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3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25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1.568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罗开全、郑英军、李彦波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
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5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
4.28009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009。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