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号文《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1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74,3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67,547.1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21年3月23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首次募集资金净额 | 801,012,452.83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89,119,522.61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75,070,277.97 |
减: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2,406,859.71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4,150.00 |
加:理财收益 | 4,307,573.68 |
加:利息收入 | 14,014,570.91 |
2023年12月31日净额 | 152,733,787.13 |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净额 | 152,733,787.13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55,674,666.05 |
加:收回上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1) | 300,000,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1,377.01 |
加:利息收入 | 3,327,289.84 |
2024年12月31日净额 | 50,385,033.91 |
注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2021年3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本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系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本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系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翠屏海天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7月,本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系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雅安海天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7月,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新增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本公司、蒲江达海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32725394 | 8,273,001.0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 8111001012400733490 | 135,496.6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 431360100100193079 | 39,256,580.1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 | 22807101040026446 | 195,412.4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35516428 | 2,333,216.65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 1001300000857070 | 191,326.88 |
合计 | — | 50,385,033.91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101.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67.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5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227.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36%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注1) | 是 | 58,000.00 | 46,500.00 | 46,500.00 | 2,968.39 | 13,549.18 | -32,950.82 | 29.14 | 注2 | 550.74 | 是 | 否 |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注3) | 是 | 11,500.00 | 11,500.00 | 2,599.07 | 11,497.75 | -2.25 | 99.98 | 2024年3月4日进入商业运行 | -517.09 | 否(注3) | 否 |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 | 否 | 7,101.25 | 7,101.25 | 7,101.25 | 1,879.00 | 18.44 | 100.26 | 2020年10月 | 433.14 | 是 | 否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管网项目(一期)(注4) | 22日进入商业运行 | |||||||||||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5,240.6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60.51 | 60.51 | 100.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0,101.25 | 80,101.25 | 80,101.25 | 5,567.47 | 47,227.13 | -32,874.12 | 58.96 | — | 466.7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上述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各子工程较为分散,面临不同的施工环境,已相继完成工程竣工验收。该项目已累计投资41,777.1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3,549.1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占比较低的原因为:根据公司等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签署的项目PPP合同,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期利息,利息根据项目借款合同据实结算且不超过中标融资利率;由于地方政府对公司IPO募集资金的融资成本存在不同理解,为避免引发该募投项目投资争议,保障该项目投资回报,公司在前期主要使用银行贷款资金,后续将适当增加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尾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6,859.7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2019年4月,本公司和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签订《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蒲江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蒲江达海,负责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其股东为本公司、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除本公司外,其余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根据蒲江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蒲江项目预计总投资87,035.19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758.80万元(总投资的25%),由政府方出资2,175.88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00%,本公司出资18,995.3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87.3%,其余少数股东方出资587.62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2.7%。剩余65,276.39万元为融资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资本金21,758.80万元全部缴足。2020年6月,蒲江达海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借款54,000万元,专项用于蒲江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到银行放款26,927.97万元,截至2024年末使用银行贷款资金26,927.97万元用于本项目建设。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蒲江项目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雨污管网工程,总投资59,614.28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58,000.00万元。经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变更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46,500.00万元。注2: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中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上述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已相继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注3: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021年11月,雅安海天与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雅安海天负责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用于“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2024年处于商运后初期,污水进水
量不足导致负荷程度不高,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与地方政府按照设计能力的80%(即
1.92万吨/日)进行保底水量结算,且污水处理费服务费单价尚未进入调价期间;项目运营期间折旧摊销等成本相对固定,导致该项目2024年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4: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2018年10月,本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翠屏海天,负责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象鼻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象鼻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根据2021年3月,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号),批准象鼻项目自2020年10月22日进入商业运营。
象鼻项目2019年收到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宜发改发[2018]73号)下发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
750.00万元。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分四次收到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拨付资金合计7,676.10万元。根据2021年3月本公司、翠屏海天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象鼻项目争取到的各级专项资金,由政府方拨付给翠屏海天用于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政府审计后的投资总额扣减拨付专项资金后的剩余投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主合同条款执行。
2022年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象鼻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6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567.4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7,227.1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上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万元。
1. 2024年1月,本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4年1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 2024年3月,本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 2024年3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5. 2024年4月,本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其中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
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2024年10月,本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7. 2024 年 10 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节余金额34,766.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66.51万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
2、截止2024年12月31日,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节余金额233.32万元;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节余金额19.54万元;
4、截止2024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节余金额19.13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考虑到当时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仅余部分零星工程正在施工,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配置,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100.00%股权。公司于2024年7月发布终止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100.00%股权的公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终未能实施。除此之外,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11,500.00 | 11,500.00 | 2,599.07 | 11,497.75 | 99.98 | 2024年3月4日进入商业运行 | -517.09 | 是 | 否 |
合计 | — | 11,500.00 | 11,500.00 | 2,599.07 | 11,497.75 | — | — | -517.09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雨污管网工程,其中雨污管网工程包括蒲江县大兴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子工程,公司已相继在2020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19日期间取得该等子项目的工程开工令,按约定在3年内建设完成,建设周期较长。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调减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 不适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海天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天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4〕5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