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509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简称“解释”),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进行了追溯调整,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表名称 | 报表期间 | 报表科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合并利润表 | 2024年 1-12月 | 营业成本 | 75,254,191 | 75,311,066 |
销售费用 | 8,957,378 | 8,900,503 | ||
2023年 1-12月 | 营业成本 | 72,650,278 | 72,702,602 | |
销售费用 | 10,171,866 | 10,119,542 |
报表名称 | 报表期间 | 报表科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公司利润表 | 2024年 1-12月 | 营业成本 | 111,169,291 | 111,215,518 |
销售费用 | 6,218,058 | 6,171,831 | ||
2023年 1-12月 | 营业成本 | 110,477,624 | 110,517,798 | |
销售费用 | 6,912,693 | 6,872,519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