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规避或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16亿元的自有资金,对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纯碱及烧碱期货品种,利用期货合约及对应的场内期权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或降低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实际业务相匹配,是为了规避或降低主导产品纯碱及烧碱价格波动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同时,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2. 交易品种:仅限于在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纯碱及烧碱期货品种
3. 资金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6亿元,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8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16亿元。
4. 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5. 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则,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用来规避和降低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
2. 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 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材料、产品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致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 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3. 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能够满足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加强对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相关业务的规范开展。
4. 严格执行期货业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通过严格审核与期货公司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
5. 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或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