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下午4:00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其中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会议董事6人,为于静女士、梁江湧先生、许明懿先生、詹长杰先生、葛磊先生、曹丽梅女士。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静女士召集,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200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以及办理相应的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及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时需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未来一年内上述类型对外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18,50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关联董事于静、陈刚、詹长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业务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冯树彬先生签订《业务合作合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15:00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