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自有部分厂房为抵押物,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申请一年期贷款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关于制定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报备文件
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