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亿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现就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杰汽车”)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签署了《授信协议》(编号:
757XY250210T000112);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招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7XY250210T00011201),公司为招行佛山分行与维杰汽车签署的《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授信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中维杰汽车与招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
757XY2023049063)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将自动纳入本次《授信协议》(编号:757XY250210T000112),直接占用本次《授信协议》(编号:
757XY250210T000112)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本次就维杰汽车与招行佛山分行的前述授信事宜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
757XY250210T00011201)生效后,本次担保额度将覆盖公司与招行佛山分行前次签署的《最高额度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7XY202304906301,担保额度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 保证人 | 债务人 | 担保总额 | 保证方式 | 保证期间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授信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7,000万元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三年 |
本次提供担保后,由于招行佛山分行为维杰汽车提供的总授信额度不变,不涉及担保额度的调整,故公司为维杰汽车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保持不变,仍为24,5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4,5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