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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5,641,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782,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85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6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6,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6,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杨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9,4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
1.02选举郑立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3选举赵国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4选举张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5选举叶建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06选举陈亦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邓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02选举蔡卫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03选举时大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姚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3.02选举叶雁卿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5,575,92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琰、叶雨宁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