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3月5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利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8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8,746.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549,253.46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4年6月3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3日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调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项目 | 玩具日用品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9,097.14 | 4,194.60 | 46.11% |
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10,000.00 | 7,707.33 | 77.07% | |
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 3,000.00 | 17.88 | 0.6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19.94 | 0.66% |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 | - | 8,057.79 | 6,159.71 | 76.44% |
合计 | 33,154.93 | 18,099.45 | 54.59%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 | 2025年3月5日 | 2025年6月30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基建工程已全部完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由于部分设备供应商的设备到位时间晚于预期,考虑到设备到货后的检验、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等程序需要一定时间,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3月5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推进落地,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保持财务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25年3月5日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