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大成”)执行法院裁定导致被动减持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赣0113执10136号,获悉国联大成持有的公司股份21,450,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9%)已被法院执行裁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执行法院裁定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8),因与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国联大成持有的新元科技股份21,450,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9%)将被拍卖。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但是因无人竞买流拍。于2025年1月18日10时至2025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但是因无人竞买再次流拍。
2025年2月24日,第三人刘某申请以二拍流拍价18336559元竞买34508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第三人岑某某申请以二拍流拍价31881600元竞买600万股、第三人张某某申请以二拍流拍价63763200元竞买1200万股,且上述第三人已于2025年2月15日全额缴纳竞买款。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向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征求意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书面确认同意上述第三人按二拍流拍价购买上述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新元科技”,证券代码:300472,共计21450873股的冻结及质押。
二、被执行人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新元科技”,证券代码:300472,共计3450873股归第三人刘某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第三人刘某时起转移。
三、被执行人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新元科技”,证券代码:300472,共计600万股归第三人岑某某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第三人岑某某时起转移。
四、被执行人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简称“新元科技”,证券代码:300472,共计1200万股归第三人张某某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第三人张某某时起转移。
五、第三人刘某、岑某某、张某某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联大成 | 合计持有股份 | 21,450,873 | 7.79 | 0 | 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450,873 | 7.79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国联大成持有公司股份21,450,873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联大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联大成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联大成尚持有公司3450873股股份,因裁定的第三人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该部分股份尚未解除冻结。
四、备查文件
1、国联大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赣0113执10136号。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