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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8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朱震敏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采购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朱震敏先生、张晖先生、赵宇先生、王靖焘先生、罗鸿达先生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加强业务协同,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业务发展,经友好协商,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与中机欧洲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加利亚St.George225MWp光伏电站项目逆变器销售合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该项目提供逆变器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出口、运输、代理等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采购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二○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