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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5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孙卫平的近亲属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董事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故董事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孙卫平的近亲属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董事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故董事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6.授权董事会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7.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的处置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处置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孙卫平的近亲属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董事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故董事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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