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8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21,236.6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12%,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预计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411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2025年3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东大”)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鲤城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同日,公司就子公司上述借款事项与中国银行鲤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外,泉州东大少数股东福建东大环保有限公司及总经理陈清林先生亦分别签署有《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1.名称: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7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川沙路南侧金帛山商住楼2#101号
4.法定代表人:朱恒波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环保技术推广及城镇固废转运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51%股权,福建东大持有其49%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847.72 | 5,631.98 |
负债总额 | 5,012.72 | 4,521.28 |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 2,000.00 | 1,3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4,884.36 | 4,461.26 |
净资产 | 835.00 | 1,110.7 |
项目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566.30 | 3,479.14 |
利润总额 | -112.38 | 296.70 |
净利润 | -152.19 | 275.70 |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3.债务人: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2025年SEM鲤人借字3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被担保主债权和担保范围: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21,236.6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12%;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60,354.8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09%。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泉州东大与中国银行鲤城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SEM鲤人借字34号);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鲤城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年SME鲤人保字34-1号);
(三)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