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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曙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5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郑永琴女士、独立董事戴淑芬女士、独立董事殷绪成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郑永琴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2/221)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暨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4/31)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暨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4/15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草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关联方名单 3)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5/211)关于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定期会议暨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8/91)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5)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定期会议暨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10/18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草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关联方名单 3)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11/81)关于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2024年第八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12/23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具体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资质情况及履职能力,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计及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讨论,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有效地执行了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工作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指导,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推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依托自身专业水平,重点关注财务报告披露内容、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

业支撑,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不断规范与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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