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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由段宏女士、罗鹏先生、王述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段宏女士为主任委员。

2024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委员们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聘请审计中介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6、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4年度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下,及时召开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一致通过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共四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对内审部门的工作指导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内控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段宏、罗鹏、王述华

2025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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