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子公司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总院”)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关信息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444009410
发证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有效期:三年
广药总院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4年、2025年和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年本公司已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该公司所得税。本次广药总院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本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