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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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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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28.730今开盘:28.730最高价:28.830最低价:27.010
成交额:210662381.000成交量:74565买入价:28.690卖出价:28.720
买一量:309买一价:28.690卖一量:44卖一价:28.720
利元亨: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5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回起诉,收到法院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剩余合同款344,676,209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8,373,663.84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LPR标准加计50%计算,从逾期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2月17日),本案因维权产生的差旅费、保全担保费139,606.74元、律师费925,793.68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以上暂共计人民币354,115,273.2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双方将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事项通过协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且公司未能再次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将导致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就公司与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和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诉讼进展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于近日分别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5)苏04民初4号、(2025)苏04民初5号的《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合计1,854,177元,减半收取合计927,089元,由原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双方将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事项通过协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且公司未能再次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将导致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与蜂巢能源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和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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