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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3

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77号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德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643,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5.13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3,200,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2.46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42,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71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42,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715%。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提交工商备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583,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14,2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82,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2%;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2%;弃权14,2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因上市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553,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29,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53,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5%;反对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1%;弃权29,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程秉律师、周姗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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