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和202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开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77号)和《首开股份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84号)。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项目合伙人陈中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波和沈云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减少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并由王景波接替陈中江作为项目合伙人,龚大卫接替沈云强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波(项目合伙人)和龚大卫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波,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大卫,2020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8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王景波和龚大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王景波和龚大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