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杨志国先生,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43人。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4年11月1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持续沟通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
3、2025年2月1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沟通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计划阶段风险事项的审计情况、审计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
4、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