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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母公司(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约为6,916,640千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约为25,221,168千元人民币,向股东分配2023年度股利约为3,266,961千元人民币,提取盈余公积约为141千元人民币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即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约为28,870,706千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均为4,783,534,887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作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

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公司2024年度股息派发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时间以及股息派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预计最晚于2025年5月27日之前完成派发。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

单位:千元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2,951,4413,266,9611,895,850
回购注销总额---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24,7929,325,7538,080,29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9,872,64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8,870,70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114,2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8,610,2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8,114,252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以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4,783,534,887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约为29.5亿元人民币,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0%。公司2022-2024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81.1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86.1亿元人民币的94.2%。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

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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