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审议议案;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公司将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