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17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02,324,068.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3,203,784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784,04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462,419,7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4,853,330.6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2,110,486.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06,963,816.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2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
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94,853,330.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6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94,853,330.61 | 365,761,456.53 | 322,083,074.2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11,152,257.13 | 1,835,900,702.06 | 1,544,304,918.8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5,102,324,068.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82,697,861.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763,785,959.3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82,697,861.42 | ||
现金分红比例(%) | 61.38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 否 |
风险警示的情形
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1,152,257.1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6,963,816.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计算机、存储、安全、数据中心产品的研发及制造,同时大力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计算业务。2024年,面对中美贸易战升级、全球经济复苏缓慢、行业发展大幅承压等复杂环境,公司全面梳理业务条线,优化产销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公司布局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不断夯实技术储备基础。同时,公司持续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生态建设工作,紧密围绕中国本土市场需求,通过协同研发、融合创新、资本投资等,推进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为可持续发展和提升长期竞争力提供支撑。因此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保持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21.29%。
(二)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新项目投入、市场开拓及减少银行贷款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
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暨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