 | 157,378,862.76 | 12.92 | 1,061,157,582.05 |
1)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Runergy PV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d | 28,058.63 | 28,058.63 | 100.00 | 客户工厂已关闭 |
合计 | 28,058.63 | 28,058.63 | 100.00 | — |
2)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49,414,382.21 | 38,449,159.09 | 4.53 |
1-2年 | 288,969,920.08 | 57,793,984.02 | 20.00 |
2-3年 | 38,032,845.74 | 19,016,422.87 | 50.00 |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年以上 | 42,091,238.15 | 42,091,238.15 | 100.00 |
合计 | 1,218,508,386.18 | 157,350,804.13 | — |
(3)应收账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06,525,703.08 | 51,049,075.19 | - | 195,915.51 | - | 157,378,862.76 |
合计 | 106,525,703.08 | 51,049,075.19 | - | 195,915.51 | - | 157,378,862.76 |
(4)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95,915.51 |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541,743,829.51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4.4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56,377,986.47元。
4.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业务 | 13,361,335.29 | 668,066.78 | 12,693,268.51 |
合计 | 13,361,335.29 | 668,066.78 | 12,693,268.51 |
(2)合同资产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361,335.29 | 100.00 | 668,066.78 | 5.00 | 12,693,268.51 |
其中:工程业务 | 13,361,335.29 | 100.00 | 668,066.78 | 5.00 | 12,693,268.51 |
合计
合计 | 13,361,335.29 | 100.00 | 668,066.78 | 5.00 | 12,693,268.51 |
1) 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工程业务 | 13,361,335.29 | 668,066.78 | 5.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四、11.(4) |
合计 | 13,361,335.29 | 668,066.78 | — | — |
(3)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原因 | |||
本年计提 | 本年收回或转回 | 本年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650,562.58 | 17,504.20 | - | - | - | 668,066.78 | - |
合计 | 650,562.58 | 17,504.20 | - | - | - | 668,066.78 | —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28,644,418.73 |
合计 | 28,644,418.73 |
(2)应收款项融资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644,418.73 | 100.00 | 28,644,418.73 | ||
其中:低信用风险组合 | 28,644,418.73 | 100.00 | 28,644,418.73 | ||
合计 | 28,644,418.73 | 100.00 | 28,644,418.73 |
1)应收款项融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8,644,418.73 | - | - |
合计 | 28,644,418.73 | - | — |
(3)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226,810,697.71 |
合计 | 226,810,697.71 |
6.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0,554,186.49 |
合计 | 30,554,186.49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6,296,212.22 |
代收代付 | 8,484,939.92 |
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借款
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借款 | 5,655,142.09 |
贺利氏集团内资金池 | 5,999,983.66 |
其他 | 2,069,158.68 |
合计 | 48,505,436.57 |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644,738.77 |
1-2年 | 3,529,546.97 |
2-3年 | 1,373,230.02 |
3年以上 | 19,957,920.81 |
其中:3-4年 | 10,466,786.63 |
4-5年 | 1,915,579.42 |
5年以上 | 7,575,554.76 |
合计 | 48,505,436.57 |
3)其他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155,142.09 | 18.87 | 9,155,142.09 | 100.00 | - |
其中:逾期长期未收回 | 9,155,142.09 | 18.87 | 9,155,142.0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350,294.48 | 81.13 | 8,796,107.99 | 22.35 | 30,554,186.49 |
其中:按账龄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50,310.82 | 68.76 | 8,796,107.99 | 26.37 | 24,554,202.83 |
关联方往来款(含贺利氏集团资金池) | 5,999,983.66 | 12.37 | 5,999,983.66 |
合计
合计 | 48,505,436.57 | 100.00 | 17,951,250.08 | 37.01 | 30,554,186.49 |
其他应收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 | 5,655,142.09 | 5,655,142.09 | 100.00 | 逾期预计无法收回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9,155,142.09 | 9,155,142.09 | — | — |
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644,738.77 | 882,237.75 | 3.73 |
1-2年 | 1,529,546.97 | 152,954.70 | 10.00 |
2-3年 | 1,373,230.02 | 274,646.01 | 20.00 |
3-4年 | 10,466,786.63 | 5,233,393.32 | 50.00 |
4-5年 | 415,579.42 | 332,463.54 | 80.00 |
5年以上 | 1,920,412.67 | 1,920,412.67 | 100.00 |
合计 | 39,350,294.48 | 8,796,107.99 | — |
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104,608.71 | - | 9,315,142.09 | 14,419,750.80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年计提 | 3,806,507.84 | - | - | 3,806,507.84 |
本年转回 | - | - | 160,000.00 | 160,000.00 |
本年转销 | - | - | - | |
本年核销 | 115,008.56 | - | - | 115,008.56 |
其他变动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796,107.99 | - | 9,155,142.09 | 17,951,250.08 |
4)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4,419,750.80 | 3,806,507.84 | 160,000.00 | 115,008.56 | - | 17,951,250.08 |
合计 | 14,419,750.80 | 3,806,507.84 | 160,000.00 | 115,008.56 | - | 17,951,250.08 |
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款项系收回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借款16万元。
5)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15,008.56 |
6)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30.92 | 750,000.00 |
四川省蒲江县财政局 | 押金、保证金 | 9,064,400.00 | 3-4年 | 18.69 | 4,532,200.00 |
HMSL | 贺利氏集团资金池 | 5,999,983.66 | 1年以内 | 12.37 | - |
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
西藏藏青工业园兴源燃气有限公司 | 外部借款 | 5,655,142.09 | 5年以上 | 11.66 | 5,655,142.09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代收代付 | 3,500,000.00 | 1-5年 | 7.22 | 3,500,000.00 |
合计 | — | 39,219,525.75 | — | 80.86 | 14,437,342.0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5,999,983.66 |
存放于HMSL所开立的DEUTSCHE BANK SINGAPORE BRANCH资金归集账户中的金额。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 年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579,710.35 | 97.89 |
1-2年
1-2年 | 174,742.98 | 1.62 |
2-3年 | 53,057.81 | 0.49 |
合计 | 10,807,511.14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3,293,635.69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0.48%。
8.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225,978.48 | 2,981,174.97 | 53,244,803.51 |
产成品 | 12,836,885.82 | 1,833,959.86 | 11,002,925.96 |
合同履约成本 | 10,928,133.67 | - | 10,928,133.67 |
发出商品 | 8,539,856.63 | - | 8,539,856.63 |
半成品 | 725,523.08 | 277,488.62 | 448,034.46 |
低值易耗品 | 30,911.57 | - | 30,911.57 |
合计 | 89,287,289.25 | 5,092,623.45 | 84,194,665.80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原材料 | 4,082,011.33 | - | - | 1,100,836.36 | - | 2,981,174.97 |
产成品 | 3,994,479.00 | - | - | 2,160,519.14 | - | 1,833,959.86 |
半成品 | 73,364.43 | 204,124.19 | - | - | - | 277,488.62 |
合计 | 8,149,854.76 | 204,124.19 | - | 3,261,355.50 | - | 5,092,623.45 |
9.持有待售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减值准备 | 年末账面价值 | 年末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 | 67,337,271.95 | 67,337,271.95 | 67,337,271.95 | - | - | |
合计 | 67,337,271.95 | 67,337,271.95 | 67,337,271.95 | — |
注:天府海天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厂(二期)项目。2024年12月,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向天府海天下达关于《解除<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撤回特许经营权决定》,收回天府海天特许经营权,并依法给予补偿。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及天府海天与有关政府部门正在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评估、移交、接管等工作,并协商补偿方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双流
县华阳第一污水厂(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6,733.73万元,将其划入持有待售资产。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677,255.77 |
一年内到期的分期收款 | 6,676,533.42 |
合计 | 7,353,789.19 |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情况
组合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712,900.81 | 35,645.04 | 677,255.77 |
一年内到期的分期收款 | 7,027,929.92 | 351,396.50 | 6,676,533.42 |
合计 | 7,740,830.73 | 387,041.54 | 7,353,789.19 |
11.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66,835,824.07 |
预交企业所得税
预交企业所得税 | 2,546,714.22 |
合并范围内交易暂估税差 | 297,695.71 |
合计 | 69,680,234.00 |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066,966.33 | 303,348.32 | 5,763,618.01 | 5.34%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994,294.32 | 49,714.72 | 944,579.60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 | 14,803,497.66 | 740,174.87 | 14,063,322.79 | 3.45%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472,682.45 | 23,634.12 | 449,048.33 | |
合计 | 20,870,463.99 | 1,043,523.19 | 19,826,940.80 | — |
(2)长期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870,463.99 | 100.00 | 1,043,523.19 | 5.00 | 19,826,940.80 |
其中:融资租赁分期收款 | 6,066,966.33 | 29.07 | 303,348.32 | 5.00 | 5,763,618.01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 | 14,803,497.66 | 70.93 | 740,174.87 | 5.00 | 14,063,322.79 |
合计 | 20,870,463.99 | 100.00 | 1,043,523.19 | 5.00 | 19,826,940.80 |
1)长期应收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融资租赁分期收款 | 6,066,966.33 | 303,348.32 | 5.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四、11(4)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 | 14,803,497.66 | 740,174.87 | 5.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四、11(4) |
合计 | 20,870,463.99 | 1,043,523.19 | — | — |
2)长期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4年1月1日余额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38,993.37 | - | - | 338,993.37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本年计提 | 704,529.82 | - | - | 704,529.82 |
本年转回 | - | - | - | |
本年转销 | - | - | - | |
本年核销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43,523.19 | - | - | 1,043,523.19 |
(3)长期应收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338,993.37 | 704,529.82 | - | - | - | 1,043,523.19 |
合计 | 338,993.37 | 704,529.82 | - | - | - | 1,043,523.19 |
1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
一、合营企业 | |||||||
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 | 119,746,062.65 | - | - | - | 5,582,243.26 | 125,328,305.91 | |
中交(宜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7,160,618.43 | - | - | - | 294,184.96 | 37,454,803.39 | |
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 - | - | 115,500,000.00 | - | - | 115,500,000.00 | |
小计 | 156,906,681.08 | - | 115,500,000.00 | - | 5,876,428.22 | 278,283,109.30 | |
合计 | 156,906,681.08 | - | 115,500,000.00 | - | 5,876,428.22 | 278,283,109.30 |
(1)对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世浦泰)的投资本公司于2017年3月与上海世浦泰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浦泰)共同出资成立海天世浦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500万元,持股比例55%;上海世浦泰认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比例45%。根据海天世浦泰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共五人,其中本公司委派三名董事,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三分之二董事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因截止本年末,本公司尚未对海天世浦泰实缴出资,承担的亏损计入其他应付款。
(2)对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岔湖北控海天)的投资三岔湖北控海天成立于2011年4月,由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中科成)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6,000万元。2011年4月北控中科成将持有的三岔湖北控海天50%的股权以8,000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根据三岔湖北控海天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本公司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重大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董事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3)对中交(宜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建设)的投资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交建设,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450万元,持股比例9%。根据中交建设章程,董事会成员共5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名董事,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各委派1名董事,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重大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4)对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上实)的投资2024年9月,本公司与世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丰国际)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购买其所持有的四川上实30%股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根据四川上实章程,董事会成员7名,其中本公司推荐2名董事人选,董事会普通事项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特别事项经全体董事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康恒环境股权投资 | 199,977,245.00 |
兴储世纪股权投资 | 50,000,000.00 |
合计 | 249,977,245.00 |
注1:2021年11月,本公司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签订《增资认购协议》,本公司以每股30.55元向康恒环境增资6,545,900.00股,合计支付199,977,245.00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康恒环境1.22%的股份。本公司将该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基于本公司所了解的被投资单位情况,公允价值相较于投资成本,本公司认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注2:2022年6月2日,本公司与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储世纪)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5,000万元认购兴储世纪部分增资股份1,949.09万股。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兴储世纪1.59%的股份。本公司将该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基于本公司所了解的被投资单位情况,公允价值相较于投资成本,本公司认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23,967,897.33 | 326,389.77 | 24,294,287.10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23,967,897.33 | 326,389.77 | 24,294,287.1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1.年初余额
1.年初余额 | 8,025,116.52 | 131,579.04 | 8,156,695.56 |
2.本年增加金额 | 773,974.55 | 6,471.06 | 780,445.61 |
(1)计提或摊销 | 773,974.55 | 6,471.06 | 780,445.61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8,799,091.07 | 138,050.10 | 8,937,141.17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5,168,806.26 | 188,339.67 | 15,357,145.93 |
2.年初账面价值 | 15,942,780.81 | 194,810.73 | 16,137,591.5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雁江路后西街门市占地 | 90,877.48 | 历史遗留问题暂无法解决 |
张家岩加压站值班室 | 44,964.24 | 历史遗留问题暂无法解决 |
张家岩加压泵房 | 155,129.81 | 历史遗留问题暂无法解决 |
合计 | 290,971.53 |
16.固定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固定资产 | 855,455,056.32 |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55,455,056.32 |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
助设施
构筑物及其他辅
助设施
管道及沟槽
管道及沟槽
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
他
办公设备及其
他
合计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1.年初余额
250,633,729.76
250,633,729.76186,099,727.35
186,099,727.35582,377,259.81
582,377,259.81327,373,429.63
327,373,429.6330,805,529.00
30,805,529.0022,220,821.26
22,220,821.2639,428,470.86
39,428,470.861,438,938,967.67
1,438,938,967.67
2.本年增加金额
2.本年增加金额
1,638,258.91
1,638,258.9113,336,376.14
13,336,376.1430,585,067.49
30,585,067.4927,520,469.06
27,520,469.063,997,659.66
3,997,659.663,019,115.68
3,019,115.684,881,942.15
4,881,942.1584,978,889.09
84,978,889.09
(1)购置
(1)购置
-
--
--
-
22,129,913.59
22,129,913.593,997,659.66
3,997,659.663,019,115.68
3,019,115.682,775,662.17
2,775,662.1731,922,351.10
31,922,351.10
(2)在建工程转入
(2)在建工程转入
1,638,258.91
1,638,258.9113,336,376.14
13,336,376.1430,585,067.49
30,585,067.495,221,500.81
5,221,500.81
-
--
-
2,032,958.08
2,032,958.0852,814,161.43
52,814,161.43
(3)汇率折算影响
(3)汇率折算影响
-
--
--
-169,054.66
169,054.66-
--
-73,321.90
73,321.90242,376.56
242,376.56
3.本年减少金额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1,510,729.94
1,510,729.942,957,068.10
2,957,068.10249,821.05
249,821.05264,304.35
264,304.354,981,923.44
4,981,923.44
(1)处置或报废
(1)处置或报废
-
--
--
-
1,510,729.94
1,510,729.942,957,068.10
2,957,068.10249,821.05
249,821.05264,304.35
264,304.354,981,923.44
4,981,923.44
4.年末余额
4.年末余额
252,271,988.67
252,271,988.67199,436,103.49
199,436,103.49612,962,327.30
612,962,327.30353,383,168.75
353,383,168.7531,846,120.56
31,846,120.5624,990,115.89
24,990,115.8944,046,108.66
44,046,108.661,518,935,933.32
1,518,935,933.32
二、累计折旧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1.年初余额
32,082,541.75
32,082,541.7569,813,169.62
69,813,169.62335,770,588.47
335,770,588.4799,066,578.57
99,066,578.5717,908,322.44
17,908,322.4414,880,007.28
14,880,007.289,662,665.87
9,662,665.87579,183,874.00
579,183,874.00
2.本年增加金额
2.本年增加金额
7,090,708.78
7,090,708.789,645,984.90
9,645,984.9027,874,710.30
27,874,710.3033,161,527.79
33,161,527.793,262,545.05
3,262,545.052,629,918.93
2,629,918.934,838,046.29
4,838,046.2988,503,442.04
88,503,442.04
(1)计提
(1)计提
7,090,708.78
7,090,708.789,645,984.90
9,645,984.9027,874,710.30
27,874,710.3033,161,527.79
33,161,527.793,262,545.05
3,262,545.052,629,918.93
2,629,918.934,838,046.29
4,838,046.2988,503,442.04
88,503,442.04
(2)其他
(2)其他
-
--
--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3.本年减少金额
-
--
--
-995,006.59
995,006.592,812,324.45
2,812,324.45184,466.74
184,466.74214,641.26
214,641.264,206,439.04
4,206,439.04
(1)处置或报废
(1)处置或报废
-
--
--
-995,006.59
995,006.592,812,324.45
2,812,324.45184,466.74
184,466.74214,641.26
214,641.264,206,439.04
4,206,439.04
4.年末余额
4.年末余额
39,173,250.53
39,173,250.5379,459,154.52
79,459,154.52363,645,298.77
363,645,298.77131,233,099.77
131,233,099.7718,358,543.04
18,358,543.0417,325,459.47
17,325,459.4714,286,070.90
14,286,070.90663,480,877.00
663,480,877.00
三、减值准备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213,098,738.14
213,098,738.14119,976,948.97
119,976,948.97249,317,028.53
249,317,028.53222,150,068.98
222,150,068.9813,487,577.52
13,487,577.527,664,656.42
7,664,656.4229,760,037.76
29,760,037.76855,455,056.32
855,455,056.32
2.年初账面价值
2.年初账面价值
218,551,188.01
218,551,188.01116,286,557.73
116,286,557.73246,606,671.34
246,606,671.34228,306,851.06
228,306,851.0612,897,206.56
12,897,206.567,340,813.98
7,340,813.9829,765,804.99
29,765,804.99859,755,093.67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448,341.83 | 407,167.84 | - | 41,173.99 | 资阳海天一水厂停止运行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63,258.52 | - | - | 63,258.52 | 资阳海天一水厂停止运行 |
合计 | 511,600.35 | 407,167.84 | - | 104,432.51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60,633.69 |
管道及沟槽 | 15,411.67 |
电子设备 | 972.75 |
合计 | 77,018.11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22,642,516.58 | 详见下述 |
合计 | 22,642,516.58 |
新津海天系本公司于2013年11月收购取得的公司,该公司在本公司收购前未办理下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新津海天原名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2006年成都市地源水务股份公司(原新津县自来水公司改制设立)将其自来水业务资产以增资和转让的方式注入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转移的房屋建筑物中,除水二厂办公楼办理了津房权监字第0032680号的房产证外,其余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截止年末,二水厂办公楼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仍为成都市地源水气股份公司(后改名为成都市地源水务股份公司),由于时间久远,本公司未能取得办证手续,故未办理产权证,具体明细如下:
所属公司 |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新津海天 | 金华怡宝供水加压泵站 | 3,924,389.40 |
新津海天 | 水二厂办公楼(并帐) | 711,448.13 |
新津海天 | 水二厂食堂及办公室(并帐) | 35,969.48 |
新津海天
新津海天 | 加压送水泵房(264㎡) | 511,081.40 |
新津海天 | 加药、加氯、集水井房(钢筋混凝土全现浇平房) | 227,205.14 |
新津海天 | 取水泵房(半埋式,钢筋混凝土) | 529,580.72 |
新津海天 | 库房(700㎡) | 180,286.90 |
新津海天 | 罗茨鼓风机房(170㎡钢筋混凝土) | 317,125.63 |
新津海天 | 气水反冲洗滤池房 | 2,914,929.05 |
所属公司 |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新津海天 | 水厂配电房建筑新建项目2座67.28㎡ | 155,853.10 |
新津海天 | 成新蒲加压泵站房屋 | 126,854.57 |
新津海天
新津海天 | 新增应急水泵及泵房工程 | 81,208.10 |
合计 | 9,715,931.62 |
截止年末,除上述新津海天未办妥产权的固定资产外,本集团尚存在账面价值合计12,926,584.96元的固定资产未办妥产权,明细如下:
所属公司 |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资阳污水 | 污泥浓缩脱水间 | 139,781.62 | 占用土地系原铁路预留地,正在协调办理土地手续,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
资阳污水 | 变电间 | 26,198.44 | |
资阳污水 | 综合楼 | 271,110.21 | |
资阳污水 | 维修车间工程 | 169,899.76 | |
资阳污水 | 提升泵房 | 388,706.28 | |
资阳污水 | 变电间 | 426,528.64 | |
资阳污水 | 提升泵站门卫室 | 15,658.96 | |
资阳污水 | 资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建设项目 | 5,675,252.59 | |
资阳污水合计 | - | 7,113,136.50 | - |
简阳海天
简阳海天 | 门卫室、大门 | 3,128.70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为原简阳市供排水总公司修建的房屋,因缺少相关建设资料,无法办理相关房屋权属证书 |
简阳海天 | 石桥半边街厂区 | 1,678.50 | |
简阳海天 | 加药房 | 25,382.40 | |
简阳海天 | 石桥半边街泵房 | 1,061.00 | |
简阳海天 | 天星村厂区值班室 | 7,641.24 | |
简阳海天 | 综合楼 | 56,838.52 | |
简阳海天 | 天星村二社值班室 | 3,150.70 | |
简阳海天 | 二泵房加层 | 15,819.52 | |
简阳海天 | 厕所 | 2,911.90 | |
简阳海天 | 天星区二社泵房 | 53,969.99 | |
简阳海天 | 西路加压站泵房、配电室及加氯闸 | 59,109.67 | |
简阳海天 | 西路加压化验室 | 38,972.31 | |
简阳海天 | 养马加压站泵房 | 428,826.16 | |
简阳海天 | 五号信箱修库房 | 789,243.33 | |
简阳海天 | 空天产业园加压泵站土建工程 | 61,508.31 | |
简阳海天 | 养马自来水加压泵站工程土建工程 | 90,968.86 |
所属公司 |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简阳海天 | 简阳市平泉镇临时加压泵站工程-土建(自建) | 32,853.24 | |
简阳海天 | 大华国际E5栋13楼5号 | 404,500.74 | 正在办理产权证 |
简阳海天 | 大华国际E5栋14楼5号 | 404,500.74 | |
简阳海天合计 | - | 2,482,065.83 | - |
资阳海天 | 沱东给水加压站办公楼 | 2,277,207.94 | 尚未竣工验收 |
资阳海天 | 马三路给水加压站-送水泵房 | 498,875.62 | |
资阳海天 | 马三路给水加压站-变配电及值班室 | 436,588.64 | |
资阳海天合计 | - | 3,212,672.20 | - |
简阳环保 | 出水在线监测室扩建工程 | 39,859.47 | 土地证未办在简阳环保名下,无法办理房产证 |
简阳环保合计 | - | 39,859.47 | - |
天府海天 | 在线监测房 | 78,850.96 | 土地已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
天府海天合计 | - | 78,850.96 | - |
合计 | 12,926,584.96 |
除新津海天外,其他未办理产权的资产可分类如下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正在办理产权证的固定资产 | 809,001.48 |
因尚未竣工验收或正在完善土地变更手续而未办理产权的固定资产 | 3,212,672.20 |
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的固定资产 | 8,904,911.28 |
合计 | 12,926,584.96 |
17.在建工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在建工程 | 23,267,106.0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3,267,106.02 |
(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自来水管网工程 | 7,121,764.49 | - | 7,121,764.49 |
玻璃粉产线
玻璃粉产线 | 9,359,394.52 | - | 9,359,394.52 |
其他工程 | 6,785,947.01 | - | 6,785,947.01 |
合计 | 23,267,106.02 | - | 23,267,106.02 |
18.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土地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75,100,851.44 | 1,913,203.47 | 77,014,054.91 |
2.本年增加金额 | 762,922.33 | 583,152.65 | 1,346,074.98 |
(1)租入 | 762,922.33 | 583,152.65 | 1,346,074.98 |
3.本年减少金额 | 10,089.55 | 761,929.36 | 772,018.91 |
(1)租期调整 | 10,089.55 | 761,929.36 | 772,018.91 |
4.年末余额 | 75,853,684.22 | 1,734,426.76 | 77,588,110.98 |
二、累计折旧 | - | ||
1.年初余额 | 23,616,506.92 | 722,764.72 | 24,339,271.64 |
2.本年增加金额 | 9,365,299.60 | 1,231,829.33 | 10,597,128.93 |
(1)计提 | 9,365,299.60 | 1,231,829.33 | 10,597,128.93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929,931.92 | 929,931.92 |
(1)处置 | - | 929,931.92 | 929,931.92 |
4.年末余额 | 32,981,806.52 | 1,024,662.13 | 34,006,468.65 |
三、减值准备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1.年末账面价值 | 42,871,877.70 | 709,764.63 | 43,581,642.33 |
2.年初账面价值 | 51,484,344.52 | 1,190,438.75 | 52,674,783.27 |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特许经营权 | 应用软件 | 专利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75,236,169.24 | 4,275,319,513.68 | 9,721,002.96 | 40,683,330.82 | 802,000.00 | 4,401,762,016.70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130,834,976.12 | 8,573,647.14 | - | - | 139,408,623.26 |
(1)购置 | - | - | 8,573,647.14 | - | 8,573,647.14 | |
(2)BOT建设支出 | - | 130,834,976.12 | - | - | 130,834,976.12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126,686,882.28 | - | - | 126,686,882.28 | |
(1)其他(注) | - | 126,686,882.28 | - | - | 126,686,882.28 | |
4.年末余额 | 75,236,169.24 | 4,279,467,607.52 | 18,294,650.10 | 40,683,330.82 | 802,000.00 | 4,414,483,757.68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21,117,544.52 | 800,798,934.52 | 3,208,327.08 | 5,168,266.77 | 600,308.00 | 830,893,380.89 |
2.本年增加金额 | 2,706,895.67 | 162,227,350.81 | 946,650.14 | 5,490,894.05 | 201,692.00 | 171,573,482.67 |
(1)计提 | 2,706,895.67 | 162,227,350.81 | 946,650.14 | 5,490,894.05 | 201,692.00 | 171,573,482.67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59,349,610.33 | - | - | 59,349,610.33 | |
(1)其他(注) | - | 59,349,610.33 | - | - | 59,349,610.33 | |
4.年末余额 | 23,824,440.19 | 903,676,675.00 | 4,154,977.22 | 10,659,160.82 | 802,000.00 | 943,117,253.23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 188,886,320.84 | - | - | 188,886,320.84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 188,886,320.84 | - | - | - | 188,886,320.84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51,411,729.05 | 3,186,904,611.68 | 14,139,672.88 | 30,024,170.00 | - | 3,282,480,183.61 |
2.年初账面价值 | 54,118,624.72 | 3,285,634,258.32 | 6,512,675.88 | 35,515,064.05 | 201,692.00 | 3,381,982,314.97 |
注: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其他减少详见本附注六、9.持有待售资产所述。
(2)截止年末在无形资产中列示的PPP项目信息
1)PPP项目合同的相关信息本集团主要通过参与招标、竞争性谈判、拍卖等方式获得特许经营权,本集团以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等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的项目符合14号解释中关于“双特征”和“双控制”的要求,本集团均按照14号解释进行会计处理,以下对上述BOT、TOT、ROT项目简称PPP项目。
截止本年末本集团拥有43个供水、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服务相关的PPP项目(含PPP授权之前的直接以BOT或TOT方式获取)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5-30年。本集团根据特许经营权的约定,参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集团需要将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的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
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约定了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本集团的PPP 项目合同主要存在两种收入结算方式:
① 投资本金+投资回报+日常运营收入
项目建成后本集团拥有以折旧或摊销的方式收回投资本金,以固定的利率收取投资回报的权利,投资本金以政府审计或者确认金额为准。日常运营收入根据日常运行成本考虑一定运营利润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污水处理结算量。
② 污水处理结算量*核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项目建成后政府考虑经审计或确认的项目总投资额,并结合日常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本集团根据污水处理量及政府核定单价确认收入。
本集团的PPP项目特许经营权一般约定一年或者两年将会进行成本监审,根据监审结果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本集团的PPP项目均有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根据不同程度和方式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费用的约定。
本集团的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大部分约定了终止选择权而未对续约权做约定。
2)PPP项目在无形资产中的列示情况
分类 | 年末账面原值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净值 |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 3,535,048,571.26 | 2,798,849,182.11 |
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 | 546,868,524.10 | 278,439,392.12 |
自来水特许经营权 | 197,550,512.16 | 109,616,037.45 |
合计 | 4,279,467,607.52 | 3,186,904,611.68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所属公司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资阳污水 | 提升泵房 | 210,378.55 | 注1 |
新津海天 | 水二厂扩建土地 | - | 注2 |
合计 | 合计 | 210,378.55 |
注1:资阳污水根据政府规划要求在八楞区建设提升泵站,但所占用土地部分属于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故一直未办理土地产权证。注2:如本附注六、16所述,新津海天取得的与自来水业务相关的土地、房产均系以出资或收购的方式从成都市地源水务股份公司取得。由于时间久远,新津海天未取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必要的办证手续,故未办理产权证。
20.商誉
(1)商誉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简阳海天 | 9,357,619.85 | 9,357,619.85 | ||||
合计 | 9,357,619.85 | - | - | - | - | 9,357,619.85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简阳海天 | 9,357,619.85 | 9,357,619.85 | ||||
合计 | 9,357,619.85 | - | - | - | 9,357,619.85 |
21.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摊销 | 本年其他减少 | 年末余额 |
装修费 | 61,131,846.88 | 255,022.10 | 10,254,347.79 | 51,132,521.19 | |
融资担保费 | 2,393,227.68 | 788,656.09 | 1,316,927.00 | 1,864,956.77 | |
其他 | 559,938.55 | 1,237,484.98 | 780,658.72 | 1,016,764.81 | |
合计 | 64,085,013.11 | 2,281,163.17 | 12,351,933.51 | - | 54,014,242.77 |
2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预计大修理费 | 168,179,533.72 | 25,205,283.59 |
坏账准备 | 151,575,504.86 | 24,930,574.96 |
政府补助 | 26,847,779.44 | 4,028,333.61 |
固定资产折旧 | 15,568,984.62 | 2,414,783.32 |
可弥补亏损
可弥补亏损 | 13,158,355.10 | 2,188,947.97 |
租赁 | 30,266,423.32 | 7,479,447.41 |
项目 | 年末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暂估成本 | 10,766,316.53 | 2,691,579.13 |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 1,613,589.00 | 403,397.25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715,133.32 | 178,783.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2,803,526.54 | 6,447,694.82 |
收入税会暂时性差异 | 49,693,593.27 | 6,836,559.23 |
合计 | 511,188,739.72 | 82,805,384.6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3,231,230.26 | 15,145,149.85 |
租赁 | 29,797,595.32 | 7,380,591.79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7,413,467.08 | 1,853,366.77 |
合计 | 120,442,292.66 | 24,379,108.41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年末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9,153,195.96 |
可抵扣亏损 | 341,009,314.76 |
合计 | 400,162,510.7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年末金额 |
2025 | 2,720,785.74 |
2026 | 2,617,027.27 |
2027 | 72,577,599.89 |
2028 | 16,672,446.95 |
2029 | 54,977,951.69 |
2033 | 86,040,348.23 |
2034 | 105,403,154.99 |
合计 | 341,009,314.76 |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一年以上工程质保金 | 40,152,431.61 | 2,007,621.58 | 38,144,810.03 |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847,576.24 | - | 1,847,576.24 |
合计
合计 | 42,000,007.85 | 2,007,621.58 | 39,992,386.27 |
2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6,096,825.37 | 106,096,825.37 | 冻结、经过银行审批后方可使用账户金额 | 因贷款、保函、党支部专户专用、银行承兑保证金及ETC保证金而受限 |
持有待售资产 | 67,337,271.95 | 67,337,271.95 | 质押 | 本集团以持有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的收益权作为质押贷款担保,持有待售资产详见本附注六、9所述 |
长期股权投资 | 125,328,305.91 | 125,328,305.91 | 质押 | 以所持三岔湖北控海天股权为三岔湖北控海天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3,762,484,601.52 | 2,808,215,342.78 | 质押 | 本集团以持有的自来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的收益权作为质押贷款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18,822,923.76 | 12,713,316.57 | 抵押 | 贷款担保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202,647,087.52 | 117,098,004.01 | 抵押 | 贷款担保 |
合计 | 4,282,717,016.03 | 3,236,789,066.59 | — | — |
在年末货币资金中,尚有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应当根据确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使用的资金50,385,033.91元。
2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年末余额 |
信用借款 | 386,553,969.75 |
保证借款 | 92,385,000.00 |
质押借款 | 3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96,941.44 |
合计 | 509,335,911.19 |
截至本年年末本集团无逾期的短期借款。
26.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 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46,380.47 |
合 计 | 4,346,380.47 |
2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工程款 | 302,361,100.18 |
应付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股权转让款(注1)
应付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股权转让款(注1) | 273,857,268.09 |
材料设备款 | 116,515,023.56 |
应付四川上实股权转让款(注2) | 23,100,000.00 |
贺利氏集团关联方材料、服务及资产采购 | 11,199,949.59 |
其他 | 43,767,963.29 |
合计 | 770,801,304.71 |
注1:如本“附注二、重组交易的基本情况”所述,根据股权交易公式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股权购买价格为333,857,268.0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6,000.00万元。注2:应支付四川上实股权转让款尾款,详见如本附注六、13.长期股权投资所述。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工程款 | 61,292,620.78 | 账龄超过1年但未达到合同约定结算时间 |
合计 | 61,292,620.78 | — |
28.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应付利息 | 370,209.00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29,780,818.31 |
合计 | 130,151,027.31 |
(1)应付利息
1)应付利息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国债贷款利息 | 370,209.00 |
合计 | 370,209.00 |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 | 80,871,609.00 |
子公司汾阳中科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借款(注1)
子公司汾阳中科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借款(注1) | 16,840,579.40 |
代收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 | 14,474,742.25 |
应付TOT特许经营权转让款 | 5,277,062.55 |
押金、保证金 | 2,925,300.15 |
代收代付款 | 321,088.28 |
其他 | 9,070,436.68 |
合计 | 129,780,818.31 |
注1:本公司与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对子公司汾阳渊昌同比例借款。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三岔湖北控海天 | 45,547,450.00 | 股东同比例往来款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14,400,821.09 | 股东同比例往来款 |
合计 | 59,948,271.09 | — |
29.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供水业务 | 78,397,123.23 |
污水处理业务 | 42,326,203.69 |
工程业务
工程业务 | 5,417,673.92 |
其他 | 6,836,750.36 |
合计 | 132,977,751.20 |
3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46,785,336.21 | 258,003,444.42 | 249,759,070.32 | 55,029,710.31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92,871.83 | 29,142,381.39 | 29,114,224.09 | 721,029.13 |
辞退福利 | 35,174.00 | 3,585,618.62 | 3,620,792.62 | - |
合计 | 47,513,382.04 | 290,731,444.43 | 282,494,087.03 | 55,750,739.44 |
(2)短期薪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712,804.42 | 219,284,849.92 | 210,984,348.17 | 52,013,306.17 |
职工福利费 | - | 9,882,621.64 | 9,882,621.64 | - |
社会保险费 | 346,676.20 | 14,256,131.71 | 14,270,646.93 | 332,160.9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05,195.00 | 13,200,335.78 | 13,215,405.64 | 290,125.14 |
工伤保险费 | 14,150.37 | 629,669.23 | 629,779.51 | 14,040.09 |
生育保险费 | 27,330.83 | 426,126.70 | 425,461.78 | 27,995.75 |
住房公积金 | 6,788.22 | 10,863,402.92 | 10,854,171.92 | 16,019.22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19,067.37 | 3,706,034.23 | 3,756,877.66 | 2,668,223.94 |
其他短期薪酬 | - | 10,404.00 | 10,404.00 | - |
合计 | 46,785,336.21 | 258,003,444.42 | 249,759,070.32 | 55,029,710.31 |
(3)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665,349.08 | 28,128,942.62 | 28,101,695.50 | 692,596.20 |
失业保险费 | 27,522.75 | 1,013,438.77 | 1,012,528.59 | 28,432.93 |
合计 | 692,871.83 | 29,142,381.39 | 29,114,224.09 | 721,029.13 |
31.应交税费
项目 | 年末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34,501,513.82 |
增值税 | 14,982,755.65 |
水资源税 | 2,076,311.84 |
土地使用税 | 481,078.22 |
其他 | 1,461,297.60 |
合计 | 53,502,957.13 |
3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22,801,477.02 |
其中:质押借款本金 | 210,987,780.00 |
信用借款本金
信用借款本金 | 99,000,000.00 |
保证借款本金 | 10,6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213,697.0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60,684.8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880,877.50 |
合计 | 334,343,039.32 |
注:本集团年末一年内到期的质押借款本金余额中,包括同时存在质押、保证借款144,487,780.00元,同时存在质押、抵押、保证借款66,500,000.00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质押借款本金中列示。
33.其他流动负债
(1)其他流动负债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394,592.74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 44,243,514.60 |
合计 | 45,638,107.34 |
3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年末余额 |
质押借款 | 1,568,519,119.32 |
保证借款 | 129,400,000.00 |
合计 | 1,697,919,119.32 |
注:本集团年末质押借款余额中,包括同时存在质押、保证借款1,233,918,325.52元,同时存在质押、抵押、保证借款334,600,793.80元,本集团将其在质押借款中列示。
35.租赁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2,408,759.79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5,000,842.06 |
租赁负债净额 | 37,407,917.73 |
36.预计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污水处理设施、自来水生产设施更新支出 | 171,272,471.54 | 注 |
预提房屋重置费用 | 3,259,304.45 | - |
预计质保金
预计质保金 | 1,025,484.30 | - |
合计 | 175,557,260.29 | — |
注:BOT、TOT等项目后续大修更新改造支出系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为使有关基础设施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本集团根据预计特许经营期内设备更新支出的未来现金开支,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其现金流量的现值,确认预计负债。预计的更新支出以五年期以上长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计算特许经营期内各期预计成本及隐含利息支出,逐期确认预计负债。
37.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4,323,968.73 | 438,548.23 | 3,628,158.79 | 31,134,358.17 | 收到政府补助款项 |
供水管线迁改还建补偿资金 | 12,323,717.09 | 541,728.54 | 1,125,451.33 | 11,739,994.30 | 注1 |
合计 | 46,647,685.82 | 980,276.77 | 4,753,610.12 | 42,874,352.47 | — |
(2)政府补助项目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备注 |
管网改造、建设专项资金 | 8,348,706.81 | 424,737.23 | 1,149,387.54 | 7,624,056.50 | 与资产相关 | 注2 |
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7,439,516.13 | - | 362,903.28 | 7,076,612.85 | 与资产相关 | 注3 |
自来水配套费补助 | 3,578,140.19 | - | 1,106,003.02 | 2,472,137.17 | 与资产相关 | 注4 |
河南省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5,416,158.54 | - | 201,219.48 | 5,214,939.06 | 与资产相关 | 注5 |
科创局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城镇污水厂稳定达标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 | 1,800,000.00 | - | - | 1,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注6 |
MBR平板膜四位一体乡镇污水处 | 1,050,000.00 | - | - | 1,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注7 |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备注 |
理技术集成与示范 | ||||||
城镇污水处理技术中介服务创新示范项目立项经费 | 1,000,000.00 | - | -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注8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 5,091,447.06 | 13,811.00 | 808,645.47 | 4,296,612.59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补助 | 600,000.00 | - | -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合计 | 34,323,968.73 | 438,548.23 | 3,628,158.79 | 31,134,358.17 |
注1:供水管线迁改还建资金系政府及其平台公司因市政建设需对原有管道进行改迁还建拨付的资金,参照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处理,本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迁改还建完成后,按照管网资产预计使用或剩余期限摊销,将补偿款转至其他收益。注2:管网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系政府拨付指定用于供水管网改造、建设专项资金,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本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改造、修建完成后,按照管网资产预计使用或剩余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注3: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垃圾处理项目补助资金、污水处理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建计(2021)1869),汾阳渊昌于2022年6月收到由汾阳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发放的2021年垃圾处理项目补助资金750万元。该项目按特许经营期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
注4:根据新津县人民政府2005年1月第40次常务会议纪要,新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新津县收取的配套费自来水部分,在扣除调剂资金后,按照“企业申请、建设局审核、财政局审批、县政府审定”的原则,补助企业自来水工程建设。新津海天按照该项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
注5:根据《濮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2023年8月,清源水务收到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50万元,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清源水务按照项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摊销,将政府补助款转至其他收益。
注6:根据《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任务合同书》,本公司于2019年8月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科创局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8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注7: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本公司2018年6月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MBR平板膜四位一体乡镇污水处理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注8:根据四川省科技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川科高[2018]12号),本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收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一城镇污水处理技术中介服务创新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结题验收,将其列入递延收益。
38.股东权益
项目 | 年末余额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735,711,785.38 |
少数股东权益 | 237,297,791.67 |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 2,973,009,577.05 |
39.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25,263,081.16 | 2,430,837,904.78 |
其他业务 | 47,800,490.50 | 29,363,891.83 |
合计 | 3,273,063,571.66 | 2,460,201,796.61 |
类别供水板块
供水板块污水板块
污水板块工程板块
工程板块垃圾焚烧发电
板块
垃圾焚烧发电板块
光伏银浆板块
光伏银浆板块
其他
其他
分部间抵消
分部间抵消
合计
合计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
其中:供水业务
其中:供水业务387,303,545.52
387,303,545.52
-
--
--
--
--
--12,657.24
-12,657.24387,290,888.28
387,290,888.28污水处理业务
污水处理业务
-
-
923,252,719.02
923,252,719.02
-
--
--
--
--101,808.18
-101,808.18923,150,910.84
923,150,910.84工程业务
工程业务
-
--
-
121,466,445.51
121,466,445.51
-
--
--
-584,579.84
584,579.84122,051,025.35
122,051,025.35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
--
--
-
63,115,418.33
63,115,418.33
-
--
--
-63,115,418.33
63,115,418.33光伏银浆业务
光伏银浆业务
1,754,453,711.89
1,754,453,711.89
1,754,453,711.89
1,754,453,711.89其他
其他8,663,660.52
8,663,660.52437,480.05
437,480.051,254,977.01
1,254,977.013,125,968.46
3,125,968.46
88,019,040.18
88,019,040.18-78,499,509.25
-78,499,509.2523,001,616.97
23,001,616.97合计
合计395,967,206.04
395,967,206.04923,690,199.07
923,690,199.07122,721,422.52
122,721,422.5266,241,386.79
66,241,386.791,754,453,711.89
1,754,453,711.8988,019,040.18
88,019,040.18-78,029,394.83
-78,029,394.833,273,063,571.66
3,273,063,571.66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境内
其中:境内395,967,206.04
395,967,206.04923,690,199.07
923,690,199.07122,721,422.52
122,721,422.5266,241,386.79
66,241,386.791,408,735,884.89
1,408,735,884.8988,019,040.18
88,019,040.18-78,029,394.83
-78,029,394.832,927,345,744.66
2,927,345,744.66境外
境外
345,717,827.00
345,717,827.00
345,717,827.00
345,717,827.00合计
合计395,967,206.04
395,967,206.04923,690,199.07
923,690,199.07122,721,422.52
122,721,422.5266,241,386.79
66,241,386.791,754,453,711.89
1,754,453,711.8988,019,040.18
88,019,040.18-78,029,394.83
-78,029,394.833,273,063,571.66
(续表)
类别供水板块
供水板块污水板块
污水板块工程板块
工程板块垃圾焚烧发电
板块
垃圾焚烧发电板块
光伏银浆板块
光伏银浆板块
其他
其他
分部间抵消
分部间抵消
合计
合计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
其中:供水业务
其中:供水业务
211,025,639.36
211,025,639.36
-
--
-
-
-
-
-
-
-
-12,225,255.56
-12,225,255.56
198,800,383.80
198,800,383.80污水处理业务
污水处理业务
-
-
488,608,351.95
488,608,351.95
-
--
--
--
-
-33,922,765.81
-33,922,765.81454,685,586.14
454,685,586.14工程业务
工程业务
-
--
-
87,138,510.17
87,138,510.17
-
--
--
-
-1,280,866.76
-1,280,866.7685,857,643.41
85,857,643.4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
--
--
-
34,433,930.53
34,433,930.53
-
-
-
-
-29,305.26
-29,305.26
34,404,625.27
34,404,625.27光伏银浆业务
光伏银浆业务
1,684,766,248.23
1,684,766,248.23
1,684,766,248.23
1,684,766,248.23其他
其他1,169,583.59
1,169,583.59204,227.38
204,227.381,136,332.50
1,136,332.5062,713.56
62,713.56
6,482,651.84
6,482,651.84-7,368,199.11
-7,368,199.111,687,309.76
1,687,309.76合计
合计212,195,222.95
212,195,222.95488,812,579.33
488,812,579.3388,274,842.67
88,274,842.6734,496,644.09
34,496,644.091,684,766,248.23
1,684,766,248.236,482,651.84
6,482,651.84-54,826,392.50
-54,826,392.502,460,201,796.61
2,460,201,796.61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境内
其中:境内212,195,222.95
212,195,222.95488,812,579.33
488,812,579.3388,274,842.67
88,274,842.6734,496,644.09
34,496,644.091,361,592,363.50
1,361,592,363.506,482,651.84
6,482,651.84-54,826,392.50
-54,826,392.502,137,027,911.88
2,137,027,911.88境外
境外
323,173,884.73
323,173,884.73
323,173,884.73
323,173,884.73合计
合计212,195,222.95
212,195,222.95488,812,579.33
488,812,579.3388,274,842.67
88,274,842.6734,496,644.09
34,496,644.091,684,766,248.23
1,684,766,248.236,482,651.84
6,482,651.84-54,826,392.50
-54,826,392.502,460,201,796.61
本公司确定了6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供水板块、污水板块、工程板块、垃圾焚烧发电板块、光伏银浆板块及其他。
(3)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供水业务-自来水销售 | 服务提供时 | 预收或者按月收取 | 自来水 | 是 | 无 | 无 |
供水业务-管道及户表安装 | 服务完成时 | 预收或者验收后收取款项 | 安装服务 | 是 | 无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 服务提供时 | 按月或按季向政府收取污水、垃圾处理费;按月或年度根据实际供电量收取发电收入 | 污水处理达标 | 是 | 无 | 无 |
工程业务 | 服务提供时 | 一般项目施工过程中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的80%-95%左右收取款项,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收取至总造价的80%-97%,剩余款项在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收取 | 工程建造服务 | 是 | 无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光伏银浆销售 | 产品交付且客户接受商品的时 | 在客户确认收货后根据约定的收款节点收取款项 | 光伏银浆 | 是 | 无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合计 | — | — | — | — | — |
(4)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A、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光伏银浆销售业务本集团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均在相关服务已经提供,按照合同约定或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以及实际结算量向客户收费,光伏银浆销售业务在产品控制权转移,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向客户收费,即本集团有权对该履约义务下已转让的商品向客户发出账单,且账单金额能够代表本集团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无需披露该项履约义务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信息。
B、工程业务2024年12月31日,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为12,686.65万元,本集团预计该金额将随着工程的完工进度,在未来 12~24 个月内确认为收入
(5)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本集团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存在可变对价的情形,具体详见本附注“四、25.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之“(2)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
40.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水资源税 | 8,268,237.90 |
土地使用税 | 7,825,027.58 |
房产税
房产税 | 4,405,084.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08,989.80 |
教育费附加 | 757,529.68 |
其他 | 3,364,423.70 |
合计 | 26,329,292.91 |
41.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762,997.56 |
业务招待费 | 5,285,729.06 |
办公费 | 3,737,154.50 |
差旅交通费 | 2,350,050.10 |
其他 | 9,992,055.79 |
合计 | 47,127,987.01 |
42.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8,564,826.18 |
业务费 | 34,980,949.73 |
办公、租赁及会务费 | 29,450,870.52 |
折旧费摊销
折旧费摊销 | 25,943,664.84 |
中介机构费 | 25,330,740.94 |
劳务、绿化及维修费 | 10,401,972.34 |
汽车耗用费 | 3,662,272.55 |
差旅交通费 | 4,441,514.81 |
其他 | 10,350,721.25 |
合计 | 263,127,533.16 |
43.研发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090,185.51 |
材料支出 | 20,317,723.31 |
折旧摊销
折旧摊销 | 8,156,596.13 |
办公费 | 4,543,438.68 |
差旅费 | 3,688,206.33 |
水电费 | 1,261,127.61 |
其他 | 4,064,602.42 |
合计 | 76,121,879.99 |
44.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15,270,106.99 |
其中:预计负债隐含利息支出 | 8,921,475.72 |
减:利息收入 | 8,083,649.54 |
加:其他支出 | 1,864,613.76 |
汇兑损益 | 307,975.64 |
合计 | 109,359,046.85 |
45.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的政府补助 | 3,628,158.79 |
金融扶持及发展奖励资金(注) | 2,400,000.00 |
增值税退税
增值税退税 | 1,840,947.97 |
供水管线迁改还建补偿资金 | 1,125,451.33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69,117.42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及税收减免 | 6,830,575.81 |
合计 | 15,894,251.32 |
注: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关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本公司符合相关政策条件,于2024年12月收到金融扶持及发展奖励资金240万元。
46.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124,740.0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846,640.37 |
外汇锁汇收益
外汇锁汇收益 | 460,017.76 |
合计 | 10,431,398.20 |
47.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1,049,075.19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646,260.37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704,529.82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450,193.4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 -355,081.19 |
合计 | -58,205,139.97 |
48.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1,885,887.00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7,504.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321,708.75 |
合计 | 1,546,674.05 |
49.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98,750.33 |
其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98,750.3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98,750.33 |
合计
合计 | -298,750.33 |
50.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未决诉讼转回(注)
未决诉讼转回(注) | 23,335,337.46 | 23,335,337.46 |
水费滞纳金收入 | 1,014,310.52 | 1,014,310.52 |
竞业赔偿款 | 843,588.00 | 843,588.00 |
其他 | 2,524,685.02 | 2,524,685.02 |
合计 | 27,717,921.00 | 27,717,921.00 |
注:未决诉讼转回系本年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新开元、本公司及振元环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出具终审判决。根据终审判决,相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有关的预计负债计提事项已不存在,本公司将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入营业外收入。
51.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金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及其他赔偿支出 | 180,418.00 | 180,418.00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250,238.80 | 1,250,238.80 |
其他
其他 | 7,110,951.52 | 7,110,951.52 |
合计 | 8,541,608.32 | 8,541,608.32 |
5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当年所得税费用 | 68,863,806.8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847,957.53 |
合计 | 48,015,849.3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 | 279,340,781.0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9,835,195.2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121,110.8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49,346.0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税收优惠 | -14,987,093.2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170,867.2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143,005.51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817,186.68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105,536.45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48,015,849.31 |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2024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24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101.66 | 7.19 | 730.77 |
欧元
欧元 | 54,095.69 | 7.53 | 407,107.93 |
新加坡币 | 825,235.12 | 5.32 | 4,391,406.17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4,604,396.21 | 7.19 | 33,098,241.68 |
欧元 | 11,798.60 | 7.53 | 88,792.72 |
新加坡币 | 17,986.62 | 5.32 | 95,714.00 |
预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8,520.34 | 7.19 | 61,247.59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823,030.84 | 7.19 | 5,916,274.89 |
新加坡币 | 103,595.00 | 5.32 | 551,270.43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其中:美元 | 826,120.75 | 7.19 | 5,938,486.41 |
欧元 | 885,695.29 | 7.53 | 6,665,477.04 |
新加坡币 | 283,643.87 | 5.32 | 1,509,382.49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45,517.16 | 7.19 | 1,046,035.55 |
新加坡币 | 56,950.93 | 5.32 | 303,058.68 |
(2)境外经营实体
境外经营实体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HPSL | 新加坡 | 美元 | 经营地通用货币 |
54.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315,138.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997,777.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2,858.34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3,884,278.91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369,544.4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8,703,738.99 |
(2)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等 | 6,184,589.76 | |
合计 | 6,184,589.76 |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北湖九号公寓 | 369,544.45 | ||
合计 | 369,544.45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及租赁投资净额
项目 | 年末金额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第一年 | 1,046,112.69 |
第二年 | 1,083,473.86 |
第三年 | 1,120,835.02 |
第四年 | 1,158,196.19 |
第五年 | 1,195,557.36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503,198.22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8,107,373.34 |
加:未担保余值 | -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1,327,506.20 |
租赁投资净额 | 6,779,867.14 |
七、研发支出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090,185.51 |
材料支出 | 20,317,723.31 |
折旧摊销 | 8,156,596.13 |
办公费 | 4,543,438.68 |
差旅费 | 3,688,206.33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外包劳务费 | 1,870,373.26 |
水电费 | 1,261,127.61 |
其他
其他 | 2,194,229.16 |
合计 | 76,121,879.9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6,121,879.99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财务信息 | ||
收入 | 净利润 | 现金流量 | |||||
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 | 33,385.73 | 100 | 转让 | 2024年1月1日 | 175,445.37 | -9,129.87 | -1,715.65 |
注:如本附注“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本备考财务报告假设已于2024年1 月1日完成对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的收购。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万元
项目 | 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 |
现金 | 33,385.73 |
合并成本合计 | 33,385.73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3,385.7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0.00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年新设子公司分质供水、贝普乐咨询。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简阳环保 | 3,200.00 | 四川简阳 | 四川简阳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津海天 | 1,010.00 | 四川新津 | 四川新津 | 供水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清源水务
清源水务 | 3,000.00 | 河南濮阳 | 河南濮阳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简阳海天 | 1,800.00 | 四川简阳 | 四川简阳 | 供水 | 93.1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五通桥达海 | 500.00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金口河达海 | 800.00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马边达海 | 800.00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振元环保
振元环保 | 15,000.00 | 四川夹江 | 四川夹江 | 污水处理 | 51.8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汾阳渊昌 | 6,250.00 | 山西汾阳 | 山西汾阳 | 垃圾焚烧发电 | 6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 | 44,732.46 | 上海、新加坡 | 上海、新加坡 | 光伏银浆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贞巢建设 | 1,000.00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工程建设 | 100.00 | 购买股权 | |
信维宇建设 | 1,000.00 | 四川简阳 | 四川简阳 | 工程建设 | 100.00 | 购买股权 | |
九歌建筑 | 1,000.00 | 四川乐至 | 四川乐至 | 工程建设 | 100.00 | 购买股权 | |
陆臻建设 | 1,000.00 | 四川新津 | 四川新津 | 工程建设 | 100.00 | 购买股权 | |
资阳海天 | 10,000.00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供水、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乐至海天 | 1,145.00 | 四川乐至 | 四川乐至 | 供水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资阳污水
资阳污水 | 5,000.00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龙元建设 | 5,500.00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工程承包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乐山海天 | 9,100.00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峨眉山海天 | 3,115.00 | 四川峨眉山 | 四川峨眉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珙县海天
珙县海天 | 1,000.00 | 四川珙县 | 四川珙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宜宾海天 | 14,100.00 | 四川宜宾 | 四川宜宾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金堂海天 | 8,200.00 | 四川金堂 | 四川金堂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天府海天 | 3,500.00 | 四川双流 | 四川双流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开封海天 | 3,000.00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平昌海天
平昌海天 | 4,260.00 | 四川平昌 | 四川平昌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彭山海天 | 1,800.00 | 四川彭山 | 四川彭山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江油海天 | 1,000.00 | 四川江油 | 四川江油 | 污水处理 | 80.00 | 设立 | |
雅安海天 | 4,450.00 | 四川雅安 | 四川雅安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海天科创 | 5,0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平舆海天 | 8,000.00 | 河南平舆 | 河南平舆 | 污水处理 | 90.00 | 设立 | |
新疆高新海天 | 2,000.00 | 新疆昌吉 | 新疆昌吉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
锦悦泰贸易 | 5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沣霏贸易 | 5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毅澄贸易 | 5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罗平海天 | 5,414.54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污水处理 | 77.98 | 设立 | |
翠屏海天 | 3,634.76 | 四川宜宾 | 四川宜宾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蒲江达海
蒲江达海 | 5,439.70 | 四川蒲江 | 四川蒲江 | 污水处理 | 88.20 | 设立 | |
四川海壹 | 5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中海康环保 | 20,0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投资 | 80.00 | 设立 | |
宜宾高新 | 2,000.00 | 四川宜宾 | 四川宜宾 | 污水处理 | 65.00 | 设立 | |
雁达环保 | 3,600.00 | 四川资阳 | 四川资阳 | 污泥处理 | 66.00 | 设立 | |
旻择贸易 | 5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瀚务贸易 | 5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分质供水 | 2,0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供水 | 100.00 | 设立 | |
贝普乐咨询 | 5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咨询 | 10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简阳海天 | 6.86% | 1,462,831.40 | 707,148.76 | 16,606,966.13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简阳海天 | 102,987,647.62 | 272,156,188.05 | 375,143,835.67 | 76,016,528.75 | 85,160,679.77 | 161,177,208.52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简阳海天 | 101,652,805.67 | 21,324,072.91 | 21,324,072.91 | 32,260,104.55 |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78,283,109.3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5,865,664.19 |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865,664.19 |
(2)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上海世浦泰共同出资成立海天世浦泰,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500万元,持股比例55%;上海世浦泰认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比例45%。截止年末,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3)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2014年4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向三岔湖北控海天提供综合授信为15,5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该借款以三岔湖北控海天持有简国用(2014)第01352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三岔湖北控海天持有简阳市三岔湖区自来水厂项目特许经营权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三岔湖北控海天5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费功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十、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会计科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年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4,323,968.73 | 438,548.23 | 3,628,158.79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34,323,968.73 | 438,548.23 | 3,628,158.79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类型 | 本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628,158.79 |
与收益相关 | 17,955,545.95 |
合计 | 21,583,704.74 |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成都 | 投资平台 | 7,000.00 | 54.90 | 54.90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费功全。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六、13.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内容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三岔湖北控海天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潘婷 | 其他 |
张霞 | 其他 |
蔡先友 | 其他 |
费俊杰 | 其他 |
蒋沛廷 | 其他 |
段宏 | 其他 |
罗鹏 | 其他 |
叶宏 | 其他 |
王述华 | 其他 |
王爱杰 | 其他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费伟 | 其他 |
李杏 | 其他 |
伍刚
伍刚 | 其他 |
刘华 | 其他 |
周立 | 其他 |
刘黎 | 其他 |
钟映海 | 其他 |
魏山钧 | 其他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乐山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三岔湖北控海天 | 检测服务 | 80,974.83 |
三岔湖北控海天 | 建造业务 | 1,027,838.66 |
合计 | 1,108,813.49 |
(2)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三岔湖北控海天 | 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 | 571,003.24 |
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36,024.24 |
合计 | 607,027.48 |
2)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48,328.73 | 42,000.00 | |||
合计 | 48,328.73 | 42,000.00 |
(3)关联担保情况
1)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三岔湖北控海天 | 155,000,000.00 | 2014/4/30 | 2026/3/31 | 否 |
2)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费功全 | 本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5/12 | 2026/5/15 | 否 |
海天投资 | 本公司 | 330,000,000.00 | 2023/6/28 | 2026/6/27 | 是 |
费功全 | 资阳污水 | 140,000,000.00 | 2019/12/26 | 2029/12/25 | 否 |
费功全
费功全 | 简阳海天 | 196,000,000.00 | 2020/5/11 | 2030/5/10 | 否 |
潘婷 | |||||
费功全 | 简阳环保 | 67,000,000.00 | 2021/3/2 | 2030/10/19 | 否 |
潘婷 | |||||
费功全 | 简阳环保 | 30,000,000.00 | 2015/9/23 | 2025/9/22 | 否 |
费功全 | 乐山海天 | 350,000,000.00 | 2020/6/9 | 2035/6/8 | 否 |
潘婷 | |||||
费功全 | 峨眉山海天 | 100,000,000.00 | 2023/1/6 | 2037/12/21 | 否 |
费功全 | 彭山海天 | 34,000,000.00 | 2021/1/28 | 2030/9/30 | 否 |
费功全 | 江油海天 | 83,000,000.00 | 2021/10/1 | 2035/12/25 | 否 |
费功全 | 新疆高新海天 | 60,000,000.00 | 2020/5/29 | 2033/3/31 | 否 |
潘婷 |
费功全
费功全 | 罗平海天 | 100,000,000.00 | 2021/1/5 | 2028/11/23 | 否 |
费功全 | 蒲江达海 | 540,000,000.00 | 2020/7/7 | 2035/6/4 | 否 |
潘婷 | |||||
乐山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海天投资 | |||||
海天投资 | 五通桥达海 | 12,000,000.00 | 2022/12/26 | 2029/12/1 | 否 |
海天投资 | 金口河达海 | 15,700,000.00 | 2022/12/26 | 2031/12/1 | 否 |
费功全 | 平昌海天 | 78,000,000.00 | 2017/6/16 | 2026/12/21 | 是 |
潘婷 |
费功全
费功全 | 乐至海天 | 80,000,000.00 | 2015/7/7 | 2025/6/25 | 是 |
费功全 | 海天科创 | 110,000,000.00 | 2018/11/22 | 2025/11/21 | 是 |
费功全 | 宜宾海天 | 160,000,000.00 | 2020/10/28 | 2030/6/20 | 是 |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费功全 | 金堂海天 | 30,000,000.00 | 2016/1/21 | 2025/1/20 | 是 |
费功全 | 彭山海天 | 30,000,000.00 | 2016/12/19 | 2025/12/18 | 是 |
费功全 | 彭山海天 | 40,000,000.00 | 2021/9/17 | 2031/9/17 | 是 |
费功全
费功全 | 资阳海天 | 150,000,000.00 | 2015/7/13 | 2025/7/12 | 是 |
费功全 | 宜宾海天 | 109,000,000.00 | 2017/12/13 | 2029/12/13 | 是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 类型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1) | 拆入 | 10,324,159.00 | 10,324,159.00 | ||
三岔湖海天(注2) | 拆入 | 45,547,450.00 | 25,000,000.00 | 70,547,450.00 | |
拆入小计 | 55,871,609.00 | 25,000,000.00 | 80,871,609.00 |
注1:江油海天拆入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系股东同比例出资的项目资本金,用于江油市十一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及江油市第一批(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权转让款的支付。注2:三岔湖海天向股东同比例拆出资金。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10,066,580.22 |
3.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关系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合营企业 | 8,407,717.31 | 7,319,306.72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关联方 | 3,000.00 | 3,000.00 |
预付款项 | 其他关联方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合营企业 | 998,440.19 | 49,922.01 |
合计
合计 | 9,409,157.50 | 7,372,228.73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合营企业 | 725,508.85 |
其他应付款 | 合营企业 | 70,547,450.00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关联方 | 10,324,159.00 |
其他应付款合计 | 80,871,609.00 | |
合计 | 81,597,117.85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本公司与金堂水务局于2012年6月分别签订《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一标段)竹篙新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二标段)金堂云绣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一标段)成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二标段)三星大学城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一标段)金堂工业区东区(同兴新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金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BOT工程(二标段)金堂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合同》等6个特许经营合同。上述合同涉及新建6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达15万吨/日。预计总投资27,275万元。截至年末,三星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同兴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正式投入运营,其余上述BOT工程均尚未实施。
(2)本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签订《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合作(PPP)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总投资87,035.1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该项目涉及蒲江县城、乡镇(成佳镇、甘溪镇、复兴乡、大兴镇、西来镇、大塘镇、朝阳湖镇、白云乡、光明乡、寿安镇),采用BOT+ROT+TOT模式。该PPP项目中蒲江县城二期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蒲江县城一期污水处理厂、西来污水处理厂和大塘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5月投入商业运营,寿安一期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投入商业运营,成佳污水处理厂、甘溪污水处理厂、复兴污水处理厂和白云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3月30日投入商业运营,寿安二期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月投入商业运营,西来高桥污水处理站于2024年5月23日投入商业运营外,其余工程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工。本项目为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蒲江达海已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借款54,000万元,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截止年末已收到银行放款26,927.97万元。
2.或有事项
(1)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本附注“九、2.(3)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相关所述。
(2)如本附注六、16/19 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津海天部分房产及土地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存在因办理或变更上述资产产权证书而支付相关费用的可能。
(3)截止年末,本集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情况如下:
保函类型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期间 |
融资保函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2023.6.30-2026.6.30 |
履约保函 | 37,000.00 | 37,000.00 | 2024.8.30-2027.9.2 |
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 | 6,500,000.00 | 6,500,000.00 | 2023.8.4-2026.8.4 |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对四川上实的投资进展
四川上实全资子公司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上实)拥有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金星村、金河村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
2024年9月,本公司与世丰国际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购买其所持有的四川上实30%股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办理完成,详见本附注五、
13.长期股权投资所述。
2025年2月,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合计持有的四川上实剩余70%股权,本公司通过采用股权优先权行权(场外行权)的方式公开摘牌取得四川上实剩余70%股份,并支付全部款项。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新津海天
新津海天系本公司于2013年11月收购取得的公司,新津海天原名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2006年成都市地源水务股份公司(原新津县自来水公司改制设立)及四川华西德顿塑料管道有限公司将其自来水业务资产以增资和转让的方式注入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新津海天取得了地源水务公司与新津县城区域内供水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并在新津县城区域内开展供水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末,新津海天尚未与新津县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签署自来水业务特许经营协议。本公司在收购新津海天后鉴于新津海天系新津县城区自来水供水机构,一直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开展自来水销售业务,实质拥有了新津县城区域内开展供水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利。
2020年9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转让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转让新津海天股权,并经2020年10月13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0月21日,本公司与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津水投)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新津海天51%股权。因公司未能与政府方就转让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交易尚未完成。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新津海天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按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为新津城区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本公司持有的新津海天股权尚不构成持有待售,无需将新津海天形成的利润分类入终止经营净利润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