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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5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丽勤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8人,代表股份97,7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5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97,6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2.17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11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3人,代表股份1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郭丽勤女士、郭荣祥先生、徐林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总体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表决结果
选举票数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 选举票数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1选举郭丽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7,617,35799.8899%5,3574.7407%当选
1.02选举郭荣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7,618,13699.8906%6,1365.4301%当选
1.03选举徐林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7,617,13299.8896%5,1324.5416%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赵晓明先生、陈立新先生、谌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总体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表决结果
选举票数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中小股东 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选举赵晓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7,617,14299.8896%5,1424.5504%当选
2.02选举陈立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7,617,13699.8896%5,1364.5451%当选
2.03选举谌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7,618,08099.8906%6,0805.3805%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是建先生、罗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号提案名称总体表决情况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表决结果
选举票数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 选举票数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1选举陈是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97,617,14799.8896%5,1474.5549%当选
3.02选举罗琼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97,617,74699.8902%5,7465.0850%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汪甜律师、周超男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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