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1人) | 220.00 | 100.00% | 0.70% | ||
合计 | 220.00 | 100.00% | 0.7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