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5-021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李勍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李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1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 李勍 | 罗培楠、李勍、李毅、胡建康 |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晓强 | 李晓强、周庆丰、张东生 |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明 | 李明、李勍、李晓强 |
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周庆丰 | 周庆丰、李勍、李明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建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法定代表人由薛利新变更为胡建康,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职务的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友楼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阮志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熠蔚女士担任公司审计
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日
附件:人员简历
1、李勍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历任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会长、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商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晶瑞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浦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如阳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浦明资本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希尔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在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22年6月至今在上海基石新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20年2月至今在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7月至2022年3月,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兼首席战略官;2022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兼首席战略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6,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罗培楠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李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培楠女士:女,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大专学历。历任香港新阳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新银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新银国际(香港)”)执行董事。现任新银国际(香港)、新银国际有限公司(BVI)执行董事,2023年8月至今在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09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培楠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65,176,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李勍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罗培楠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毅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在宝鸡市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在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心工作。2019年11月至今在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3月至今在陕西派尔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在派尔森(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李虎林先生的儿子,除此以外,李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胡建康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至2016年7月,在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长、生产运营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在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8年3月至2020年8月在江苏震宇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安徽晶瑞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6年7月至2025年3月,在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在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在无锡阳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
10月至今在晶瑞化学(南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23年9月至今,在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在潜江益和化学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4年1月至今,在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建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62,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胡建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袁峥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荷兰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丰富的国内外并购、股权投资、IPO融资等项目经验。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CATTI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口译三级证书。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皇家帝斯曼(荷兰)股份有限公司(DSM)任采购分析师。2012年12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江阴通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投资管理中心总监。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2025年2月担任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加入本公司,2022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东生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研究生学历。曾任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亿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华烁高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烟台亚新利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烟台融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新悦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博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烟台亚新利自动控制有限公司董事、融佳有限公司董事、恒旭有限公司董事、商业互联网络有限公司董事、威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2025年2月,在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张东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李晓强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及新西兰注册会计师,为澳大利亚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拥有华中科技大学工程学士学位、怀卡托理工学院会计深造文凭及南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具有丰富的财会、税务、融资、内控等经验。李晓强先生曾先后担任江苏省电力局计划处工程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新西兰办事处高级审计师、罗兵咸永道(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经理、贵州中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电控股(HK.00002)旗下中国再生能源总经理、中电控股(HK.00002)中国区高级副总裁-财务及行政、财务及发展、中国区高级副总裁兼财务及行政高级总监,并曾在中电控股(HK.00002)旗下的60多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10多家中电控股(HK.00002)参股或联营企业担任董事等职,目前已退休。2022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晓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8、周庆丰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为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主任助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晟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基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曾供职于清华控股,担任过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常委、副区长,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先后担任财务部部长、发展建设与资产运营部部长、国内合作部部长、智库中心主任等职。周庆丰先生具有国家部委、大型国企、科研院所、区县政府工作经历,长期致力于区域创新、科技金融等领域研究与实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庆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庆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9、李明先生: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长聘教授,先进信息材料联合研究中心主任,微电子材料学术带头人。2021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李明先生本科、硕士毕业于东北大学,在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电子化学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曾在日本电子封装企业三井高科技从事封装材料与技术的研发多年,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微纳电子互连材料成形理论与应用,低温固态键合方法、芯片微通道高保形有机绝缘膜水相成膜方法、高密度微凸点成形技术等,并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先后承担了国家02重大科技专项、科技部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面上、科技部国际合作,上海浦江人才计划以及国内外企业合作等项目,共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申请国家发
明专利50余项,曾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分会“突出贡献奖”等。李明先生还曾担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理事等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10、顾友楼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至2017年间先后任职于株式会社EM Systems及KPMG GlobalServices Hungary 公司;2017年8月至今,曾在公司担任总裁办主任,现担任战略发展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在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1年1月至今,在辽宁港隆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1年2月至今,在晶之瑞(苏州)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在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年7月至今在重庆理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友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顾友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阮志东先生: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金融学本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江苏金通灵流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091)、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65)、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19)等公司证券部,分别担任董秘助理、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秘等职务,已于2013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3月加入本公司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志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阮志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2、张熠蔚女士:女,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毕业于大连大学工学院工业会计专业,2004年取得中国石油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任职本公司前就职于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2002年至2007年担任大连石油化工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8年至2019年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审计处处长。2022年7月至今在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2年2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熠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熠蔚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