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4日以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志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3月1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1,221,840股限制性股票。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